仁和后学
洪济楫民氏
张星曜紫臣氏
辟略说条驳题解
《辟略说条驳》是张星曜、洪济二人共著的辟佛文字。张星曜,字紫臣,浙江杭州仁和人,生于1632年,卒年不详。他大约是四十六岁(1678年)时受洗的,教名依纳爵(或依纳子Ignace),八十三岁时在杭州仁和为《天儒同异考》作序并作跋。洪济,字楫民,也是仁和人,其它情况不详。今底本,共有136面,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107号。同馆还有两部,文献编目为7108、7109号。有杭州的王若翰[1]在1694年写的“合刻辟妄条驳序”,洪济为之作序,张星曜为之作序并引言,后与《辟释氏诸妄》合并为《辟妄条驳合刻》出版。洪济在“辟略说条驳序”中说:“及我皇清定鼎,改式易服,未同旧制,迄今四十馀年矣,人人含哺鼓腹,共乐时雍,未见昔日结帽制巾之人失其故业悉填沟壑也。”从文中看到,其著作年代该是清开国(1644年)后四十余年,大约在1684-1689年间。
本《辟妄条驳合刻》包括《辟释氏诸妄》和《辟略说条驳》两本书。《辟妄说条驳》成书的起因可以上溯到明末徐光启所著的《辟释氏诸妄》。几十年过后,佛教僧人庐山北涧的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批评《辟释氏诸妄》中有关“持咒”、“破狱”、“施食”三章的观点。于是洪济和张星曜两人作《辟略说条驳》,“就其辞之廖妄尤甚者,略驳数条,以当截沙门对证之神砭,并为信妄误陷之援手云。”
《辟略说条驳》共有八节,前三节主要讲破狱问题。第一节,洪济和张星曜批驳了普仁截地狱亦有亦无的唯心说法,论述了地狱实有而不可破。第二节,作者驳斥了普仁截关于天主设地狱是残忍暴行的说法,指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只有生前痛悔,方可死后免堕地狱,天主设地狱正是全仁全义之举。第三节批驳了普仁截佛法可以破地狱的说法,说明佛无破地狱的权能,破狱之说将诱人为恶。第四节针对普仁截提出的天主不能现摄升天的疑问,阐述了天主教的天观、天主赏罚之义,批评了佛教的净土说,第五节逐一批驳了普仁截有关真言灵验的说法。第六节批评的是佛教唯心唯识之论。第七节又回到了地狱不可破,往生乐邦不可能的问题上来。第八节辨论的是佛的身份问题,普仁截认为以庶人比佛是谤佛法僧,洪济和张星曜则用佛教理论证明佛即庶人,甚至是愚狂罪人,并且劝普仁截悔悟,以免自误而误人。
《辟略说条驳》的写作方法是列举普仁截对徐光启观点的批评,“略驳数条”,其目的也在于指出佛教用持咒、破狱、施食、轮回、往生等迷信学说蛊惑百姓,诱人崇邪行妄,悖逆天主,并劝人离弃佛教邪妄,悔改事奉天主。论证手法也与《辟释氏诸妄》相近,通过揭示普仁截论述中自身的矛盾以及与佛教理论的矛盾,来证明其错误。如“汝又言众生之业所惑,妄成地狱,譬如梦中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据汝此说,地狱的系无有。……何劳拔济?”,“汝又言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此大不然。夫使果是空,果是虚妄,又安能破坏?”等等。这样的辨论方式,通过列举各种观点,比较分析,使真妄之辨黑白分明,一目了然。起到变化风俗,辟佛护教的目的。
辟略说条驳目录
合刻辟妄条驳序
一、以至理辨真妄
人生要务莫重於认本源,欲认本源莫急於辨真妄。苟不辨真妄而误行妄法,必陷灵性而天谴立加。譬积金者不辨真伪而误使赝金,必干国法而刑谳莫逭。辨真赝之金以鏐石,辨真妄之说以至理。
二、真妄溯源之辨
试观建中立极之帝首推尧舜者何?无他,钦若昊天而已。由钦若之心,以克明峻德教养斯民,不惮勤劳。迹其生平所为,巡方、省狱、黜幽、陟明,唯曰时亮天工。谓非敬天以勤民能识本源者乎?孔子删书所以断自唐虞也。杨墨变乱仁义,孟子斥其无父无君,盖逆虑其害必至是矣。今佛氏不知尊天,异於尧舜、逃弃君亲甚於杨墨,犹俨然以其伪妄之言陷害人灵,是何异日持鸩毒暗入壶浆诱人饮□,且曰是佳酝也。其不至杀人生命者鲜矣。故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尤为近理,所以其害尤甚。朱子曰:老佛之言弥近理而大乱真。又曰:邪说害正,人人得而攻之。盖深恶其剽窃名理、藏匿伪妄以惑世也。
三、合刻《辟略说条驳》始末
有明元辅徐文定公者,学贯天人,识究真妄。悯佛氏昧本之学诱人行妄,致蹈狱火,特著《辟妄》一书。发前此诸儒未尽之奇,抉伪教邪法诳人之妄,犹之永夜幽阴大光现而冥暗潜消。此诚试真赝之鏐石已。
乃道高者妒深,言正者怨众。果有截沙门者,惧其伪妄已破,曲意回护。其於孤魂、血湖、烧纸、轮回、念佛、禅宗诸论,已自知其妄,不敢一言置辨。独於持咒、破狱、施食三章巧肆妄说,混淆愚目。其为人心世道之害,与洪水猛兽比烈矣。
同学摘其悖理之尤甚者驳之,颜曰:《条驳》,并合《辟妄》原文付之剞劂,使人知尧舜之敬天为圣主,则知佛氏之卑天为妄人;知孔孟之尽伦常为正道,则知佛氏之背君亲为异端;知程朱近理乱真之言为至正,则知佛氏行妄惑人之害为甚大。诸说具在,真妄之辨不啻黑白之较然矣。殆镜愈昏而愈磨愈明,说弥妄而弥驳弥著者乎。凡我同侪平心较阅将灼知天主为我人类本源,赏罚之权至公不可挠也,破狱之妄极伪不可信也。怨艾悛改,弃妄皈真即塞狱之良方,修德之捷径。若人且上侍天主,何地狱之不可免?而惑彼持咒破狱、施食诸伪妄为哉。谨序其合刻之意以弁之首。
辟略说条驳序
仁和后学张星曜撰
一、五伦五常是天伦天性
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以其有五伦五常也。五伦者,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也。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皆天主畀基于灵性,故曰天伦天性。千古圣贤,敬天畏天,自治治人,唯此而已。
二、唯心唯我是无父无君
佛氏兴,伦理废;禅宗炽,义理灭。敢为捕风捉影之大言,谓山河大地,一切唯心具造。虽以赋性之天主,统驭之国王,生身之父母,皆岸然不顾,以为唯吾独尊。人伦之祸,於是极矣。夫杨墨之无父无君,孟子推其流弊必至於此,故谆谆辩之。今释氏俨然无父无君矣。不独无父无君,且无天主上帝矣。有识之士,其能嘿然已乎?
三、禅宗是虚言妄行
至禅宗一道,即彼佛释迦,亦仅列於六度中,未尝专重此也。自达磨来,五宗创,南能北秀,异说横生。考其大旨,不过曰无,曰无无。曰无无亦无而已。而故作无稽之谈,不根之说,惑世诬民,巍然高座。其卑者看经持咒,破狱施食,种种伪妄,误人灵性。嗟乎!以虚无伪妄之人,说虚无伪妄之言,行虚无伪妄之事,天理何由明,人心何由正乎?
四、天教与圣言相合
泰西诸位先生,曰九万里来行教,见沙门若此,心窃悯之。爰为吾人,分别邪正,教人敬畏天主,敦五伦,尽五常,改过迁善。与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言,翕然符合,此人类之大幸已。
五、徐光启作《辟妄》
有明元辅、吴淞徐文定公,因作《辟妄》八章。欲世人知无益之事不可为,而悔过迁善,昭事天主为必当学也。
六、普仁截作《辟妄辟略说》
何物普仁截沙门,敢作《辟妄辟略说》,以肆狂诋。
七、普仁截忘本悖逆
汝沙门盍亦思今日之登高座,而能安然说有道无者,非我皇上又安天下之恩乎?使朝廷不为汝经理,将强陵众暴,汝沙门无容足之地矣。今日之饥而食,渴而饮,寒而衣者,非天主生植万汇之恩乎?使天主不为汝化育,将水涝旱暵,汝沙门无粒米寸丝之募矣。今日之能视能听,能言能思者,非天主上帝,赋汝以灵性;尔父尔母,生汝以肉躯之恩乎?使父母之抚恤不周,则汝不能以有生;天主之赋畁稍减,则汝虽有生,而不能聪明秀发矣。
今也运天主所赋之灵性,享天主所生之衣食,安朝廷所奠之室庐,行父母所遗之躯体,而动口摇手,辄曰灵性最大,我自无始以来,与诸佛同来也;一切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性中物也;非有非无,亦有亦无,离心意识参,出凡圣路学也。凡此者汝之所谓月中蟾兔也。
八、天主赋人心性
夫山河大地,果汝妙明真性中物,汝何不别生一草,可以衣汝;别生一谷,可以食汝;别於虚空自构室庐,可以居汝乎?吾知汝必不能也。
汝能离心意识参,出凡圣路学,汝何不屏传灯指月诸书不视,拒善知识问不闻,遇诋诃汝者不应,独守一性,变化万端乎?吾又知汝亦不能也。
不能,则知山河大地,系天主所造也,非心造也;灵性天主所畀也,非无始也。运天主所赋之灵性,享天主所生之衣食,安朝廷所奠之室庐,行父母所遗之躯礼,而不事天主,不知君亲,日肆妄言,日行妄事。嘻!误矣,可哀也已。
九、天主掌管生死
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汝亦知生死事大,而如此而生,如此而死,其得谓之闻道矣乎?
夫人之生也,呱呱而泣,此时名物不知也,便溺不辨也。终岁而稍能言矣,积久而始知事理矣。若以为无始以来,轮回得生,则何不悉知无始以来之事乎?
人之死也,一生善恶往往杂揉,天主审判,定以升沉。若以地狱唯心所造可有可无,则恶者之肆志,反得胜算;善者之修持不几徒苦乎?
十、著书缘由
截沙门生死之不究,而徒逞诞妄之机锋;事理之不知,而徒肆狂悖之饰说。惑世诬民莫甚於此。予窃悯之,与洪楫民先生,共作条驳八章,以拯世溺,不得已也。知我罪我,人其鉴诸。
辟略说条驳序
仁和后学洪济撰
一、徐光启《辟妄》
昔吴淞徐玄扈先生,讳光启,谥文定者,见释氏以诵经持咒,破狱施食等诸邪妄,蛊惑斯民,崇邪背主。不知设妄诱人,希斋衬以图养身;与信诱行妄,广布施以冀超脱者,厥罪惟均,皆不免夫地狱之永苦。故为《辟妄》八章以拯救之。
二、《破狱之妄》述评
其首章曰: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天主所造,坚于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详味文定公数言,破狱之妄,提醒殆尽。盖破狱之妄,乃鬼魔宽解为恶之心,使之毅然横行之秘法也。以为非义之富贵逸乐,现前尽可享用;身后纵堕地狱,有积垒多金,延僧诵经持咒,狱可立时破坏,魂可立时超脱。所以世人,惟知利己,虽弑父弑君,一切逆伦败行之事,甘心为之者,恃此破狱之妄以致之也。文定公悯之,谓有恶人地狱是真,僧人破狱是假,一信邪法,永远沉沦矣,唤醒梦魅,情辞真切痛快。历今百年,释氏中虽有杰出者,无敢置一喙。
三、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为谋生计
乃有庐山北涧普仁截沙门者,惧文定公辟妄之言彰,则众僧谋身之计绝,强为《辟妄辟略说》,希存伪妄以冀养生。
四、《辟略说条驳》之旨
孰知人生百年,不过电光石火,岂可为朝露之危躯,守惑世之伪术;以致长存,至贵之灵性,堕永殃不坏之地狱哉!或曰:身虽暂寄,而饥寒亦是大事,乌容置之不讲耶?噫!身之得养,夫岂自为之能?皆由天主上帝大力深仁,锡之使然。人之士农工商随分营生,不过仰承天主之锡焉耳。奸伪逆命者未必独丰,诚谨顺命者未必尽啬。试观前代旧俗,士则冠巾,民则戴帽,于是业结巾制帽者,不可胜数。及我皇清定鼎,改式易服,未同旧制,迄今四十馀年矣。人人含哺鼓腹,共乐时雍,未见昔日结帽制巾之人,失其故业,悉填沟壑也。明此,则知力弃养身之邪,以事真主,另谋别业,安见至慈天主之不我加佑,使致安全乎?今截沙门妄著《辟略说》,既害一己之神魂,复陷多人之灵性,失计甚矣。予与张子紫臣伤之,就其辞之谬妄尤甚者,略驳数条,以当截沙门对证之神砭,并为信妄误陷之手援云。
引言
一、徐光启辟释教中最鄙谬事
张星曜曰:徐文定公《辟妄》八章,特取释教中最鄙谬之事,为世俗无知之人最易惑者,先为辟之,尚未尽著释教之谬妄也。
二、孔孟辟禅释至极
若孔孟时,虽无禅释,而孔孟之辟禅释,已极至矣。先叔祖讳蔚然者,曾为拈出,其辞曰:
⑴辟佛教
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此辟佛之教也。
⑵辟佛缘
“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此辟佛之缘也。
⑶辟佛宗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此辟佛之宗也。即此三言,已徵妙谛;“若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直露声色矣。
⑴辟觉宗
孟言若此,孔训更可缕数,如“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此是辟觉宗。
⑵辟衲教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天下之达道五,欲洁其身,而乱大伦。”此是辟衲教。
⑶辟嬾禅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此是辟嬾禅。
⑷辟忏度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是辟忏度。
⑸辟缁流
“生之者众,食之者寡。”此是辟缁流。
⑹辟参悟
“以思无益,不如学也。”此是辟参悟。
⑺辟广慈
“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此是辟广慈。
⑻辟四众
“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此是辟四众。
⑼辟崇佞
“山节藻税,何如其智也。”此是辟崇佞。
⑽辟舍身
“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此是辟舍身。
⑾辟放生
“钓而不网,弋不射宿。”此是辟放生。
⑿辟斋禳
“丘之祷久矣。”此是辟斋禳。
⒀辟徼福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此是辟徼福。
⒁辟平等
“伤人乎,不问马。”“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此是辟平等。
⒂辟止观
“君子思不出其位。”此是辟止观。
⒃辟无生
“生生之谓易。”此是辟无生。(说详《蓬居问疑》)乃知释氏言行之妄,多与孔孟相左,辟之有罄竹难尽者。截沙门以徐文定公之言为妄辟、为鄙谬,岂可以孔孟之言亦妄辟、亦鄙谬乎?
三、尊己卑天是佛教谬妄之本
乃诸妄之中,更有大纲当正者。孟子曰:“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释氏不知尊天,齐人於物,此尤其妄之本也。许行齐物价,孟子斥之。夫物其小者也,人之於禽兽相去不啻什伯千万,而释氏以十二类生,皆人心轮回颠倒所流转,昧天主生物之原,齐人类于禽兽,更出许行下矣。
故《传灯录》云:“作用是性,谓在目曰见,在耳曰闻,在鼻嗅香,在口谈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朱子辩之曰:“佛氏之说,只是个无星之秤,无寸之尺。若在孔门,则在目曰见,须是明始得;在耳曰闻,须是聪始得;在口谈论,及在手足,须是动之以礼始得。”陈东莞曰:“吾儒惟恐义理不明,不能为知觉运动之主,故必欲格物穷理以致其知;禅家唯恐事理纷扰,为精神知觉之累,故不欲心泊一事,思一理。”历观诸儒之言,释氏大本已昧,毋怪其尊己而卑天也,因驳《辟略说》而首及之,高明者幸无为其所误可耳。
辟略说条驳全卷
仁和后学
洪济楫民氏
张星曜紫臣氏
同述
第一节 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
一、普仁截:地狱不可以有无论
普仁截云:地狱不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亦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何以言之?盖依於理谓之具,依於事谓之造。以心具故,不可言无也;以心造故,不可言有也。以心自具,非外来故,亦可言有也;以心妄造,非实有故,亦可言无也。若理若事,若具若造,若有若无,总由一心。如是了达,方得免於戏论也。
昔有俗士问黄蘖和尚:“地狱实有否?”蘖曰:“无”。又问大慧和尚,慧曰:“有”。士曰:“黄蘖和尚道无,和尚为甚说有?”慧曰:“居士有妻子否?”曰:“有”。“黄蘖和尚有妻子否?”曰:“无”。慧曰:“待你到黄蘖和尚地位,自然一切皆无。”故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
岂似汝辈钉钉胶粘,不定执为有,即定执为无。只因智识浅陋,不达事理之关,所以说无,则拨无因果,谓原无地狱,可以不破;说有,则心外有狱,谓是天主所设,坚不可破。据汝见处,地狱定决是有,但不许破狱耳。我辈凡流,不能破且置。
二、洪济:以事理破地狱唯心之妄
驳:
洪济曰:此截沙门本释氏一切唯心之言,而更涉事理以立说也。一切唯心之说之妄,惑世几二千年,人阴受其害而不之觉。截沙门此说,一涉事理,而妄已立见矣。何以言之,盖唯心为思成,妄隐而难见;事理为实有,妄显而易明。
唯心为思成者何?即彼所谓丈室趺坐,眉间放白毫光,结成狮子宝座十万八千,每座高大各十万,由旬之类是也。此盖心思之妄,自说自证,无可稽考。世人罔察,有但闻其神通广大,信之事之,永不觉悟者矣。
今截沙门,引证地狱为事理之非实有,而妄遂显者何?盖一家无法则家坏,一国无法则国亡。谓天地大主,无法纪以驭人民,非狂悖之甚者,断不出此言。夫天下事理所原无,人心不能妄使之有;天下事理所实有,人心不能妄使之无。地狱者,天主所以困苦恶逆者之身后,天刑之极,则事理之实有。犹家法以惩忤逆,国法以诛背叛,断断不无者也。截沙门以据理据事实有之地狱,为心具心造,可有可无,其妄岂不立时显著。
妄显而障益深,犹云如是了达,方可免於戏论。予谓以地狱为可有可无,此真戏论,殊非了达。果能悟到破狱施食,乃希图斋衬之巧法;诵经持咒,是香花铙鼓之戏场。屏弃不为,怨悔迁改,以息天主之怒罚,仰求大父之慈赦,是名真实了达,方可免於地狱也。
三、张星曜:地狱是天主义罚
张星曜曰:世间事理,有则真有,无则实无,未有岐於两端。又说有,又说无,如汝禅宗之见也。
此等见解,不过欲状人心难见故说无,欲状人心实有故说有,以为扫去断见常见。故有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打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之说。此说盛,则一切事理,俱支离鹘突,遮饰躲闪。此苏子瞻所谓设械以应敌,匿形以逃败,窘则推堕洸瀁中。杨升庵谓禅宗自欺欺人之病,子瞻深入冥契,故能为此说也。即如地狱一端,系天主所造以困恶人,有则实有。汝辈不知尊天,浪说唯心具造,不可以有无论,亦可以有无论,此正洸瀁遁词,今一一为剖明。
2、行善无而造恶有
据汝言依於理谓之具,依於事谓之造。夫具者备具,固有之也;造者创造,始为之也。汝果知心依於理,则心具善不具恶,性善系天主所赋,天命有善而无恶。故《书》言降衷,《中庸》言天命者是也。理与事不可分看,离事之理,则为虚理;离理之事,则为恶事。若心依於事,则能造善,亦能造恶。人皆有自主之心,或陷於气质之偏,则有恶而无善矣,孔子所谓“下愚不移”是也。故知心依於理,则有善无恶,未尝具地狱。汝如何反说以心具故,不可言无。心依於事,则有善有恶,造恶必入地狱,汝如何反说以心造故,不可言有。
3、有无与觉悟无关
汝又云俗士有妻子,黄蘖无妻子,此言是有无之一定者。依此以论有无,则地狱系善人所无,恶人所有,亦有无之一定者。今汝混言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故汝论地狱,可言有,亦可言无。汝论妻子,何不亦言黄蘖无妻子亦有妻子,俗士有妻子亦无妻子耶?必如此说,方信汝说有亦得,说无亦得。苐恐黄蘖无妻子,汝说他有妻子不得;俗士有妻子,汝说他无妻子不得。汝宗门言语,亦不得不钉钉胶粘也。故吾即汝言以问汝,汝知大慧言俗士之有妻子,为实有。则知地狱之有,亦为实有。岂得以唯心具造,亦有亦无一语,抹杀天主罚恶之大权哉。盖人之为恶,心始之,身成之也。天主之设地狱,大审判之前,则罚其魂;大审判之后,并罚其身也。使谓自心造恶,因堕地狱则犹可;若谓自心能具地狱而非天主之义罚也,则大谬矣。譬如世人犯法,彼心亦畏刑狱,但未经官司访拿,及差役拘捕,自己万万不肯走入牢狱去也。
4、地狱实有而不可破
今汝云地狱非实有,不独不达天主罚恶之权,即汝教中破狱之意,亦可不必矣。何则?实有罪人陷於囹圄,方求情赦免,今既非实有,破狱亦妄,安用破为?汝何不思之甚耶?宋陈师道,《后山谈》,载西京崇都寺有僧名善端,酒色自恣。既病,度必死。念地狱果有耶,若有不亦危乎?乃燃香祝之曰,地狱若无,烟当上;有,则当下。既炷,烟下而地裂受之,端大惊失色而逝,夫烟之上升,物性然也。因僧善端之祷,而烟反下降,则地狱之有不诬矣。此时善端之心,正畏入狱。若非实有地狱,非天主命狱魔者驱之,善端能自造自入耶?可见地狱决定是有,但不许破,此是真实事理。汝既知此,又知自己凡流,不能破且置矣。何复纵蒙心,摇唇弄笔耶?
第二节 驳设狱残忍之非
一、普仁截:天主设地狱乃残忍暴厉
普仁截云:只如天主,有意设出地狱,困苦冥魂。若人不奉彼者,即永远拘禁。尽未来际,虽有改过迁善之心,永不许忏悔。虽有盛德神通之力,永不许救援。如是天主,即是恶中之恶。世有此人,必为众所共怒矣。且上帝好生之谓何?而乃残忍暴厉,过於桀纣百千亿倍,有是理乎?
二、洪济:悖逆至高天主当受地狱之罚
⑴背叛忤逆是不赦之罪
驳:
洪济曰:欲知此理,须举世间极重不赦之罪,二端并观而截沙门之诬秽彰彰矣。夫君之於臣民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敢有不奉正朔,不输税粮,如是人者,莫逃叛逆之诛。父母之於子也,鞠养乳哺,教诲顾恤,莫大深恩,报施罔极。乃为子者掉臂不认,难免忤逆之罪。
⑵不事天主当受沉论之罚
明此二端,则知天主者,造天覆我,造地载我,日月照临,雨露滋润,万物养育,是造物主实天地之大君也。人皆有此灵性,思灵性从何而有,非如释氏所谓从无始迁劫,生生轮转来也。思我未生之前,未尝有我;迨我生之时,惟皇上帝,降衷于我,而后有此不死不灭之灵性也。人皆有此灵性,皆从天主赋畀,则人皆天主所生,而天主者,实万民之共父也。大君共父,有不事奉之者,与背叛其君,忤逆其父同科,当受地狱永远沉沦之罚。义也,事理之当然也。
⑴生前痛悔可蒙赦宥
是故形神配合,一息尚存,犹可弃邪皈正。真心痛悔,则天主无限仁慈即时赦宥,不止免堕地狱,抑且拔之上升。
⑵改过迁善能升天堂、
此其义,不特天教云然,而中国之经,提醒人类。盖亦有云。“三后在天。”“殷多先哲王在天。”“文王在上,陟降上帝左右。”此盖能改过迁善,敬天畏天,昭事上帝故也。如是,又不待募僧破狱,犯夤缘钻刺之罪矣。
⑴死后不可悔改
“若魂离躯壳,怙终不悛,所谓盖棺论定也。此时听天主审判,即明正典刑之秋,一堕地狱,受无量苦,其心虽极悔恨,固已甚晚而不可挽回矣。”
⑵背叛朝廷之喻
譬如从叛逆而背朝廷者,惟可於贼巢未破之时,能识顺逆,急叩军门,输诚求抚,始能获赦。若至垒覆就擒,献俘阙下,宁容忏悔曲宥,夤缘辛免耶?惟有俯首就戮耳。设知戮必不免,反肆辱詈朝廷,必蒙赤族之诛。
⑴西国寓言
西国圣贤,常作寓言曰:有背叛君父者,其好友劝之曰,君父人之大伦也,叛则必诛。其人秽詈有加,其罪之增益也尚微,以友与己平等故也。若县父母拘而讯之,仍前秽詈,则应受本罪外,复加鞭责痛惩,以更得罪职官故也。等而上之,见督抚重臣而秽詈,必速杀身之祸。夫秽詈一也,至重臣而死不旋踵者,以所犯之人,品秩崇隆故也。再进而辱詈朝廷,则罪更加等,宁止杀身,必凌迟寸磔矣。以所犯者,一国之至尊故也。
⑵孔子之意
明乎此,则知天地之大君,万民之共父,固无有穷极之至尊也。此而获罪,其降罚殆不止陨其身命已也。地狱剧苦,永远沉沦,万难幸免,莫可挽回,情罪当然,故曰获罪於天,无所祷者,此之谓也。
⑴天主尊贵无尚
今截沙门以营生之术破,故不奉事真主,而复大肆口孽辱詈天主为过桀纣,吾不知天主於截沙门身后,地狱永远剧苦外,更加何等惨极刑戮也。何由知之,即以前获罪之尊卑比拟而情罪之轻重,较然知之。然凡民触犯帝皇,比之人类获罪天主,形似而实犹有间,尚非可以比拟也。何则?帝皇虽一国至尊,系天主所生之人,与凡民犹为同类。此如蝼蚁上啮人首,尊卑虽异,杀之已极,罚难更加。以蝼蚁虽微,与人皆天主所生之物,生命相同略可仿佛。若天主与人,不容比拟,无从仿佛。盖天主者,推之以前无始引之於后无终。创造天地,生育神人,抟捖万有,即造物主也。以其至尊无偶,谓之上帝。以其宰制群生,谓之大主宰。以其生育救赎全属慈爱,谓之至善主。其称天者,非指形天,犹臣民之称朝廷,非指殿陛也。夫朝廷为一国之主,其崇高尊贵,与人迥绝,况天主为万有之主,其崇高尊贵,与吾人之微,更相悬绝。无纤毫分量大小之可较,无丝杪贵贱轻重之可伦,更从何处仿佛哉。
⑵悔改可蒙天主赦宥
今与截沙门辈,说明此义,急急乘此百年未尽,反覆辩明邪正关头,即速皈依真主,敝屣伪法,忏悔前非,则唯天主无限之慈悲,全赦宥之;无限之智,□□救援之。
⑶延捱难免地狱永苦
设也贪恋养身之伪法,甘馨难舍,延捱电泡之光阴,坐失机宜,一朝息断魂离,重罚大定,尔时身入金汤不坏之永狱,更受不可名言之剧苦,徒招义怒,虽悔莫追矣。
⑷背叛天主之罪无量
盖世法中,背叛朝廷,诋毁天子,蒙寸磔者,其死之苦,无人怜惜。天下万世,孰不诵之曰:理也,义也。设有为之叹息者,其人必与叛逆同科。如蔡邕悼董卓,而受戮於王允是也。故有背叛朝廷,而为人共怒者;必无朝廷戮叛犯,而人反共怒者也。盖背叛朝廷之人,称王自雄,欺诳无识,殃及平人。背叛天主之人,巧立伪法,误人灵魂,殃及永远。天主之尊无量,背叛之罪亦无量,则其受罚之苦亦无量,宜堕地狱,应罹永远剧苦。孰有谓其非义,而詈为残暴过於纣者乎?
三、张星曜:天主设狱以全仁义
张星曜曰:天主上帝者,生天地生万物之主宰也。全善全能全知,至神至纯至一,无始之始,始万物之始,而自无所始,天下无善不从天主出也。虽天主为仁慈之源,而又为义罚之本。仁义二德,不容偏废。设也有仁而无义,姑息之仁也,如李后主梁武帝,从佛教,虽有罪者,亦依违苟免以亡天下,则仁之过也。有义而无仁,则残暴之义也。如武则天,选用酷吏周典来俊臣之徒,仿地狱制刑具,则义之过也,天主赏善人以上升,是其仁也;罚恶人以地狱,是其义也。
至尊无偶,人不奉事,未尝灭尊;人能奉事,未尝加尊。但人不奉事天主,则不达降衷本源,悖逆君父,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千古圣人,无不尊奉上帝。
人在生时虽极恶不肖,尚可悔过迁善。天主慈悲无限,正愿人痛悔,救拔人魂,岂有不许忏悔之理?若人已死,无能改悔,一生之判断已定,天主亦无如之何。
延僧忏悔更与亡人无涉。此盖恶人愚昧,自执已见,至死不悟,甘堕地狱,非天主致之也。世间有威德神通之力者,无如天主,能永远救拔人,能永远禁锢人,故人当敬天畏天也。天主为宇宙之大主宰,犹国王为一国之大主宰也。国王之下有威力者,皆奉国王之命故耳。使无国王之命,则威力全无矣。譬如罪人在禁,国王命杀则杀,命释则释,大臣岂敢专擅生杀耶?若贼寇劫牢,罪人释放,则劫牢之犯,与释放之犯,罪并加等。故知人间无有尊於国王,即知宇宙无有尊於天主也。
使天主将悖逆君父、执迷不悟之魂一概出狱,此何异国王将十恶不赦之犯一概释放。为善者与为恶者,混淆无别,欲以全仁,而适以害义。世间无此糊涂之国王,而谓宇宙之大真主,肯如此糊涂哉?
⑴天主设狱以惩恶人
考昔夏桀,囚商汤,杀关龙逢。商纣斫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此暴虐良人。若天主设地狱以惩恶人,事理迥别。汝不达圣教至理,何得污蔑至尊。
⑵佛残忍暴虐更胜暴君
即如汝言谤佛正法,命终之后,直堕入阿鼻大地狱中。夫汝佛所言,其理是耶,人亦安敢非之?其理非耶,人亦安敢是之?今不论是非,一概欲谤佛法者,堕入阿鼻大地狱中,则汝佛之残忍暴虐,反过桀纣亿千百倍矣。
⑶佛难免永狱之祸
明理者灼知地狱非佛所设,佛之威神,不能致人地狱,亦不能出人地狱,虽以此言恐吓,必不惧也。汝不知尊天,而反诬谤若是,将来永苦之祸,恐不免矣。可不畏哉,可不悔哉!
第三节 驳法力倖免地狱之非
一、普仁截:佛法可以破狱
普仁截云:地狱有六种差别,非关天造,亦非地设,皆是众生三业所感。恶业熟故,妄成地狱,妄受剧苦。譬如梦中为虎狼所噬,或被打、被缚,或遭王难,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地狱及苦,亦复如是,以全是三业妄成故。
佛於瑜珈教中,大悲拔济敕。诸贤圣师,口诵真言,手结密印,心运妙观,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也。况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昔因三业恶感而成,今以三业智照而破,焉有不破之理?狱既可以法力破坏,魂独不可以法力超脱乎?
犹如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岂难言狱门牢固,必不可开。一人情面,必不可幸免耶?
二、洪济:佛无破狱之权
驳:
洪济曰:此一节,正鬼魔诱人设立伪法,阳虽劝人为善,阴则挑逗人心为恶之本旨,今截沙门亲笔供招和盘托出矣。夫巨憝元恶,王法之所不加,稍知收敛不敢尽情放恣者,以有天威之可警,身后地狱天刑之可畏故也。其延僧破狱施食,虽犯夤缘钻刺请托斡旋之罪,尚有地狱,微足警惕。乃截沙门创为地狱唯心具造,可有可无,已属大谬。此复声言地狱剧苦,不过如梦中所受,醒则了无所见。梦中假苦更可挥金募僧破狱施食,超脱再生。则见利忘义之徒,恃此狂言,全无警戒,由是猛力横行,有不尽成肆无忌惮之小人者几希矣!然则日流而下之人心,何从挽回,争夺何日是已,天下何由治平?大乱人心之道,必截沙门之说,使之昌炽也。
⑴叛逆是十恶不赦之罪
至以为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此语尤引喻不伦。不思十恶大罪,不在不赦例乎?今背君父,图叛逆,不在十恶之上乎?
⑵佛无恩赦之权
若以破狱之妄,譬之国王恩赦,更属纰缪。要知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佛果是主,止应一佛,何以云过去千佛,未来千佛,现在千佛,甚至恒河沙数佛,十方微尘诸佛。佛如是多,应是天生之黎庶。以黎庶微贱之妄言,矫诬上帝之恩赦,其罪又当何如耶?
三、张星曜:法力破狱证伪
张星曜曰:截沙门所引称六种地狱,前三种理性名字,观行俱从心上说地狱,说得无影无踪,人心何由畏惧。其四相似狱,又系王法之狱,非地狱也。后二种眷属究竟,及引《楞严》所云十习因、六交报,仅云亡者神识所见云耳,未尝言地狱的在何所。后又云非关天造,亦非地设,则地狱为无有矣,与前言有六种差别,不几自相矛盾耶?
汝又言众生三业所感,妄成地狱,譬如梦中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据汝此说,地狱的系无有。夫梦中之苦,全非实有,有何难处,何劳拔济?
⑴光不能破物
至汝言手口心,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此语殊属无稽。盖光能照物,不能破物。言光能破狱,已为荒诞。
⑵以光破狱说之妄
若汝一身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则汝必照知狱之破与不破,魂之脱与不脱矣。使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诓骗生者;使不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汝之光,未尝照触彼狱,生者死者,皆受汝诓骗耳。未借日月灯之光,尚能无幽不烛,岂己身有光,而茫然无知者哉?虎之夜行也,一目放光,一目视物,故虽暗亦见。今汝身有三处光,何反不能照知冥魂之脱与不脱耶?
汝又言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此大不然。夫使果是空,果是虚妄,又安能破坏?何则?世间有者可破,无者不可破。即汝佛《楞严》,亦言空无形相,不闻虚空,被汝隳裂。故人虽有大神力,终不能破坏虚空也。汝为佛弟子,言虚空可破,不独诓骗世人,又自背佛说矣。
汝又言昔因三业恶感而成,今以三业智照而破,汝言谬矣。夫三业恶感者,陷地狱人之三业也。三业智照者,欲破地狱人之三业也。此人之恶,不能加彼人之善;则彼人之善,亦不加此人之恶。况幽明道隔,讵可谓此人之智照,能破彼人之恶业耶?
汝又言狱可以法力破坏,魂独不可以法力超脱乎?详汝是言,设能超脱,亦非法力,实财力也。何则?使彼不施财利於汝,汝亦不肯漫施法力於彼矣。岂非如徐文定公言,有财者生,无财者死乎?
⑴国王不赦十恶不赦之人
汝又言,“如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岂可难言狱门牢固,必不可开;一人情面,必不可倖免耶?”此言更谬。盖国王大赦,必不赦及十恶不赦之人。
⑵“国王大赦”说与佛经相悖
即汝亦言究竟地狱,所受苦恼经无量无数劫。今汝复言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则汝前言经无量无数劫者,皆虚语矣。
⑶情面不可用于阴间
且情面者,止可用於阳世,必不可用於阴间。
⑷说情者须是天主亲近之人
即可用於阴间,亦必说情之人,为天主亲近之人方可。亦犹阳世营求赦免,必於天子左右有势力之人,方可望天子之赦也。今汝辈凡流,所奉之佛,系背叛天主之人,能信其情面可幸免乎?
⑸情面之说自相矛盾
若一魂幸免,则如徐文定公言,非平等观;若众魂幸免,则亦如徐文定公言,地狱可以不设。若不能幸免,则汝言皆欺诳众生,自造地狱业也。
第四节 驳现摄升天之非
一、普仁截:以现摄升天论天主不灵
普仁截云:汝辈敬事天主,天主既有灵验,何不现摄汝身,升彼天堂受乐?仰望太虚,一身其能摄否乎,不能摄之於身,而专能摄之於魂,此亦不得之数也。
二、洪济:升天与现摄比较
驳:
洪济曰,据截沙门此说,不特不明天主赏善使升天堂之微旨,并太虚与形天之义,亦罔闻知矣。试与汝先言形天之义。盖太虚非天,天非太虚。
⑴形体之天
天主造天,天体最圆,精纯坚固,运转不息。所以颛顼制历,始著浑天,至今用之。浑天者,圜之义也。天有十一重,从下而上,日月金水火木土五星,共七重谓之七政;第八重为列宿天;第九重十重,系南北岁差东西岁差;第十一重为宗动天。
⑵天堂之天
其上则天堂之静天,美好咸具,唯天主与天神居之。修德昭事者亦蒙拔擢上升也。史曰:“乘彼白云,至於帝乡。”即其境也。义详《天问略》、《寰有诠》诸书,有理可推,有法可测,非杜撰也。
⑶佛教天说之错失
今汝佛经,由各人臆造,漫以为有三十三天,或言东西南北,各八天,上覆一天。夫使东西南北,别为区宇,则四方皆有楞角,下有根底。天之圜体,运旋穷矣。或言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直上建立。臆说不一,可谓知天乎?夫使天而无体,方可目为太虚。如果太虚,何以有国之象乎?今天实非太虚,有层体可以测量;日月交蚀,可以预推。寒暑昼夜,序次不紊,眼前实理,佛俱不知,宜汝之误认天为太虚也。
⑴轻清上升而重浊下降
至若升天之义,天主洪恩,实有至理。汝观物性,轻清者上升,重浊者下降,一切物理,莫不尽然。如火性轻清上炎,虽倒持蜡炬,欲降其焰,焰仍上飚而难遏;石性重浊下坠,虽高掷千寻,欲升其质,质仍下坠而不已。
⑵仁义者上升而骄奢者下降
天主生人,轻清重浊,二者悉备。内之灵性,类乎天神;外之肉躯,类乎禽兽。人能从灵性之嗜,力行仁义礼智,是为浑然天理,进迩天神,轻清之类。天主於是鉴其立功,拔之上升,享天堂长生之真福。人若从肉躯之嗜,专务骄奢淫佚,是名全锢私欲,逼肖禽兽,重浊之流。天主於是恶其获罪,罚之下坠,受地狱无穷之极苦。
⑶天主赏罚犹朝廷黜陟
天主之赏善罚恶,犹朝廷之黜幽陟明也。然朝廷虽有荣辱人之权,必三载考绩。阅历三考,见其果贤也,而后晋之上爵;果不贤也,而后下之典刑。设有大声诋毁,谓朝廷既有荣人之大权,何不使草莽微贱,立赐公卿,仰望北阙,一试其能否乎?如果不能,谓朝廷有荣辱人之权,亦不足信之矣。呜呼!为此说者,非疯狂之废疾,必庸鄙之下愚矣。故知朝廷於群臣功绩未建,万无立赐公侯之理;即知奉事天主之人,德业未定,断无仰望太虚,现摄升天之理矣。
⑴普仁截不懂天主赏罚
又云,天主不能摄人之身,专能摄人之魂,此亦必不得之数。此语不特伤於率尔,更悖孔子不知妄作之戒。盖天主能赏罚人之灵魂,并能赏罚人之肉身,但时有先后之不同耳,《圣经》及《庞子遗诠》、《复活论》诸书载极详悉,汝辈既不博览以求明,复不下问以解惑,故不知也。
⑵天主先提升人灵
夫灵魂原本轻清,为一身之主,又能涓洁心志,力制私欲,则纯乎轻清,以事天主。天主慈悯,先挈上升,俾享天堂真福,宜也。
⑶天主后提升人身
肉身原本重浊,为灵魂之仆,能顺义理道德之正命,天主亦慈悯之。故使暂痊名山,以俟天地终穷复活之日,配合灵魂,复还原体,锡以殊恩。使其身发大光明,数倍於日;水火刀劍,不伤不死;往来迅速,万里一瞬,山海江河,绝无阻碍,并拔上升,永享长生真福焉。
⑷恶人之魂不得升天
然恶者之魂,亦属轻清,其永堕地狱,使不得上升者何?盖恶者之魂,虽属轻清本可上升,止缘如前第二驳中,所谓背叛天主之极重罪恶,必堕地狱,永不超升也。譬若鸟然,飞鸣霄汉,其天性也。使缠以铁絚,虽欲奋飞,辄复陨仆,以铁絚加其重坠故也。此天主预定赏罚先后永暂之时候,至公如此。而汝谓天主专能赏罚人魂,不能赏罚人身,不亦不明之甚哉。
⑴净土不存在
查摄之正义天主圣教虽用,与汝大异。惟佛《楞严经》有云,大势至菩萨,能摄念佛人归於净土。夫净土何在?在天外乎,在天内乎?吾见念佛者多矣,汝释氏莲池祩宏,专以念佛立教。其死也,遗骸仍葬云栖,何大势至不摄之归於净土也?
⑵现摄非实有
又现摄之妄,见北京旃檀寺石碣,悉言能摄能飞,是皆释氏饰辞惑世,原非实有。
⑶事佛不能登极乐
汝今以伪法,鼓世奉佛,将身登极乐乎,抑魂登极乐乎?夫亦曰魂登极乐耳。吾为若辈明言,事非其主,魂必不能登彼极乐。
⑷僧亦不知极乐世界
僧至慧诗言之矣,有曰:“死去应为惆怅鬼,西天依旧黑漫漫。”(全诗载田汝成《西湖志附馀》)可不深为警惕哉。
第五节 驳真言灵验之非
一、普仁截:真言灵验考
普仁截云:古有身婴苦难,专力持咒,或枷锁自脱,或刀寻断坏,载于传纪者,班班可考。
柢如秽迹金刚神咒,藏中备明持法。若能如法久持,虽欲移山塞海,靡不从心。唐太宗时,诸宫人持之,多获灵验。太宗恐怖,寻即禁止,因取此咒,删易数字,欲使不灵也。
更有近事可考证者,顺治初年,楚僧沙澜,遇一梵僧,於稠人中席地而坐,专持秽迹真言。适有馈茶者,持钜壶至,梵僧饮毕,辄为持咒,众见此壶忽升於空,堕地成七片。有顷,咒令还合,观者咸叹希有。
汪君旅,三歙人也。常言壮时,见术士降仙,案列盘果,因心念释教,称变食真言,能变少食,成广大食,盍一试之。遂从旁默诵此咒。仙即降笔,谓面前供养。忽然广大充美,非世所有。众皆不解,汪君乃言其故。
可见一念戏持,尚获灵验,矧出世高流,登坛作法,三业精纯,而反无济於事乎?汪君与沙澜皆诚笃无欺之人,其言决定可信。
二、洪济:真言不灵辩
驳:
洪济曰:截沙门引“沙澜遇梵僧咒壶”及“汪君旅变食”二事,谓释教神通,实有显现於阳世,以证阴间破狱之非妄。果若此,则街坊传授戏法者,能吞剑,弄丸,空中取酒,五鬼搬运,皆为灵感,非戏法矣。
又云君旅沙澜,皆诚笃无欺之人,其言决定可信。予谓阿其所好者便云无欺可信,抑陋矣。
又云梵僧君旅戏持,尚获灵验,矧出世高僧,三业精纯,而反无济於事乎?予谓出世高僧莫截沙门若,非三业精纯者乎,宜登坛作法,口诵真言,仗彼佛力,愿为帝王身而说法,必应立为帝王;愿为宰官身而说法,必应立为宰官。今则萧然贫衲,抑何无济於事也。且只以现前微小事试之,其寺中斋供,止须截沙门,口诵变食真言,自然广大充美,众僧皆各饱饫,方见真言有灵。而今不然,仍遣僧人敲梆击鱼,多方募化,望檀越挥金布施,赞扬功德。截沙门犹且如是,而谓君旅能之乎?可见灵应於阳世,乃妄者之讹传,党人之附会,非实有也。
不能诵真言以广充供养,则必不能灵应於阳世以破囹圄,谓反能灵应於阴间以破狱施食,必不得之数也。截沙门妄信而妄传之,用惑当世,以希养身,正犯天主妄证之戒,不可破坏之地狱,又不免矣。
三、张星曜:真言之验证伪
张星曜曰:我朝康熙年间,湖广妖人朱方旦,号曙青,居二眉山,言人祸福,天下称为神仙。彼妄自尊大,造作真言,谓可救刀兵水火,有刻本行世。翰林王季友先生,纠其惑众。我皇上命法司讯鞫,得其罪状,特诛之。则彼所造救刀兵真言,身且不保,何有於人。故知一切真言,亦皆如是。
但朱方旦死,而佛菩萨幸免耳?然汝佛嗣教人,所谓二十四祖师子头陀,实受罽賔国王之戮,已不能使刀断坏矣。汝言专力持咒,枷锁自脱,刀寻断坏,载於传纪者,班班可考。设果有是事,则人不必更修善行,只须肆行恶业,虽遇囚狱,罹斩绞,持咒可以脱免,王法所不能加。即此便是宇宙大恶人,如北魏沙门法秀之流,又岂正人君子所乐道耶?(魏沙门法秀,以妖术谋作乱,荀颓帅兵收掩悉擒之,囚法秀,加以笼头铁锁,无故自解。魏人穿其颈骨,祝之曰:如果有神,当不人肉。遂穿之,三日乃死。事详《魏书》及温公《资治通鉴》。)
又考司马温公《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三年,有僧来自西域善咒术,能令人立死,复咒之使甦。太宗择飞骑中壮者,试之良验,以告太史令傅奕。奕对曰:此邪术也,臣闻邪不干正,请使咒臣,必不能行。太宗令僧咒奕,奕初无所觉。须臾僧忽僵化,若为物所击者,遂不复甦。此传记之可考者。
⑴咒术移山塞海无可考证
汝云秽迹金刚神咒,能如法久持,虽欲移山塞海,靡不从心。唐太宗时,宫人持之,多获灵验,太宗恐怖,因取此咒,删易数字以传於世,欲使不灵也。此事不见传记,汝言将谁欺乎?
⑵咒术移山塞海是大乱之道
使咒可以移山塞海,则坤舆不宁。如诗经所云,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大乱之道也。况宫人欲移山塞海何用,必即西僧咒人立死之术,宫人妒忌,或偶试之耳。然亦必无之事,观西僧咒傅奕不死,而西僧自毙,则咒之不灵可知矣。
⑶咒术移山塞海证伪
况太宗朝,果有此□□以移山塞海。考贞观十八年,高丽泉盖苏文叛乱,太宗亲帅六师征之,何不令西僧或宫人稔咒者,一持此咒,令东海填平,径至高丽?乃烦备造戰舰以渡辽海,攻安市城,六旬不下何耶?则汝所言,咒能移山塞海之说荒唐不根,益可见矣。
⑷太宗改咒本质疑
且太宗虽改易中国咒本,未尝改易梵国咒本,梵国之神咒,固自在也。
⑸咒壶有验亦无谓
汝言顺治初年,梵僧至中国,尚持真言,咒壶有验。夫壶本自全,因咒而毁,因咒而合,僧亦多事,咒亦无谓,请为其有益者。
值今黄河水患,朝廷旰食。塞河易於塞海,海大而河小,海深而河浅,咒可塞海,岂不能塞河?今西僧之至中国者颇众,何不持咒,令黄河不决,亦省我国之无数金钱。奈何未有能者,则咒之不灵,又可见矣。
若言降仙之事,尤属妄诞。汉武帝曰:天下安有仙人,尽妖妄耳。盖武帝一生,笃志求仙,未尝有获,晚年始悟而有是言。即使宇宙果有仙人,乃朝夕仆仆,为祈请者之奴隶,仙亦贱矣。况乩上之字,实系生人所书,非仙妖也。汝言仙即降笔,赞叹供养,此讹以传讹,诞妄可知。历考古今真言无一端能取验於阳世者,其不能取验於阴间益信矣。
第六节 驳业识变现之非
一、普仁截:业识变现论
普仁截云:汝还知冥王狱卒非有情种耶;还知牛头阿旁,非众生数耶?皆是汝等业识变现,自然而见种种恶相。有谁稽考,有谁拴押。叵耐你自家业识,纤毫不肯放过,则诸佛亦无如之何耳。
又云:应观法界性,一切惟心造。岂是汝教中,一切依正色心,归之天主;一切升沉祸福,归之天主。是谓埋没己灵,恶见中最。
二、张星曜:业识变现辩
驳:
张星曜曰:据汝言冥王狱卒,是有情种,则冥王狱卒,必不锢人於狱矣。汝又言业识变现,自然而见种种恶,□□尔,则与眼花之人,见空花无异。地狱真是空,真是虚妄矣。
夫既不锢人於狱,狱本虚妄,何必求僧人破狱耶?若锢人於狱,狱必非虚妄,狱中自有稽考,自有拴押。何以知之?即以汝言相似狱知之。汝言相似狱者,指恶人生罹王法而言也。夫王法之狱,有册籍稽考,有狱卒拴押,则地狱可知。若地狱锢人而又无稽考,又无拴押,则与王法之狱不相似。是魂在地中,亦复优游自在,与不锢者何异,又何必求僧人破狱耶?
汝又谓一切归之天主,为埋没己灵。试问汝何自而有此灵耶?汝果自有此灵,则汝魂在地,何不自己破狱,必待僧人破狱,宁不埋没已灵耶?
⑴普仁截横肆诬诋更属业识
汝又以文定诘问之言,为卜度之见,指为业识,为不肯放过。然则汝不究义理横肆诬诋者,为庵摩罗白净识,肯放过者耶?
⑵放下一切并非破除业识
夫汝云放过,即汝佛所云放下着也。不知天下事,有可放下者,有不可放下者。如为名,为利,一切为肉躯之事,此宜放下者也。辩道理,明是非,使己身不沦於地狱,天下人不溺於邪见,至於无父无君,此不宜放下者也。先师孔子,学问思辩笃行,弗得弗措,周流辙环,岂一概放下者哉。
⑶白净识是告子无善无恶之性
汝禅教欲一切放过,以守汝心。故将无义理之言,妄用参究。以为不思善,不思恶时,识取本来面目。此不过认告子无善无不善之性,为白净识耳。功夫学问,一味强制其心,岂能择善固执,求所谓精一之理哉。
夫见解修为,以能敬畏昭事者为善,以妄自尊大者为不善。譬之罗经之盘,二十四山向,百二十分金,纷纷藉藉,茫无定向。然其指南者,随所转移,无不然也。故人能敬事天主上帝,则南针有定,真妄较然;如是之识,方非业识。如是而一切放过,真能放过者矣。吾今为汝说此实义,汝苟知非,自不肯安於故习,说有道无,疑惑世人矣。第恐陈见不除,执迷不悟耳。
第七节 驳往生乐邦之非
一、普仁截:破狱不会导致狱空
普仁截云:人师如法,真言有灵,则一切冥魂,承此超脱,往生乐邦矣。至云对守空狱,尤属痴见。譬如国王大赦,狱为之空,狱空之后,宁无后至之罪人乎?有是哉,汝之愚也。
二、张星曜:破狱往生之非
驳:
张星曜曰:据汝佛言,施食焰口,必於七月十五,谓是地官赦罪之辰故也。今汝辈僧人,妄设三朝、诸七、百日、周年,岁岁正月十五、七月十七、道场焰口,诳惑愚俗。果使真言有灵,一切冥魂,承此超脱,则一次破狱,亦已足矣,何三朝诸七之不惮烦也?则往生乐邦,徒虚语耳。
⑴诘问之虚辞
又徐文定公,岂不知一日之间,万死万生,地狱境界,非阳世可比。只因汝辈不认真主,日行妄法,故设辞诘问。其辞云:如施食之地皆赴,则魂终年在世,享用优游,为极乐场。地狱中独一幽冥教主与十殿阎君,相守空狱而已。地狱之设,不几多事乎?玩“如”字,“乎”字,文气皆虚问之辞。知魂之必不能赴,狱之必不能空也,岂谓地狱皆空哉?
⑵类推之实义
今汝云国王大赦,狱为之空,狱空之后,宁无后至之罪人乎?汝固巧於辩矣。独不思国王大赦,或数十年,或数年,而仅得一遇者也。故分别赦前赦后,狱不必空也。今汝释教,每一人死,即法事纷纭,且言一切冥魂,承此超脱。则娑婆世界,有一人死,必有一次大赦矣;有亿万人死,又必有亿万次大赦矣。一日一夜,多日多夜,无时不死人,即无日不大赦矣,更安有后至之罪人,而狱不空哉?文定公之言,亦就汝教中所为,而推类询之耳,非痴见也。汝既不识诘问之虚辞,又不求推类之实义,反以文定公之言为痴见,此何异痴人说梦。故知文定公非痴,汝自痴耳。殆庄生所谓大惑终身不解者耶。
第八节 驳以庶人比佛为谤佛之非
一、普仁截:徐光启谤佛法僧
普仁截讥徐文定公云:愚昧如此,乃敢肆日纵笔,谤佛法僧,何异井底之蛙,揶揄月中蟾兔。无怪乎以天子比天主,而以庶人比佛也。
二、洪济:佛是愚狂罪人
驳:
洪济曰:以庶人比佛,不过就汝佛经中抉出,以明佛非主宰,毋误奉事,自取从逆之罪戾焉耳。盖天地之主唯一无二,犹家无二父,国无二君;二父则秽,二君则乱故也。今汝佛经,言佛之多,如恒河沙,非天生之黎庶而何?是汝佛自说自证,不待文定公言而始著也。
盖佛经荒诞,人自为说,多不照应,但凭大言,诳吓无识,其谬处指不胜屈,今略举一二为明者告。乌得以指其伪妄,警醒当世者,遂谓谤佛法僧耶?经载释迦牟尼,为净梵王太子,摩耶夫人所生,下地即行走三步,一手指天,一手指地曰:“上天下地,唯吾独尊。”切思天主生人,与物迥异者,盖有深奥至理焉。禽兽甫下地,即能行走鸣嘶;俾之易於长大,仅供人食用故也。唯人不然,初生而弱,呱呱无知,必赖乳哺怀抱,提携教训,然后渐行渐言者;天主欲人之父母,守天主之命,以行其慈也。及人子长成,念此劬劳,孝思油然感发,生则服劳奉养,死则追远慎终;天主欲人之子,守天主之命,以行其孝也。此人物异生之本旨,昭然可见。不然,莫灵於人,而有生之初,反不禽兽若,何耶?今佛下地,即能行能言,毋乃与禽兽同乎?抑言行之后,仍复无知无能乎?且娶妻生子时,佛性何往?使色欲不除,甘悖己戒乎?
⑴圣贤以天为尊
至於唯吾独尊之言,其罪有不可逭矣。历观三代之哲王贤相,莫不以天帝为尊,称之曰后、曰皇、曰无有配偶至尊之上帝,引人敬畏而昭事之。即孔子之德高道美,自言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曰:“天生德於予。”门弟子之赞孔子者,曰“天纵之圣”,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皆归功天帝,未闻以人而俨然僭称独尊者。由是而知,下地能行能言其独尊,非后人饰此诞辞以矜奇,必鬼魔挟之发傲以惑世也。
⑵唯我独尊者非愚即狂
譬有乡愚下贱,忽出大言曰,“上天下地,唯吾独尊”。引人奉事,非号召兴乱之伪言,即病狂疯颠之呓语。果为疯狂,怜而救之可也。号召兴乱,而轻信奉事,便成逆党,诛所必及矣。
又据所传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因缘而益知其谬。其云释迦与弥勒,互论治世不决,相约禅定,面前各树优钵罗,先花者为现在治世,后花者为未来佛。弥勒前者先花,释迦窃移已前,弥勒出定大笑曰:汝作为如是,我将美好诸物,尽收入布袋中,不为汝有,任汝治奸险诈伪之世界也。说甚诞妄。若然,争先治世,非贪乎?求治世而背大戒,甘窃盗,非痴乎?一花且不能守,为人所窃,非愚乎?花为人窃,尽收美好,不与世共,非嗔吝乎?身为世表,而位从诈得,己先不正,何以正人乎?佛戒人贪嗔痴,二佛悉犯,何以称导师也。然则佛以人类之微,大言傲妄,自称独尊,真井底蛙、地狱鬼耳。文定公以庶人比之,盖已隐括妖言惑世之傲叛,提醒人类,毋误信伪妄,以贻后戚也。岂比之不当哉?
至於月中蟾兔,此释老伪说,荒唐无稽。盖月中有凝透二体,月本无光,借日之光以为光。其坚凝之体,得日光而返照下域;虚透之体,得日光而清辉直透。犹天体如水晶之虚透,所以不碍日光,恒见青天。乃光上透第八重之列宿而下照焉,故月中痕迹斑点。凝透二体,显之使然,非真有蟾兔也。(义详《寰有诠天问略》)截沙门自负善知识,乃月中痕迹斑点,误认蟾兔,则亦何知识之有?
三、张星曜:佛是叛逆罪人
张星曜曰:今之释氏,皆以佛为天中之天、圣中之圣。故《华严经》载佛升忉利天说法《楞严经》载佛论诸天,以诸天王为彼菩萨所游,不了妙觉明心,积妄发生,妄有三界。果尔,则世界固无有尊於佛矣。予窃疑之,忆少时,偕稚子至甘露寺,寺有一钟,因祝融之后,暂架寺侧,子戏击之,僧人力止,因言此处方位不利钟声,击之必损僧众。予诘之曰:佛为天中之天,尔为佛弟子,佛必佑尔,一方之神鬼何畏为?譬之一县之中。有与县官亲密者,县之众庶,必畏惮之矣。上而至府至司至督抚,所亲密者愈尊,则其威福必愈大。若为天子近臣,则天下皆畏惮之矣。佛果为天中之天则天上天下,无不畏惮夫佛也。彼方位之神鬼,拟之阳世,不过无名土棍而已。土棍不敢与县官齿,岂敢陵虐天中之天之弟子哉?今得而陵虐之,佛不能庇焉,则佛非天中之天明矣。僧无以应,乃知佛理甚谬。监劣无识之子,恐其言之不信於世也,故作大言以恐吓之,非实然也。
佛不过天生之一人,以天生之一人,而谓其高出於天,不谓之狂悖不可也。今观天主圣教则不然,一切作事,不择日辰,不择方向,奉有真主,则鬼魔不能为祟也。以此断之,邪正昭然矣。则以天子比天主,而以庶人比佛,夫岂过哉?
⑴庶人之别
虽然,庶人亦不同矣,有贤智之庶人焉,有庸众之庶人焉;有原系天子之戚属,恃强挟众,背叛主上,以罪降黜之庶人焉。贤智之庶人,如孟子所称市井之臣,草莽之臣,多闻而贤,朝延之所尚也。庸众之庶人,如诗经所云,“氓之蚩蚩。”虽不为朝廷之所尚,亦守率土之分,无恶於朝廷者也。此等庶人,皆非所以拟佛也。
⑵佛恒蔑天主
独降黜之庶人,其心甚险,其力甚雄,其言无稽,其行背诞,其号召无识最多且广。在天潢之谱,食天子之毛而心中意中,恒蔑天子,如周霍叔、汉七国、唐承乾、明高煦、团置鐇、宸濠之徒,称为庶人,此真可以拟佛矣。何则?佛之身心,天所生也,食天之毛,藉天之庇,乃欺诳无识,以为三千大千,唯吾独尊,非其心中意中,恒蔑天主乎。
⑶佛教杀人灵魂
天下之人,见其自说自证,不测其所自也,妄应之曰然,此挟其甚险之心,甚雄之力,故号召之所以多且广也。拟之国法,如周霍叔、唐承乾、明高煦等,削属籍而称庶人无疑矣。律云: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今佛教之杀人灵魂多矣,而人犹同声附和之,则以其背诞之行,无稽之言,矜为月中蟾兔故也;不辩邪正,适自蹈於地狱而已矣。悲夫!
以上诸说,吾既与汝一一剖明。汝再将徐文定公之言,虚心寻味,辨别是非,痛悔迁改,自求多福,天主亦必怜而宥之。倘执迷不悟,在汝教中,亦名虚妄偏执;诚恐眼光落地,天主审判,尔时噬脐无及矣。吾与汝皆天主所生之人,同为兄弟,一片婆心,不忍汝辈陷於猛火,故为汝反覆开悟。正说邪说,昭於日月,有目共见,有心共知。汝当细心参究,毋溺妄见,自诒伊戚,并误他人也。
[1] 此人非意大利人王若翰神父。王若翰字振先,本名Gianbattista Brandi,生于1610年,1656年来华,在海南、澳门、暹罗等地传教。1681年该与卒于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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