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艾约瑟迪谨氏著
释教正谬题解
《释教正谬》是于“耶稣降世壹仟捌佰伍拾七(1857)年”英国人“艾约瑟迪谨氏”写的基督教辟佛护教文献,是三眼居士译。作者原名Joseph Edkins(1823-1905),其中文名或译为“爱特肯斯”、“约瑟夫·艾德金斯”或“约瑟夫·埃德金斯”,生于1823年,来华于1848年,在上海、天津、北京等地居留,卒于1905年在上海。艾氏是英国基督教会伦敦会宣教士和东洋学者。
据《佛光大辞典》的介绍,《释教正谬》网罗经典、教乘、释迦牟尼、轮回、三宝、沙门、十恶、功德、偶像、净土、观音、世界、诸天、地狱、瑜伽、持咒、宗门、止观、涅盘、无常等项,计二十章。今本《释教正谬》,共63面,内容包括只有前列十章,疑其有所缺失,现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490号。[1]
其写作的动机是因为佛教“皆拜其偶像,谓之象教,今吾耶稣正教,…以上帝之命,毋许崇拜偶像,故与彼教论辨。”它一方面通过推理论证佛教在上述十个方面的谬误,另一方面,更是以《圣经》为依据来批评佛教的理论和教义,如“保罗曰:‘当弃妄言老媪之谈,练习敬虔上帝之事。’”“彼得曰:‘舍耶稣别无救主,盖天下人间,更无锡他名,可以得救者也。’”本书是为数不多的基督教新教的辟佛宣教古籍,其特点是站在基督教立场上批判佛教,“究其由来,明其非上帝所证之教,所有谬误,细为指陈。”通过与基督教的对比来批判佛教,以基督教为正教,以佛教为“由学空言”,因而有失公允,这可能也是引起佛教界多有辨驳的原因。佛理与《圣经》的类比和印证是本书的另一个特点。“昔梁武帝问达摩:‘以造寺、写经,有何功德?’答云:‘并无功德。’且言:‘此人天小果,有漏之因。’而以净智妙圆,体自空寂,为不世功德。夫‘净、智’二字,与耶稣言:‘清心者,福矣。’大意相同。‘妙、圆’二字,与耶稣言:‘尔当纯全,若尔天父。’意亦略同。惟彼不言妙圆何若,耶稣则必以上帝为纯全之式也。”
佛教界辩驳此书者,有日本养鹈彻定之《释教正谬初破》、《释教正廖再破》各一卷、南溪之《释教正谬噱斥》二卷,南条神兴之《释教正谬辩驳》等。
释教正谬目录
前言
叔父佛氏入中国久矣,彼教所至:东,日本;北,高丽、蒙古;西,前后藏;西南,雪山、尼八剌、南天竺;外,锡兰海岛;南,缅甸、暹罗等处,皆拜其偶像,谓之象教。今吾耶稣正教,传至中土,以上帝之命,毋许崇拜偶像,故与彼教论辨。究其由来,明其非上帝所证之教。所有谬误,细为指陈。昔保罗有言曰:“慎勿为曲学空言所诱。”
第一节 论经典
一、佛经是假托臆说,圣经系天授默示
释氏经典数千卷,皆云释迦牟尼所说。以梵文译华言,费千百年、数百人之心力,非一时、一人所能办。汉唐以来,讲求经旨,分有数派,亦可证经非一人所说矣。如是,则作释典者必有多人,皆佛诸弟子,假托佛口,增以“如是我闻”四字而已。中国经书著述之人,实有名氏可考,知非伪撰。我泰西耶稣《圣经》六十六册,前后人地,各有考据。由於天授,非由人能;由於默示,非由臆说。彼得曰:“尔当知经言非人所能也。”以古预言原非臆说,乃上帝圣人,感於圣神而言也。佛氏所言诸经,说於何地,述自何人,每多假托。如《华严经·序》,言龙树菩萨於龙宫取出。”案:龙树在前汉中叶讲大乘。大乘经典中,《华严》最著。孰知本龙树自作,欲人尊敬,故托名如来耳。今试与释徒论辨是非,彼必引经据典,不知经典皆天竺国人所著。彼国中人,较他国更为谬妄,其间无实之言尤多。如言如来升三十三天,于大自在兜率诸天说法,天龙八部咸来听受。此即著书者之饰词,不如各国史记,俱载实事。转似小说家,务为寓言,以悦人目。如此则宜自明寓言,勿云实事,误人观听,为害匪浅。保罗曰:“当弃妄言老媪之谈,练习敬虔上帝之事。”
二、佛经不是金科玉律,《圣经》却是默示圣书
且也即知其为释迦牟尼所说,亦不能以是为金科玉律。彼亦犹人耳,非如上帝亲诏之《圣经》,所由来者大也。《语》云:“诞妄之谈勿信、无稽之言勿听。”而可据为依归者,非《圣经》其谁与哉?况乎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名分相等,则同气之规谏无权;且互相教训,无一定凭,故必以天父之言训之。盖保罗曰:“世人恃其智,不识上帝。故上帝喜以若愚之道,救诸信者。”斯上帝之智也。佛经导人出家,皈三宝而象教。愚劝世人勿从,宜信从上帝亲口所诏,遵其所言,守其所命,弃妄论浮词,伪为智慧之辨。彼佛经但凭己见,惟上帝默示而作之圣书,不可视为世间一切经典也。
三、佛经不合处世之道,《圣经》明上帝旨
佛经又有一病,如《金刚经》为世传诵,然其旨难明。非合於处世之道,又非与人为善之意。所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本是梵语,令读者茫然。以汉文译之,方知为无上正等正觉,即吾之真性是也。然此一地步,人不易到。以愚解之,明上帝之道,即是正觉;人性合於上帝之性,方可谓之真性。所罗门曰:“畏上帝即智慧之本。”识圣理即聪明之源,斯之谓也。凡说道理,宜以人人应有之事为言,如敬事天父、爱人如己是也。即欲明心见性,何如归於上帝之更为切要乎?又有不住声色、不住於相之说,大要是一“空”字。空则无用於世,不能使吾为子臣弟友,不能使吾得事天父,此亦何足为经典大旨耶?
四、佛经为虚空之学,《圣经》是有用之书
又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如此,则使人疑惑滋甚。耳所闻、目所见,无有是处,将山川非山川、日月非日月、父母非父母、天地非天地矣。此是何等道理?何足使人受持读诵?人之受持读诵者,万不能学好为善,正心修身,作天路之指南也。以《新旧约书》观之,则佛经之离於正道,若何相远,可见矣。古圣先知与耶稣所行异迹、预言未来事,圣神默示先知圣人及耶稣门徒笔之於书者,其事其理,皆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者。会而归之於上帝,能发人敬心,开人善道,俾上帝得颂声之洋溢,显荣光之辉煌。是道也,是真上帝亲训於民之道也。其书亦最为世间有用之书。彼佛氏经典,不特非上帝所作,即在世间,亦为虚空无补之学耳。保罗曰:“彼既知上帝,犹不以上帝尊之、谢之,乃志意虚妄、心顽蒙昧。自称为知,适成愚鲁。不崇永生上帝之荣,反拜速朽世人、禽兽、昆虫之像。故上帝听其心之嗜欲、沦於污秽、互辱其身。夫恒久所当颂美者,上帝也。”乃彼弃真尚伪,崇奉受造之物,不崇奉造化之主,是以上帝听其丧心,行所不当行也。
嗟乎!世人既知上帝,犹复傲然罔顾,惑於竺乾诞妄之说,信乎佛氏不经之谈,弃真尚伪,逆主远天,溺而不返,甯不可悲?世之精晓内典、妄诩明通者,请以我言为当头棒喝。
第二节 论教乘
一、小乘与大乘
梵文“摩诃衍”三字,即所谓大乘也。摩诃,大;衍,乘也。小乘,梵文“希那衍”三字。小乘《四十二章经》、《佛本行集经》等;大乘《华严》、《楞伽》、《大涅》诸经。大乘所载弥陀、阿閦、药师诸佛,文殊、普贤、观音诸菩萨,小乘无之。奉佛诸国,其教早分南北。南信小乘,北信大乘。南方经典,不用大乘诸佛菩萨,惟云七佛千佛而已;北方经典,大小乘咸备。
二、小乘是如来亲授,大乘是释徒伪作
愚思小乘为如来亲授;大乘诸经,即北方释徒所伪为者也。中国汉明帝时,迦叶摩腾所翻,不过小乘。迨魏晋六朝,始有大乘经典。如是,恐释氏所言如来金口宣言──二部经者,大非真实话头也。案晋法显经历西域诸方参学,或从大乘,或从小乘。盖当时北方诸国,所习大乘中,犹未尽去小乘也。二十八祖达摩来东土,以七佛相传,为正法眼藏。彼南天竺未有他佛、菩萨,亦可证大乘非如来亲授矣。学佛者宜知观音、势至、文殊、普贤,非如来实有此诸大弟子,无非马鸣、龙树、天亲等耸人观听、凭空结撰。即彼法中所云,华严楼阁,弹指应现也。释氏复恐人视小乘为不足观,於是造作大乘。一娑婆世界,化而华藏世界;一佛、一经,化而为十方三世、无数诸佛名经,大为涂饰,以炫人目。要之,终不能使人敬事上帝、爱人如己,以循其本分事也。中国各处崇奉大乘经教,较西南诸国所重者,更无实际可考。
三、《圣经》是上帝默示,全无假托之语
我泰西现有一书,名为《新旧约诸经》,“本上帝所默示,有益於教诲、督责、正己、学义。俾事上帝之人,无不练达,百善悉备。”尔学佛者,盍将此书一观,全无假托之语,如《华严》、《楞伽》、《涅》诸经之一无实际也。自天启示之书,毕竟有真实去处,皇矣上帝之明旨也。尔欲靠托弥陀,往生极乐。而西方十万亿世界相隔遥遥,彼佛菩萨,如何来救,其理殊不可解。若上帝遣子救世,生於泰西,去此不远,近在汉代,异迹昭然,救人甚易。凡在含灵,当念兹、在兹,期望身后得生天永福也。保罗曰:“勿以为谁能升天堂,谁能下阴府,道在迩,在汝口,在汝心。即所传信主之道是也。若口认耶稣为主,心信上帝甦之,则得救矣。”
四、小乘与大乘互相矛盾,均不可信
小乘中,如来於邪恶世界,欲化人去邪皈正者,所论无甚高远,惟出家证空及轮回因果之说而已。大乘中,此等言语,已为小果。小乘中,惟婆罗门及商客等与如来相问答。大乘中,乃有无央数众,虚空诸大菩萨来听说法矣。小乘以时推广,凭空造作无央数劫,中惟一娑婆世界。大乘以地推广,乃更作无数世界。大小乘总以推广为义。小乘之成、住、空、坏,庄、严、贤、劫,大乘之无量恒河沙数佛国,及三千大千世界,究竟尽落於空。天下事近於实者为是,安用是喋喋者为耶?凡作经典,务在导人为善。此乃造作无实之辞,长人浮伪之智,不亦颠乎?诵读此等书者,吾劝其细思之。此不过使人心空,无关惩劝之旨也。其道空,修成之果亦必空;其语假,所施之福亦必假。所施之福假,则彼经慈悲普济众生,皆落虚妄,无所据依矣。凡论道或本於真,或本於假,易以分别。真道一成不易,假道千变万化。佛教分大小乘,职是故也。佛子欲信大乘,不能更信小乘。以小乘为是,必以大乘为非。
五、当信基督他和《圣经》
何不信我救主基督?所传道皆真道,所施福皆实福。读其书,方知其旨一,其意大,其根基坚且实,其证据多且确。厥道为上帝默示,笔之者虽为世人,而不敢少参己意。厥书论理既全,不必虚称妄夸,以为美观。求真理而修善道者,能不奉此书为无价之宝乎?
第三节 论释迦牟尼
一、释迦牟尼小史
释迦牟尼佛,生於中天竺摩伽陀国,净饭王宫中。其生之年,说者不一,然不可考矣。《北魏书》云:“佛生於周庄王九年。”较之诸书,言生於昭王二十四年者,差为近实。今锡兰国,即古师子国。以周襄王二十四年为佛生之岁,此西域南方之国,自周以来,佛教未尝衰止,其言似为可信。奉佛诸国,言佛生年各异,而去之最远者,中国也。或云:“年代舛错,无足重轻。”答云:“年代尚差,其他更无足据矣。”古来文字之国,惟天竺未能实事求是。世之信竺典者,宜加意焉。
佛氏述释迦牟尼之生也,自言“天上天下,惟我独尊。”何己之傲妄,一至於此。天上之主,非独一尊贵者乎?非佛自言,即其徒所说,亦过於尊其教主矣。如出佛语,则其骄太甚;如非佛言,则其谬更深。如来为太子时,年十九,四门游观,见生、老、病、死,心怀悲喜,即便出家,入山修道,年三十成。七十九岁死於双树下,其徒以为已入涅。
二、佛出家而弃本分
观如来慈悯为怀,导人改邪归正,悉是善意。在世间各国土贤哲中,佛非下品,特不知世人本苦,其苦即其罪。案:佛虽名为修道,而未能救人之苦,仅知劝人出家。然世人出家,弃其父母、兄弟、妻子之亲,灭其君臣之义,三纲沦,五常斁。唐儒韩愈《原道》、宋儒欧阳修《本论》,二篇言之近是。人即欲自度度他,不宜离世独立,宜居於俦类中,上帝所命之处。保罗曰:“遵上帝所赋,及主所召,此人人所当行。故见召时居於何等,宜守分顺命焉。”有修道之志者,宜尽其本分;若弃本分而入山,於世何补?譬如有司,离於其职,王者必罪其旷官,上帝於人亦若是。
三、佛无免苦救人之法
佛以生、老、病、死为苦,出生死、入涅为乐,此见大谬。人之生死,皆由天命。天父之意,无不善也。天父责我以苦,或将发吾纯孝之心。世人受苦,乃罪犯应尔。不宜以免苦为心,宜以赦罪为念。哀祈上帝,庶免罪愆。可惜佛教不知天地自有主宰,亦不知世人犯罪须有救主。今我泰西降生耶稣,慈恤民隐,代人流血,非深心爱人之据乎?且也救人灵魂,而为尽命之救主。是以世人必当信主赎罪,毕生为善,以报主恩;不须出家,离弃骨肉,仍循本分可也。彼如来年七十九,尚未得救人之法。耶稣从天而降,捐躯救众,其法即成。如来不过世间一贤智人,耶稣为上帝子,降救世民,自有多据,是其位同上帝。我从上帝,不愈於从人乎?然则吾人自宜敬爱真主,不可犹豫狐疑、离之而反敬世人也。
四、不宜拜敬佛像
释迦文佛,涅已久。其言虽存於书,其能、其威归於无何有之乡矣。求之何益?凭之何利?免我罪、佑我身、解我苦、救我灵,皆非彼所能者,何必拜厥像,而以香花供养之耶?彼得曰:“舍耶稣别无救主,盖天下人间。更无锡他名,可以得救者也。”佛诸弟子,竭力尊敬释迦,殊未深思。天之主宰,必以此为重罪,而深恶痛疾之,不肯以身之荣光,让於诸佛菩萨,及冒称上帝天王诸人。上帝曰:“我必不使我之荣光,为他人所夺;我之声闻,为偶像所得。”此乃上帝恒久不变之志,圣书载之彰彰。然则凡拜佛者,视彼为天地间独尊,不免获罪於真为独尊之天父。
五、不可尊佛为世界本师
浮屠氏,称佛为娑婆世界本师、天人师,其推尊之意,真欲加于孔子及诸圣贤之上,明矣。悲哉!彼从佛者,未知上帝独子,降生犹太,为万世先师;一切众圣俱当让位,而默听其所传之天言。耶稣既生,《新旧约书》既著,欲求天道,舍此谁归焉?盖耶稣为上帝所遣,知上帝之道甚明,故说之甚详。愚尝博稽佛氏所著经典,其见甚谬,不识上帝。彼既不能知之,何由论之。然则称如来为世界本师,非特蔑孔子,且欲减上帝独子之荣,而以耶稣为亚於释迦牟尼矣。“夫天父爱其子,以万物予之。信子者永生,不信子者不生,上帝怒恒在其上。”由是言之,不从耶稣,即逆天父,地狱永刑,恐难逃免。佛氏弟子,其深思之。
第四节 论轮回
一、轮回说由来
轮回之说,佛氏未兴以前,婆罗门《四韦陀书》已言之。今天竺诸教,所在皆有。如来以其国俗所信之说,为其教中本旨。众生身后,分有六道: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生此六道,为今生之报;至今生苦乐,又为前身之报。佛教未入中土以前,华人并无此说,惟天竺国,及希利尼人有之。
二、辟轮回说之妄
以此而欲我之信,必有实据,方敢信从。此说弊病最多,试详言之。
彼畜生与人,同有灵性,其说已谬。畜生不知是非,不分善恶,不足以罪之,亦无有审判报应之事,以其无良知、良能也。若轮回,则将人变畜,一以轻人,一以重畜,二者俱失,无有是处。古今来人所生者,人也;畜所生者,畜也。如使人生畜、而畜生人,则亦可以畜变人、而人变畜,然而万万无是理也。
又言,今世祸福,其根种於前身,其说已谬。昔耶稣见有生而瞽者。门徒问曰:“夫子,此人生而瞽是谁之过欤?由己前生之罪与?由父母作恶与?”耶稣曰:“非瞽者身前罪业,亦非父母今生恶报,特假手此人,令我医之,以显上帝作为耳。”由此观之,前世作恶,报於今生,理所必无。父母作恶,贻於子身,理之或有。
彼又言,人之灵魂,屡屡转世投胎。此事迄无明据。俗以聪慧绝伦者,为再来人,且附会古人再世。如此,则圣人后复有圣人,而何以孔子后绝无孔子?如来恒言:“过去无量诸劫,有佛出世”云云。此等言语,殊易造作,不直一噱。
彼又言,人之生死,非上帝己意所定,乃其因果,自然而成。其实,人之生而富贵贫贱,其权操于上帝,则宜以上帝为真因缘焉。惟因果不在去世,今世人生享福,即上帝赋以善福果,非前身为善之因;其受罪也,当归于己身耳。或谓人之享福受祸,根乃种於祖父。有时积善,子孙福德;或有疾病,延染后嗣。子之形貌,或肖父母;灵魂心性,大抵如之。彼所谓前身者,茫无踪迹、毫不记忆;不若言根於祖父者,犹为人之见闻所及,且合於圣教所云。元祖亚当获罪上帝,贻祸子孙,亦合於上帝十诫中言:“恶我,祸之,自父及子,至三四世;爱我、守我诫者,福之至千百世。”其明征也。如云人生劳苦患难由于前世之事,则使人忽其罪过,不念今生如何作恶,亦不思如何赎罪除愆。
佛氏又言,罪业能设法以苟免:延僧看诵,水陆道场,地狱可破,亡灵可度。毕竟此种作为,有何功德?可破狱度亡?凡人既死,上帝已定其审判。世人何能挽回?纵千日诵经,上帝未肯追改前旨。悲哉!世人自忘其善恶之报、徒假功德之名,欲救灵魂,枉费时日,悖逆帝命。夫耶稣代我捐躯赎罪,俾我得称为义,其功德莫大乎是。保罗曰:“尔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非由己也,上帝所赐;非恃功,无可夸。”由此观之,岂复有他功德哉?
第五节 论三宝
一、三宝释义
佛氏言,世人出家,必皈依三宝。三宝者:佛、法、僧,即梵语佛陀、达摩、僧伽是也。“佛”字缓读,谓之佛陀;佛所说之法,谓之达摩;沙门相聚之会,谓之僧伽。
二、当以奉佛之心归于上帝
论佛。有所谓七佛者:过去庄严劫中三佛,现在贤劫中三佛,合以今释迦牟尼而为七。未来劫中佛,当俟弥勒下生。皆在印度立教,大展法轮云云。愚细考诸佛,惟释迦如来,为实有其人;馀俱杜撰,无可踪迹。又云千佛出世,一齐说法,其说尤为不根。彼称释迦为本师,香华供奉,一心顶礼,尊之曰:“天人师,诸天诸人受其训教。”何言之悖妄,一至於此?佛不过一国贤者,一代伟人,何故必使世人皈依於彼?世之所宜归依者,惟上帝耳。彼释子能以奉佛之心,归於上帝,则善矣。
三、当以天教实理纠佛法之偏
论法。如来所说四大苦空,应渐脱离生死,应断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应去心中多欲,乃乘法身船,至涅岸。如此说来,中自有病。所谓六尘,皆上帝所命,以为锡嘏之具,非造苦之端。至脱离生死,不足为美。今生宜享现在之福;天年有尽,修身以俟之;生前尽其本分,死后升于天堂,可谓循乎天命矣。人之多欲,由于七情,当观其如何用法。若用其至诚恻怛之情,敬事上帝、爱人如己,则多欲未足为累也。彼之证果,无念无作,身心不动。如是,则谓之失其本心。人当以其心与上帝交,以其身为上帝仆,日有孜孜,方是第一身心自在。彼以涅为大乐,既已无生无死,不知如何算得救度?心思不能运动,其何能行得善事?人有生命,何等宝贵,彼自戕其生,以入涅者,岂非获至宝而反掷之乎?
四、当拜上帝而非出家导人为善
论僧。佛言,常念三衣瓦钵,志愿出家,常住沙门,弃欲断爱。第我细思,人即出家,未必能斩情绝欲;身虽离世,不能离於俗念。一切世谛,仍在胸中,何苦带入僧坊佛院,不如依於本等,作本分事之为愈也。可叹世人,出家有年,依然获罪。住世出世,惟以念佛礼忏为事,此非修道之功,且其果有修道之意者鲜也。未尝拜天地万物造化主,未尝导人为善,则何益哉?
五、当皈依三一上帝
此三者若之何而使尽人皈依之也?未若吾教云:“在天作证者三:父也,道也,圣神也,此三而一者也。在地作证者三:神也,水也,血也,此三者亦归於一也。”使人之证可信,则上帝之证尤足信。
第六节 论沙门
一、沙门本义
梵语“沙门”,译即“闻”也,言如来说法,大众闻之也。或云:“沙门,即息慈也,言息恶行慈也。”
二、出家自修与祈求天恩
1、出家修行不能除罪
依彼教义,凡修道之士,必离世俗所处,而归佛地。寺院幽静,山谷深迥,朝夕颂经,以治心;茅蓬为屋,蔬菜为食,不求名利,以治身。佛知修善为难,故设严轨,以为克己之法,因而断酒禁肉。又头则披剃,身则架裟,别於世人。先受戒律,然后听教参禅。呜呼!殊不知轨条虽繁,戒律虽严,不能洗涤中心之习染,不能纠正性情之私曲。
2、上帝之法可治身心
惟上帝所施之法,始可治心,始可全身。役于上帝,心中恶念自然尽绝,外物之诱不能乱其中。譬之芟除乱草,数日复萌;必除其根,方能永绝。治心亦然。恶色不见,恶音不闻,坐关数年,寂静一室,此皆外制之功,终不能降服其邪念。必自内化,方能自正。则莫如祈求天恩,除我中心之罪根。然则为善不难,不出家而修较出家更美。如此士、农、工、商,各务本业,而为上帝之民矣!
三、觉悟与敬主爱人
1、觉悟非真非善
法界四圣,即佛与诸弟子、菩萨、缘觉、声闻是也。佛耶,觉也。菩萨,即觉悟有情。缘觉者,闻十二因缘而觉,但能自度,不能度人。声闻者,闻声而修证,即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四种是也。由此观之,佛以智慧为至极之处,以觉悟为弟子。造极之处,以善行为小因,以智慧为大果。岂非不论万民之本分,而但言贤智所悦之理,高出寻常见识而已。信其无根之巧言,必轻视仁义在智慧之下矣。彼言觉悟为第一,而其所言觉悟非真。如言地、水、火、风,皆为苦空有形之物,为心恶源。不知心乃诸恶之源,在外之物本无善恶,又何能为恶源?
2、敬主爱人为善
是故,世人不当以最善觉悟为第一;当以虔心敬主、诚服上帝、慈悲公义、孝悌忠信为第一矣。有教法师问耶稣曰:“先生,律法诸诫孰为大?”耶稣曰:“当一心、一性、一意,爱主尔之上帝,此诫之首而大者。其次,爱人如己,亦犹是。二者乃律法先知之纲领也。”
四、智慧与救赎
1、智慧不能度人
佛氏言:“若非最大弟子,但能自度,不能度人。惟佛菩萨能救众生。”请问:“佛之智慧,诚至高至大,焉能救人?”上帝之外,有此大权者,必无其人。而如佛言,惟以觉悟之高下,为能度不能度之等级。试问:“国中有犯死罪者,智慧能救之耶?抑权势能救之耶?”上帝所统之天地,即一大国也,不云上帝之权能救人,而云佛氏之悟能救人,谁信之?谁信之?
2、耶稣代死救生
天下之能救人免难者,惟一耶稣耳。然其度人,未闻以智慧觉悟为尚也,乃捐躯代死,援人於沉沦之中;流血赎罪,出人於愆尤之地。岂如佛氏徒尚玄机,空言无补哉!
3、念经不能度灵
今之僧尼,念经度灵,往生西方极乐世界,果有如是大效验耶?殊未思己罪不能免,而欲免他人之罪,此功德从何而有?罪人不能救罪人,在家出家,俱负重罪,彼此不能相倚仗。上帝既设地狱,以收罪灵,读佛经数言,遂能破之,有是理乎?世上囹圄,不能诵经念咒破之,令囚出;而欲破世外囹圄,不更难乎?
4、信耶稣能得救
何不劝人,笃信耶稣,赖其赎罪,去恶向善,毕生修勉,即不受地狱之苦,此则最美之法耳。
五、拜佛与敬上帝
1、拜佛为求利
余尝见今之受佛戒者矣,问之曰:“何故出家?”答曰:“为谋衣食也。”如此,与商人以货殖谋利何异?衣钵乃门面招牌耳!故经忏若无金银,即不颂不拜。
2、拜佛无益
又尝问僧之有学问者矣,曰:“拜像有益否?”答曰:“无益。明者不拜。惟愚民未能了悟参禅,故拜耳。”又问:“贵教以慈悲为本,何不教诲之,令愚者明耶?”
3、不可拜偶像
答曰:“拜像诚心,亦是好事。”余曰:“不然。诚心拜本当敬爱之主,则为好事;诚心拜不当尊重之鬼神,即为恶事。况诚心拜土木之像,更为不经之事乎?”上帝垂诫曰:“予而外,不可别有上帝。毋雕偶像,天上、地下、水中百物,勿作像象之。”
4、当信信赖上帝
保罗曰:“吾知宇宙间,无有主偶像者,亦知上帝独一无他。”天地间称上帝者,虽不一,而自我观之,独一父上帝,万物本之,我众归之;独一主耶稣基督,万物赖之,我侪亦赖之。
六、离俗除欲与救赎
1、沙门荡腔私欲
今之沙门,名为离俗,实则更甚于俗。身在塔庙内,心作势利场。由此观之,劝人出家,释迦文佛,大差大误。夫为弟子,当心空一切,降伏贪痴,增修德行。今佛弟子,则不然,将满腔私欲,带入寺中,终身不能去之。然则非别有教门,以救斯民,又何以正天下万世之邪心耶?
2、耶稣能脱人于恶
所言他教,则惟我主耶稣为最。保罗曰:“今夫心在基督耶稣,不徇私欲,而从圣神者,不定罪。因赖基督耶稣,受圣神得生之法,脱我於陷罪致死之法。盖律法以我情欲,故无力脱我於恶。惟上帝遣己子,身等罪人,以赎人罪,灭吾身之罪,使我不从欲而从神,可尽律法之义。盖从欲者,体欲之情;从神者,体神之情。体欲之情者死,体神之情者生且安。”
第七节 论十恶
一、十恶与十诫比较
《四十二章经》云:众生以十事为恶,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杀、盗、淫;口四者,两舌、恶骂、妄言、绮语;意三者,嫉、恚、痴。教乘法数,改嫉为贪欲。佛教所禁诸恶,与耶稣教十诫第六至十条,大同小异。
惟不敬上帝为大恶事,而佛反不言。圣教十诫之首四条云:“不得崇拜别称上帝者,不得跪拜土木形骸,不得妄称上帝圣名,不可不守安息圣日。”是也。
又“不孝父母”为十诫第五条,佛亦未列于十恶中。而出家修行,不顾父母之养,以此知如来教民,正成大谬。
二、不敬主孝亲为大恶
恶之首为不敬上帝,次则不孝父母。谁非上帝生成?谁无父母抚养?而可如是忘恩耶?上帝覆我以天,载我以地,照我以日月,食我以粱肉。地产桑麻,畀我为衣裳;山多木石,赐我作宫室。恩宠愈大,而不思报,则罪亦愈重。佛法所以不能兴善行于世,不能化邪念为正者,因有此大病故也。人与人为同类,互相行善,反覆言之;而于上帝及君亲师,或不知敬之、忠之、孝之、尊之,有罪与否,皆置不论,此教安足为训?
三、杀生之恶辨正
或问:“佛之十恶,不列得罪尊上,其缺非细,而所列诸事合理否?”
答曰:“合理。惟不杀一条当辨明之。”
以杀生为恶,无故则然,有故则否。何为有故?如人犯国法而杀,六畜充庖厨而杀,皆有故之杀也。天生万物,以供人用。或果谷,或禽兽,皆可食之,不当云恶。洪水后,上帝锡嘏挪亚曰:“我昔以菜蔬饲尔,今以生物赐尔,皆可为食。”
何为无故?如鬭鸡走狗,或儿童好弄虫鸟,以嬉戏而戕物命,乃无故之杀,谓之恶可也。
僧俗以放生为功,此煦煦之仁,乌能赎罪而消灾?
四、佛、天勿杀之意比较
不闻我主耶稣明勿杀之义乎?曰:“无故怒兄弟者,与杀同罪,詈之者亦然。”耶稣与佛,推广勿杀之意,其不同如此,可知二教之异矣。上帝所传之教,以无故怒所亲为大愆;佛所立之教,以无意踏坏小虫为大恶。
五、佛、天功罪比较
夫罪为何?功为何?最要之理,佛未讲明。天教则曰:“顺上帝者为功,逆上帝者为罪。”佛教功罪,与此大异,乃以祸人为罪,以福人为功。
六、佛、天本末比较
天主以上帝之旨为本,凡人言行,必当准此。佛教以灭苦增福为本,凡修道者,爱人为主。究之,顺天,本也;爱人,末也。苟离其本,末从何出?
七、佛教论罪甚轻之弊
又佛论罪甚轻,罪、苦二者,几乎无别,故令民易犯天律。如害病者、丧明者,必曰:“前世罪因,今受苦报。”未尝以苦为本身恶业之刑,故未足令人起悔罪之念。即有悔罪者,亦不过小事;或弃饭一二粒于地,或不惜字纸。此等小事则承之;而罪之大者,无有过于不拜天父,而反不承之。何也?
第八节 论功德
一、功德质疑
佛氏劝人布施,勿杀生渔猎,持斋念经,以为功德。吾不知是何功德也。
若云:“布施有功。”人有余财,自应推己及人。所有财物,俱由上帝而来,本非供我一己之用;我不过体上帝之心,以所有济人用耳。完其本分,不足言功。即此事既行,犹自谓无益之仆,行所当行已耳。
渔猎等事,本无罪过。无故杀生,是为已甚。烹羊炰羔,俾人饱食,原是美事。上帝生畜类,以悦人口,乃分内之福。若慈悲戒杀,亦随其便;以云功,则未也。
世人诵经,惟恃口舌。设无诚心,念来念去,有何益处?我耶稣曰:“祈祷时,语勿反覆,如异邦人。彼以为言多,乃得声闻也。”假如诵十藏经,不如诚心祈祷天父数语之为益也。
二、功德与救赎
佛言功德,其初念已误。彼思己身,自能立功,故有能力自度度他。孰知此身渺然绝无一毫之功,不能尽其本分,不能一心一意敬事上帝,所作不论何事,总有罪累。若恃一己功修,其势不能。
故上帝遣耶稣降世,代民立功。以耶稣功德为门徒功德,以门徒罪过为耶稣已赎,此世间第一真正功德也。若有人思诵经拜忏之功,得救灵魂,其谬甚矣。
三、成就功德
⑴造寺写经没有功德
昔梁武帝问达摩:“以造寺、写经,有何功德?”答云:“并无功德。”且言:“此人天小果,有漏之因。”而以净智妙圆,体自空寂,为不世功德。
⑵无作无念没有功德
夫“净”、“智”二字,与耶稣言“清心者,福矣”大意相同。“妙”、“圆”二字,与耶稣言“尔当纯全,若尔天父”意亦略同。惟彼不言妙圆何若,耶稣则必以上帝为纯全之式也。若云体自空寂,则无作无念。与救世之道大相迳庭。凡人动静云为,皆当归荣上帝。彼之空寂,若云去贪心而无私欲,其说犹通;若云无有善恶,不起一念,则大不然矣。私欲净尽,心气和平,全凭自己力量,总难到此地步。欲成功德,则不能矣。故必於己身之外,求助于耶稣。
盖耶稣一身纯德全行,其徒信之,即耶稣以其功德,赋于其徒之身矣。圣书云:“因基督流血,托上帝厚恩,我侪得赎罪、赦过。”又云:“宗基督耶稣,而知旨由以成,义由以称,圣由以作,罪由以赎。”斯之谓也。又云:“尔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非由己也。上帝所赐,非恃功,无可夸。”
第九节 论偶像
一、对偶像的态度
《释迦牟尼预记》云:“后五百年将兴象教。”於是乎有正法、象法、末法之说。曰教、曰法,偶像之所由昉也。第后五百年,则偶像不始於此。如来以前,五天竺国事诸天、事火者,为婆罗门、波斯二教。婆罗门事天有象。汉孝武时,骠骑将军霍去病获休屠王祭天金人是也。波斯事火,虽无象,佛氏视之,与婆罗门同为异端。如来教人出家念佛,以成涅■(般+木),独不言勿拜偶像,则犹未离乎色相也。夫庄严佛像,乃彼教中人天小果,甚少福德,一切愚民,任其拜跪。
在吾耶稣圣教,则以为莫大罪过矣。往昔上帝,降於西乃山,亲垂十诫。第二条即云:“毋拜偶像。”煌煌帝训,普天下闻之,宜如何寅畏恪遵。而乃故违此诫,罪莫大焉。上帝曰:“勿作偶像,勿立偶像,勿勒像于石而崇拜之,是我所禁。”又曰:“凡不信及淫乱巫觋拜偶像者,皆必受苦于火坑。坑有硫火,没后之沉沦如此。”
二、论拜偶像之非
佛兴象教,汉明帝时,既入中国。今各处塑象,且言拜佛进香,可以消灾获福。如《地藏经》所言:“婆罗门女,瞻礼古佛尊容。空中佛来,告以救母。”此大荒谬,佛亦世人,其死已久。久死之人,如何得闻土木之体?如何开口?盖惟上帝全能,无所不在。不识上帝而拜死人,其惑甚矣。
若云:“即心即佛。”何以金碧装潢、费用浩繁、骗人财物、哄人礼拜乎?
若云:“明眼人不拜偶像。”则彼愚暗者拜之,何不力为劝止乎?
吾教圣书有云:“偶像目不能视、耳不能听。”即此,亦不必拜。不能启迪於我,如何事同师长乎?能生育我者,父母;能治理我者,君上;能辅佐我者,朋友。偶像何能?拜之何益?
或云:“此非拜偶像,乃祭神如神在之意也。”假孔氏之言,为拜偶像者作证。不知往古祭神,未尝有像。曰如在者,乃心尽其诚,非谓神凭於物也。且神固不在,下土朽木,安有灵性,能作神之威福耶?
即真有神在,亦不宜拜。彼非吾主,我之祸福了不相关。而况上帝明明不许我拜,则无论何神皆不可拜矣。约翰曰:“世间恶人不改厥行,仍事诸鬼,拜不见、不闻、不行金、银、铜、木、石之偶像,杀人,巫觋,淫行,寇攘。怙过不悛,终必沦亡。”
论此事时,或云:“拜偶像者,不过发其诚心,有何不可?”答云:“诚心之发,当向真主。非真主而发,不特无功,抑且有罪。”何也?如人事父母,以孝可也;离其父母,而拜他人之父母,有称之曰孝乎否?事君以忠,可也;背其君而服他人为君,则王法之所必诛者矣。故拜偶像者,纵发诚心,倍增恶业。
三、劝佛门弟子勿拜偶像
普劝佛门弟子,勿睹如来丈六身、满月相,螺髻莲台、庄严妙好,因而至心皈命,走错路头。
其故有三:此木土形骸,非真如来也,一。上帝不许吾拜,安得违逆帝旨?二。即是真如来,彼不能佑我救我,我奚拜之?三。毕身心力,尽倾倒于上帝,斯可矣。
吾观禅门法器,凡滞於名相者,必遭棒喝。可见拜偶像者,在彼教中,亦非功德,可惜不能遍喻于人。
所以耶稣门徒入中国,不能不广行劝诫也。保罗曰:“凡我良朋,宜戒拜偶像,当弃之,归真有永生之上帝,俟其所甦之子耶稣,自天拯我,免后日之刑。”
第十节 论净土
一、净土说与佛理矛盾
净土之说,佛氏以身后之福,诱人皈依此门,恐不能发其本心,乃说出许多乐境。“阿弥陀”三字,梵语“无量”,言彼佛光明无量、寿命无量也。西方极乐世界,离此娑婆世界十万亿佛土。
案:《阿弥陀》、《无量寿》诸部经典,皆在大乘中,与涅之理不合,疑非如来亲口所说。涅灭度者,无有生死,无有自他;而净土国中极乐世界,生于莲华,是为长生。其途自是两歧,不能出于一如来之口。然则如来亲口所说,不过涅。彼法以死为入涅,如《小涅经》云云。
后来,释子见了无生死非足乐也,於是造极乐世界。阿弥陀佛,身坐莲台;观音势至左右大士;台前七宝池、八功德水;四边沿道,金银、琉璃、玻璃合成净土;弟子生莲华中,闻禽鸟声,一齐念佛、念法、念僧。凡此皆用烘云托月之法,使人欣羡无已,自然乐从。此教与禅门空趣大异,亦已屡遭驳诘,可毋庸置辨矣。
二、净土说虚假不可信
然常人信佛,每倚净土所云,净业超度西方。彼实未知阿弥陀与其四十八愿,皆伪造出来。何以将此六字或四字佛号,镌于石幢,书之墙壁,俾人尊敬受持耶?今之僧人,开口不离“阿弥陀佛”四字;行、住、坐、卧,自在流出,不假思惟。使彼诚心祝赞上帝,如此念念不忘,岂不善乎?可惜背上天真有之恩主,而拜无有影响之弥陀。
如谓身后乐境,可劝人为善,则当示之以天上真福。徒劳捏造假言,安能使人修行本分?如欲以净土为必有,则必离此娑婆,往彼极乐,亲历光景,来告真情,方为可信。如吾耶稣,从天而降,明言於《新约》书内云:“义者辉光如日,在其父之国。”又云:“无敝、无玷、无废之业,为我备於天。”吾教中人,在天堂获福者,居恒祝赞上帝为天地万物之主,此特尽其本分耳。较之念弥陀佛者,不列於伦类,奚啻霄壤?彼佛乃一虚空教主,不能锡佑我,使吾感颂;不能庇荫我、使吾倚赖。欲人陡发信心,不亦难哉?
三、净土说与生活有害
观世之皈於净土者,大约如迷魂遇魇,废其职业,徒发不根之想,使日益懒慢而已。
更以《云栖疏钞》言之:“佛即自性觉,阿弥陀即自性觉无量,娑婆、极乐二土,即自性本始二觉。自性坚固清净是西方,自性离障绝非是过十万,自性横该竖彻是世界。”如此说来,则极乐世界、阿弥陀佛,都推入汪洋大海,同於禅门之“即心即佛”矣。盖其始以假,一路说去,继知假不可训,又撇去了假。譬如以杖扶老,既而舍杖独行,安得不东撞西跌耶?圣书云:“有子求饼,而与之石?”净土炫人,技止此耳。土既非实,望乃全失。资粮实际,可以养身;道理实际,可以养心。徒弄虚头,何益於事?
[1] 亦有1868年香港英华书院刊本,疑其即为在他的另外一部著作《Notices of Buddhism in China》(1855)的基础上写的中文版护教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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