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圣奥思定会士陆铭恩撰
释客问[1]目录
释客问叙
甚哉!天主之公赋,人之公受,莫过于理。理者何?辨是非,别邪正之公证也。况晤对天主圣教之重事,可无用以辨之、别之乎?客有每问者,必于枝蔓重复之说,答者繁于应对之劳,于是将与客常言者,择词浅而要理该而明,不事句语文饰,止求人人可解。中分各端,去其枝蔓重复之说,伸其瞭然分晰之理,录之于篇,名曰《释客问》。如人为商贾,欲知金银之真伪,则用取试石以试之。欲人察教之邪正是非,用此为试石云耳。
时康熙三十三年岁次甲戍
距耶稣降生一千六百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泰西圣奥斯定会士陆铭恩谨题
释客问上卷
泰西圣奥思定会士陆铭恩撰
第一节 天主创造主宰
客曰:天主教向所未闻,而一旦奉行,似乎怪异,只得与君辩明。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未有言天主者,请究其说。
答曰:天主非他,即造天、造地、造神、人与万物之大主宰也。其本性原是纯神,无形无像,非可以耳目视听者;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终尽;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
何谓无所不能?盖天主造成天地神人万物,不用材料,不费时刻,不劳心力,以其全能从无中化成万物,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现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而就有;若要灭现在天地神人万物,亦一命而即灭,皆归于原旧全无矣。天主既造天地神人万物,又时时刻刻扶持保存,若有顷刻相离,则万物皆灭。
何谓无所不在?盖天主本体通透天地万物,如火气通透烧红之铁。天主全在万物大小精粗之中,如吾人灵魂全在身中,亦全在四体百肢一般。
何谓无所不知?盖事物已往、现存、未来,皆在天主眼前,粲如指掌,则万神万人隐微念头,天主皆洞达尽知,纤毫无遗焉。欲再究其妙理,请看下卷详论数端而自明。
子云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未有言天主者,亦未思乎古经贤传、帝典王谟矣。噫!古圣贤皆钦崇一大主宰,即云上帝是也。《周颂》曰:“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又曰:“於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颂》曰:“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祇。”《雅》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又曰:“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易》曰:“圣人烹以享上帝。”又曰:“帝出乎震。”《礼》曰:“五者备当,上帝其飨。”又曰:“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又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金滕》周公曰:“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孔子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明道曰:“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历观古籍,其语上帝者不一而足。但释上帝未明,言其事则上帝,而直言天主,吾又不安。第古圣贤实知一大主宰,而钦崇之也。
奈何今之人,诵其诗,读其书,而奉行佛老?况有而无所信者若此,不独忤违乎古圣贤之道,而正忤违乎天理也。且有以释老为虚无,而又拜佛菩萨者,岂非自相矛盾、不知正理之验与?犹病者请多医,一曰此病当用此药,彼曰不然,只病应服只药。医士不和,信从莫定,其病者必至于长逝矣。今人之所行者何异?是非常相反如光黑者。然有光则黑不能在,有黑而光不能存,况百工尚有一定之规矩,何灵魂重事,岂可反无定法乎?
即所谓天地人物之上有一大主,以其全能化成万有,以其全知开人物类,各得其所也。如国必有统理之君,国内咸顺其命,安可谓天地人物之无主,而曰天自天,地自地,人物自人物?斯言也,犹谓国无君,人无父母,草木无根,江河无源,房屋楼台自造自成,世有此论乎?必云先有一大根、大本、大源也,化成万有,而为天地人物之先。无始无终,能始终万物之妙有,所谓天主也。此道之彰明,奚啻日之光也哉?
虽然有谈之而莫听,听之而莫信者,有如眼病焉。有此病者,苦于光明而乐于黑暗,贵国而受其病者众矣。故其不但不爱原本之理,而且有恨焉。盖其灵魂昏迷之甚也,常爱慕在黑暗之间,而效呼魂之贱。鸟,其鸟皆飞于夜间,爱食或烂或不烂之物,恨此道理者亦然。其常行为黑暗者,止爱恋其本身,虽义不义之物皆取也。悲夫!此为能朽之乐,如财势机骗美色,故溺于意,而不效乎鹗之贵鸟。其鸟不止飞于昼,且飞空中之上,要察日光之射,而为百鸟之皇后者。人欲行事于昼,当效鹗鸟之事,亦当丢其念头于天上焉。察万物之上有一大根原——真主,而遵守其道理,则死后常生,受万万年无穷之乐;不然下地狱受万万年无穷之苦,予以略究其说。
第二节 天主即上帝
客曰: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岂得以圣贤所言之上帝即为汝们之天主耶?
答曰:子既云天主教向所未闻,今曰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子果知天主否?知,何始云向所未闻;不知,又何云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耶?斯言实违正理矣。嗟乎!盖人未晓物之情,何能分开耶?子言皆相反。上古圣贤,能认得天主,有凭据也,予始已述之。所以子何得云“岂得以圣贤所言之上帝即汝们之天主耶?”然上帝有天主之全事情,真为天主也,名异而同焉。子分之,固非上帝无天主全事情;子分之,亦非盖天主止自有自为者,则上帝不能自为自有,固万物独有一大憾。予始有答,有一大根原,合理不过,即天主也,岂独为我们之天主耶?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岂上有二尊乎?
又曰:既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子言何有次序?曰:“岂得以圣贤所言之上帝。”盖此言本意是,上古圣贤止认得上帝,不认得别事物者,因别事物不是上帝也。嗟乎!古圣贤认得多事物之情,不然不是圣贤。既非圣贤,何能著经典乎,即为汝们之典经耶?
第三节 天地非由道生
客曰:不过道生天地耳。
答曰:《易》云:“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请问,太极与道同否?曰同。盖《易》云太极者,道也。又解曰,理即太极也。又曰,太极则为道之全体。予曰:既是朱子云天即理也,又曰性即理也,又曰理为法则也,子思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如此太极、道、性、率性、理、天、法则都同也。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当然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然则无事物不为太极、道、率性、性、理、天、法则,并无事物不生天地及天地各物。物自生矣,并万事物不过于人之动作而已。子解放此迷路园也,太极、道等都不过于人之动作而已,子解放此迷路园也。
或曰:不同。予曰:则《易》之言不着就是,太极者,道也;反太极,则为道之全体。
又曰:既不同,则天系于太极,命系于天,性系于命,率性系于性,道系于率性,则道岂生得天地耶?盖万物大根原全不系于别物者,不然何得谓大根原耶?曰道生天地,性率玄孙,生其高祖焉。
又曰:既修道之谓教,则道修得,修得岂生得天地耶?盖大根原自有万德万福,不然有缺也,有缺不是全能全知及有终尽。有终尽,万物何来乎?
又曰:道既是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事物该在于道并及地之先。因道系于物,无物则无道。不然,虚无者,有道无天地无物者。或曰有物,请问那时事物那里出来,那里托赖得耶?因形躯在不得,若无天地所托赖者,又事都系于人,那时无人。盖无天地,则事物在,不得无事物、无道,道岂生得天地乎?不然,道不是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子言不独相反,且亵渎上帝及古圣贤。子始曰: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若真认道生天地,何不归功于道,而归功于天乎?
又问:子道活甚不活,何能俾得生活天神人并禽兽乎?或曰:活曰道,无物不有,因何石头水火风等不耶?又曰:道既活,有灵明否?无灵明,何施得与天神并人灵明乎?物岂能施得所无者?道有灵明,道无物不有,则无物无灵明者,为何禽兽无推论,草木石等不能觉得乎?有灵明不独该有觉,且该推论也。
又问:子云不过道生天地耳,有何凭据?或曰:《易》与《鑑》之言,《鑑》之言也。曰:岂不思其又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曰盤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既云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何又敢云盤古起中国乎?自已相反,岂该信耶?又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又曰:“作史者当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又中国历书不经秦火,可为公证,不容疑也。子又有何凭乎?曰:《易》有云:“太极生两仪。”又曰:“太极者道也。”予曰:中国历书以经秦火…
又曰:既有凭据,为何南轩氏、太史公敢云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等言乎?既有子显现其凭据也。
又虽道家有云“元始天尊”。呜呼!其名不过称老子耳,老子与我同类也,则并肩者不知凡几矣,何得谓天尊也乎?斯言也,岂合人之灵明耶?
第四节 太极非造物者
客曰:太极为生万物之原,可为天地万物造者。
答曰:《易》云:“太极者,道也。”又解曰:“理即太极也。”又曰:“太极则为道之全体。”子应察乎太极为三者耶,抑一者耶?为一,无物无太极,因太极者道也,则无物不为生万物之原,并无物不可为天地万物造者,及各物亦自生也;为三者,则子言反《易》之言矣。
又既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信斯言,犹信我孙再回生我者,为得自始也乎?又贵国典籍未载太极有灵明之体,既无灵明,何能造得天地等?太极者,不过为万物之元质料也。
第五节 天非理
客曰:天即理也。
答曰:子之言虽出朱子,岂不思其又曰“性即理”也,亦曰“理为法则”也?既是,因何子不言天即性也乎?请问其三说同耶否耶?若同,天者、性者、法则者,皆不能分也。嗟乎!各物有法则,各有性,各有当行之理,则各物即天也,岂不谬哉!
又曰:既理为法则也,即天不过为法则也。《易》云:“理即太极也。”则太极即天也。太极者,道也。道无物不有,无物无。嗟乎!天者、性者、理者、太极者,当有分别,所以天自不浑为理与太极也明矣。应分晰而朱子不分者何耶?
又理者,不过为造之规则,犹造文章焉,其理必定先在人之明悟中运行其理以成文章,其理不过为文章之法则耳,岂理自能文章耶?可见天地中有理,犹国有律法,其律法都系今国君所立,以定宰治得本国,而齐治之权全属乎君,则律法岂有自立亦自明国耶?理即为依附于物者,有天地则有天地之理,有人物则有人物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而言,若无天地人物,则理尚无从以附,谓天即理可乎,不可乎?
第六节 天地非由气生
客曰:气之轻清者上为天,气之重浊者下为地,天地亦二气结撰而成。
答曰:气既有清浊,岂为得大根原耶?夫大根原自为万美万妙之原也,则常在,断无变易。气有清浊,自非美妙之原也。气常变,因系于清浊。物不系于浊者,常在而不能变,因为清而无浊,如天神焉。
若子斯言为是,则万物有多大根原矣?何也?曰:气也、天也、地也、并其交发之气也。要知大根原惟一,不然非根原。子前曰不过道生天地,今云二气结撰而成,何其自相矛盾耶?子之言皆为陷阱,系索而自綑倒其中也。
又气亦依赖于物耳,试与子言之。氤氲者,天地之气也,如呼吸者,人与禽兽之气一也。有天地然后有氤氲,有人物然后有呼吸,子以天地为气之所为,不几以氤氲生天地,以呼吸为人,不亦大可笑乎?
或曰:元气为一,此元气化生万物也。曰:元气既为元行之中,止可谓太极。气者不可造为之主,因元气无灵能如理道天地者焉。既无灵能,何能施得天地万物之相乎?既不能有其相,何能造得天地万物乎?所以造天地万物,必定属至明之主,方能造得,元气岂有此大能?无此大能,何得谓天地之主乎?
或曰:天为父,地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谓另有主宰造天地万物耶?曰:此妄言也。凡自己无能无知,断断不能施于他物者,如雪自无热,何能施他物为热乎,盖物各从其本类,必不能越其类之分焉。犹禽兽止有觉魂,止能生得觉魂之禽兽,断不能越生灵性之体,百类皆然。天然二物而无生活,何能施生,有生活之性耶?
夫天覆乎人,地载乎人,所以止有覆载之用,止可称为覆载者,称之为父母,决不可也。天地之外,另有造天地之人物主,为人大父母者,犹房屋瓦洞地檯亦不过为房屋覆载者,自然室中必有家主焉。
第七节 天地实为物
客曰:据子之说,则以天地为一物,不亦亵渎也乎?
答曰:子之言,亦不知物者解说之谓也。物者,则所是者,或所有者,不然不为物也,且为虚无矣。则称天地为物,岂亵渎也乎?事者,为百事件系于我人之意耳。
第八节 盘古非造物者
客曰:盘古为天地主,似盘古可为造天地万物者?
答曰:《鑑》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曰盘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古史既疑,又何信得盘古为天地主乎?
又曰:大根原依理,该有一个,并不系于别物者,不然不是大根原。今依《鑑》云,盘古不止是大根原,且系于百万类者,岂可为造天地乎?
又曰:既盘古为浑敦氏,岂生得天地乎?盖浑敦,解说虚无者。虚无岂生得天地乎?不然,冷生得火之热者。浑敦或又解说浑乱者,或事物无序者、或事物之参杂者,如此,盘古不过为虚无也,或为浑乱也,或无次序也,或参杂也,则虚无或浑乱等为生天地造物主宰也。
又曰:既浑敦解说事物之浑乱,或事物之无次序,或其参杂者,则事物比盘古先在,不然有不得事物之浑乱等,犹浊水先该有水而后浊之,始曰浊水,事物参杂等,皆该有事物而后参杂之也,如此,子欺慢万物造主。
又盘古既是人类,不过为中国开创之人君,何能称得为天地造物主乎?
第九节 事天主非僭分
客曰:天子祭天地者,礼也;汝们祭天事天,岂非僭分乎?
答曰:天子祭天地,礼也,天子祭以牺牲;予辈奉事天主,祭向不同也,安得谓僭分乎?
第十节 事天主乃人本分
客曰:我们孝敬父母,乃分之当然,而贵教事天,亦系穷高极远之想,何舍本而逐末也乎?
答曰:子始乎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即前云天子祭天地者礼也。孔子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儒者顺孔子之道,亦拜孔子,则子言相反,及从古圣贤天子至儒者皆系穷高极远之想,亦舍本而逐末也?各教亦然。
又曰:悲夫!子无一言不冒渎大根原。其本乃是万福美妙、无原之原,造物主宰也,何更重父母于大根原之不如乎?又,既孝敬父母乃子辈分之当然,为何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何《雅》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等言乎?因何满州舍父母来贵国,及有官守者舍父母至京都以奉事天子乎?
又请问:因何该孝敬父母乎?必曰:因生养我们者。况该孝敬一大父母,生存统治万有乎?不然上古圣贤皆错,敬诚奉帝皆错也。
又,天主十诫首命我们钦崇天主在万物之上,第四诫命孝敬父母,如此第一大本分是钦崇天主之命,次孝敬父母,若其命不犯天主道理者,则又岂舍本而逐末也乎?子言亦道听而途说耳。
第十一节 天主生人
客曰:人为父母所生,汝云天主所生,似属难解?
答曰:人为父母所生,子前云天为父,地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谓另有父母所生,似属难解。
又,子欲豁然而悟,当先知造人之始。天主初造人,止一男名亚当、一女名厄襪。此二人为我们人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从此二人生出。虽然父母生人,不过将本体精血传生儿女肉躯,其肉躯之五官、脏腑、百骸,及其相称大小比例、骨节筋脉、诸络分明、血气贯通等,父母全然不然,皆是天主全知全能也。天主用父母生人,犹如工匠用器具做成有形像之物。若问父母所生儿女其五官等是如何造成,犹问器具自鸣钟转轮消息如何造法也。
子不闻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则在于天也。天赋我以气,赋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因灵魂全不系于父母,乃天主所赋,如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呜呼!人虽父母所生,实天主生之也,吾人安可昧昧不察,既察又安可徒知也哉?
第十二节 人有灵魂
客曰:人死则木石等尔,何灵魂之有?
答曰:据子之言,贵国因何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拜佛菩萨乎?所拜既无肉躯,岂非拜其灵魂而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有灵感,及神主曰某公神主耶?又,既人无灵魂,何能生活,而亦何能推论乎?
或曰:凡能活者,皆赖于气。曰:人并禽兽皆有气,因何自古迄今,未见禽兽推论?人尚宰食其肉。又,禽兽伤其同类等及伤人者,何国律无罚禽兽之条乎?又,草木水等物皆有气者,不特无推论,并不能言乎,则人另其气之外有灵魂,扶其生活,而推论忖度者。噫!岂不闻《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于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其详载之下卷第廿八端。
第十三节 应究生死之理
客曰:未知生,焉知死。死之一说,儒者罕谈。
答曰:子言为孔子之说。盖其弟子季路“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人不知生死事情,是愚蒙者等尔。若子要晓得生死之情,该学行善之事,才能知死事情者。夫生死为本然之事,时时不断有者。然子未知生死之情,谁有罪耶?欲究其理,应守天主教规,方能通焉。嗟乎!儒者有多谈生死之事,于十二端可见,何谓罕谈乎?
第十四节 天主赋人灵性
客曰:性既属天赋,何以有善恶之分耶?
答曰:圣教止云灵性惟天主所赋,未言属天赋也。儒者曰性属天赋,释氏曰性属佛赋,既出于天与佛,何以有善恶之分耶?即父母生子女有行善而孝者,亦有行恶而不孝者,子所行各异。即一人而言,一时或行善,一时或行恶,何以有善恶之分耶?
又问:人与禽兽同食一饭一水,因何人食之俾长存人,禽兽食之俾长禽兽,必定是因饭水顺各独之性情。天主赋灵性于人,亦各人顺其本意之事情,则善恶之分,皆属于人之本意耳。
又,嗟乎!人则有本主张,动止语默皆顺其本主意,所以有善恶之不斋也。天主赋灵性,即赋其主张,而不勉强其行。若天主有强迫人之所行,而绝其主张,吾侪实与禽兽等耳。则天主赋主张都为空虚之功焉。人有主张用其本主意,行善则为功,行恶则为罪,天主因之赏罚焉。况天主亦赋各人本天理,其理为默启吾侪,以别善恶之行,引吾侪应行善之行,而绝恶念者。而善恶之分,实在乎人分之也。即孟子有云:“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今子实弗思耳矣。
第十五节 人之寿夭与天主无私
客曰:人既为天主所生,何不使天下之人寿皆百岁,何为寿夭之不齐也?尚得谓天主之无私乎?
答曰:子非儒徒即佛徒。儒曰:天生乎人。释曰:佛生乎人。请问:天与佛何不使天下之人寿皆百岁,而皈依其教者?子云上帝、佛之无私也,其都该斯言,因为万教公言也,始前云耳。
又曰:既天主欲人寿皆百岁或千岁等,那时亦有人问得亦然。
又请问:为何陶冶于一丘土,做多样器皿者,或大小精粗之别、贵贱方圆之殊、红黑各色之不同耶?
即子支用而言,同一银也,何以有支之买菜,支之买布,或用之多寡,或舍或藏之不齐也?推之无物不然。倘有人责之曰:“子有偏私耳,何其用之不齐耶?”子必曰:“我之物应随吾用之,与子何涉焉?”斯答也,实正理矣,即冶亦然。因丘土为其本材料,做之亦随其意,虽有不齐,岂有私乎?况天主用吾人寿夭顺其圣意也哉,固吾人系天主之所做,而全赖于天主者,天主为本主用,顺其圣意,何有私乎?孟子曰:“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曰:人之不久活者,正天主人慈之意耳。盖天主欲速赏罚乎善恶,因地上行赏不足善者,因天本为万福乐所在,地为苦所,地上立功,始有赏焉。天主岂许善人久活,而迟延其赏,恶人久活而加其罪乎?天主本为慷慨,而实恺悌,所以寿之不齐者,欲速赏乎善人,而或速罚乎恶人。若人寿均齐,则善者久其赏,恶者其罪更加罚亦因之而重矣。私乎?不私乎?
又曰:凡有形像之物,皆系四行之气而存,天主许其用天本性,而不强迫其效验。其四行之气调和,发生万物而亦存万有者。四行之气常相争,不拘胜形躯,或病或死,或饮食无度,而使其不调者,非病或死,而或夭耶。若男女色欲不节者亦然。孩童之病系于父母气者,因父母构精之际有病,其生儿女因之亦病。或在胎中,母食不宜之物,或怒气,其害皆归子女之躯。乳哺之日,母不慎之亦然,所以有多殃也。如此天主以罚吾人,人亦不知察,而常其反理,其命岂不应出罚乎?天主至公而无私也明矣。而人有谓其私者,亦自私之也。
人祖未得罪天主,吾人不独不死,且活升于天堂。人祖犯圣命,得罪天主,始罚有死,犹人谋叛国家而罚其死,君岂有私乎?天主之罚近之。
第十六节 贫富贵贱乃造物次序
客曰:天主至公,何为富贵贫贱之不同耶?
答曰:儒云天至公,释云佛至公,道云一般。既然,何为富贵贫贱之不同耶?各教该分晰斯言也。
又曰:天主造成万物,皆欲有次序,若同为一等,何能有次序?吾人同是富贵,岂有次序乎?何则?无人愿执役,故欲有权位,常相争相詈,无一人归服于人,无农工商贾等,则天下岂有次序,而人岂有衣与食居室乎?有富贵贫贱,愈发显天主至公、全能、全智、全善者。若万有是一等,固无次序,亦不足观。因无文彩,譬画相若,全为一色,固无次序,文彩仅可为画像,何异搽抹也哉?!若万物为一等,不独人不能活,即活亦受多苦。假如万物皆归稻,何有衣、火水、居室、器皿、六畜等乎?若皆归布,亦何有各物乎?既无各物,何能生活得耶?
又如宫内或贵家中该有百样器皿,如金银铜瓦等器,皆为有用,皆事得于朝廷者,瓦之器更常用于金银之器。天下是一大朝,宜有百器皿以事于第一大皇帝,所以天下该有上等、中等、下等人焉。朝中亦有百官以事天子者,若为一等,不止无次序,且为常乱也。天下为公朝,人人为一等,岂不是常乱焉,则人安可同乎?富贵正所以荫庇贫贱者,贫贱正所以养事富贵者。孟子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第十七节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客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何谓也?
答曰:天主本为全能全知,万物已往、现存、未来,皆在天主眼前,灿如指掌。因天主通达各物本性,体内外纤毫不遗分,定其始终者,死生有命此也。
宇宙万物皆天主所造,何独富贵乎?前已有答,无容再赘。
第十八节 佛非造物者
客曰:有天子亦有百官,有天主亦有神佛,乃贵教不拜神佛,此何谓也?
答曰:百官既应拜,何以有亵慢而控之者,即天子亦有杀之者?或曰:民之所控,君之所杀,为其残害斯民,违君命矣。若上而致其君、下泽乎民则不然。即吾人安可拜佛哉?佛为小西洋天竺国一傲慢黑人,系净梵王子摩耶夫人所生,其自说:“上天下地,惟我独尊。”则亵慢父母尊贵等,岂不该慢渎他乎?
又曰:佛有父母所生,岂能为大根原乎?佛未生以前,而天地万物都有,天地有无,于佛无相涉,何能佛为生天地万物耶?
又,佛经曰:佛生天地人等。既无生天地人物之功,怎么能得为天地神人之主,而为上下独尊者乎?曰:妙引证哉!此决定以佛经乱说为真,且都是邪说也。因佛是人,怎么能得为天地神人之主,而为上下独尊者乎?
又曰:佛既为上下独尊,佛生那时有天地人物等,不然佛无父母生得,他亦无人物自比得,曰上天下地、惟我独尊,则佛岂生得天地人物乎?此是佛之始教也。后和尚有攻异端之徒,觉其言自相矛盾,暗设新教。嗟乎!何异以水洗炭,何能去其黑乎?且陷阱更迷道也。曰:万物皆同一类而无别,悉归于佛者。曰:则万物自己生也,因佛是天地人等,天地人等是佛,则天地人等自己生也,岂有此理乎?
又曰:既万物悉为归于佛,则天子、男女、强弱、善恶、人、草木、天地、孔孟等都为佛者,都归佛也。国君何以杀盗贼赏善人,因何宰禽兽食其肉,不宰人而食之?何女有产而男不然耶?人生人,马生马,桃生桃,各类皆然,何人不生马,马不生人?都归为佛者,又万物归于佛,则佛受得缺,受得缺岂能为得造天地万物耶?因万物大根原是全能全智全善者,论详载在下卷述天主事情之端。
又曰:既佛造万有,该统治万物,佛统治不得万物,因万物归为佛,若佛统治万物,止统治自己也。
又,既佛造万有,万物归为佛,则佛造万物止造自己,造自己则先佛是虚无者,虚无岂生得自己乎?
又,和尚曰救度灵神于轮回六道者,依其言,万物归佛也,则和尚救度灵神救度佛也。可怜佛哉!因从开辟天地数千年始有和尚,只数千年中佛在于地狱受多样之苦,不然佛分开于人物者。
又,既万物都归为佛,则和尚或骂人恨人,骂恨于佛者。又和尚诵经于佛,祈求于佛,诵经祈求自己也。又和尚食不俱之物,食佛也。又人生子女一次,生佛者。哀哉佛矣!盖佛不止一次为天子、痲疯、强盗,一次童女,一次产妇、妓者,一次光棍,善人、恶人、和尚、道士、理气,一次为天地,一次有灵神,一次无灵神,博学愚蒙者等。且一时为此,万物相反者,及时时不断。佛有生有死,其教相反如光黑者,然谁言光黑相合乎?呜呼!所以万物该各有分焉,而实统御于一大根原,无始而为万物始,无终而为万物终者,则天主也。
又,万有皆归为佛者,则佛与道一也。儒曰:道生天地万物,无物无道。释曰:无物无佛也。道之不能生天地,无容再述,则佛之不能生天地愈可知矣。何和尚设其名曰佛,而不直言之曰道,非无所为也,正欲昏迷于人,因其无功而坐享催科之无扰也。
又,和尚曰,佛有三宝,燃灯为已往佛者,释迦为现在佛者,弥勒为未来佛者。请问:只三宝为三佛,或独为一佛?为一则燃灯还在,亦弥勒现在,如此和尚曰有三宝是妄言也。为三则三佛相分开也,分开则万物归不得为佛也。
又,三佛都有始有终,何能为万物根原耶?造万物之主该常时时不断在,及存养所生之物,不然物已自能存得。噫!物自不能存,详载下卷。论天主为保存万有之篇,物既自能存得,为何人常常有死乎?各物亦然,人之所爱莫过常在,若自己能存,为何不存耶?请问:三宝中谁生天地万物耶?或曰:燃灯生万物,曰:不是。因已往了,并该其所生之物亦已往,佛消灭,其所生万物亦然。即释迦亦生不得天地人物,因释迦不曾在时,天地人物开辟已久。弥勒亦生不得,因其未来物不曾在,生不得别物者。不然,人不曾生,生得别人者。萬曰:燃灯生万物,释迦现在存万物,释迦将亡,弥勒又存之。曰:则万物有三个造成之主,并万物归不得佛者,因有三个佛者。既物归得佛,或归燃灯,则万物不曾在。归了燃灯,或于释迦,或于弥勒,既是燃灯不亡,释迦亦将不能亡,因都该归于弥勒者。又既万物归得于佛,则万物分开于佛者,不然,物变化得于自己者有六道,万物亦分开于佛者,因释氏云六道,后人都归于佛者,如此万物都分开也。
又,上古圣贤不独不拜而尚辟之。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又近理,所以其害为尤甚。学者当如淫声美色以远之,不尔,则骏骏然入于其中矣。”佛之不可拜也明甚。至于敕封诸庙,不过帝王所封耳。天主纯神也,帝皇人也,纯神能封神,人则不能封神。试观各庙土木,相皆系人所立,亦用人开光点精而后灵。盖自我立之,我拜之,自我点精而使其灵,反自我谄媚而畏,其之愚蒙若此耶。今子省察人有智者,敢不敢拜佛耶?我们进教者,亦拜天神及圣人圣女,盖都全顺天主道理及圣命,犹臣民有顺天子之命而为天子宠爱者,即国人该爱拜而敬之,因得天子宠爱者,但不当拜之如天子。我们教中爱拜天神、圣人、圣女亦然。人逆天主之命,岂不该亵慢之,如亵慢谋叛天子命者之人焉?
第十九节 轮回托生不合正理
客曰:轮回之说,贵教亦不信耶?
答曰:轮回之说,经史未传,不过佛氏创造。万有生命首系于天主,次属于本魂者,魂为本身模也。依理,一质本然有一模者,如一阳本然有一阴者、一阴有一阳然。反理,一阴有二阳,则反理,一质有二模者乎?各模有本效验,各质亦然。既人托生禽兽,则禽兽该有本性事情,并当有人性之事情,则有智、仁、记三司,因何禽兽从古以来无推论、爱欲、记含乎?禽兽所被人托生,必有只三司之效验,如火不拘所在常烧,盖其本性为烧也。三司在禽兽中应用本性之效验,不然无三司,则无托也。
又曰:既人托生禽兽,两魂浑相同结合,相结合则人、禽兽两魂浑为一个,两魂为一,请问那禽兽所被人托生,有智、仁、记三司否?有只等禽兽托生变人,人不托生于禽兽,因人存其智、仁、记三司者;无三司则人无托生且散灭矣,因失其智、仁、记三司者。岂有此理耶?盖人魂本为神,神变化不得,因无形相,全是神体,无相克,盖不系于四行也。神既变化得于禽兽,贵国拜祖宗、菩萨等,拜禽兽者,有是理乎?因此人既托生于禽兽,两魂不结合,则人性与禽兽性有分开,分开该各性有本效验。禽兽效验,禽兽所被人托生,一时当有明悟、爱欲、记含三司,并一时该无明悟等司,及该一时为禽兽,并为人焉,世上岂有此理欤?盖人性禽兽性相反如冷热,冷热一瞬息中不能同存于一处,因相反焉。人性同禽兽性亦然。
或曰:佛氏有言,后世有异水,灵神饮此,频忘先世之事。曰:则灵神已顿灭,何则如火热顿灭,其火体亦顿灭,灵神三司虽有相分开,而但顿灭一司,并其灵神皆顿灭。盖三司相结合于灵神,如一果相结合其色、味、香焉,若色顿灭,其果之味与香则与之俱顿灭,灵神顿忘先世之事亦然。
或曰:灵神止顿忘先世之事,不顿忘现世之事。曰:则灵神顿不忘焉,不然记不得现者之事,又既记得现在之事,灵神托生于禽兽,因何现在不用其三司乎?
或曰:灵神饮此异水,顿忘如风颠也,曰:如此,善人不但受报于其先德行,且受罚也。嗟乎!只是子等救度效验哉?又灵神是佛,佛是灵神,则佛顿忘如风颠也。又风颠不顿忘先现之事,止其公觉受损坏,所以虽其三司好有乱讲别动作一般。
又请问:那异水那里出来耶?或曰:出于佛。再问:那异水或是迷魂汤,是佛否?是佛,灵神食迷魂汤,饮佛也。饮佛则佛都归为灵神,灵神归不得为佛,不然人食猪肉等,都归为猪肉等,世上有此理耶?或曰:那异水不是佛。曰:则佛分开于异水,亦各物有分开,并万物归不得为佛也。
又曰:因何肉身不饮此异水?或曰:肉身亦饮。曰:此言背佛氏之言也。其异水本名是迷魂汤,如是肉身与灵神不同焉,则物有分开耶。
又问:那异水与斯世所用之水同类否?同类,则非异水也。因何我们食此水,无顿忘先世之事耶?不同类则两水分别,及各物有分开,并归不得为佛者。
又曰:今世之人必藉前世之魂而托生,则人所生之数,一定有限,生生世世在在处处不外此生人之数,但易姓名而已,何上古地广人稀,三代而后生齿日繁,民居渐稠密也?只时中该有无数托生焉。假如前人托生于禽兽,那禽兽死后或托生否?托生,第二个死后亦该托生别禽兽,至今亦然。既然今禽兽各当有万人并万禽兽魂,及该一质一时有万万相反模者,及一阳当有万阴者。若禽兽者后不托生别禽兽则消灭。请问人魂托生,那禽兽消灭并人魂消灭否?无消灭,该托生于百万禽兽,及无数人魂都归于一个禽兽;若人魂并消灭,不该拜上贤、人、佛、菩萨、祖宗,因都归于虚无,岂该拜虚无者乎?或和尚曰:都归佛也,只胡言,前已辩之。
又曰:既好人托生富贵人,古圣贤皆托生于富贵之人,为何从其时至今,无听闻贵国中有圣人如古时者乎?若古贤托生,该现在于富贵中并存其本善者,不然都无托生,或托生禽兽,或散灭,此言岂不是亵慢上古圣贤乎?因该常存其善,如火不拘所在,常存本热,显现本性之事情;不然或无火,或散灭。今常见多富贵人,无见为圣如孔子等,所以托生都是不经之谈。或上古魂都消灭矣。或曰:敝国中常有只圣人。曰:既有,因何不解明其本道理?因既为圣人,该可怜人,教其本道理,不然非为圣人。若教其道理,古今贤人道理不相反。如《鑑》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盘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皇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既疑惑,疑何信得其为首出同御世者乎?《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又曰:“作史者当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又琼山曰:“混沌初开,乾坤始奠。”别相反者。
又曰:既善人托生富贵以赏其善,贵国古时有多圣天子,该赏其善托生于富贵,不止有赏,且有罚焉,因虽极富贵,比不得于天子,纵比得其富贵,都归臣子之分,臣岂比得天子之尊乎?或曰:古天子托生于天子。曰:《鑑》云:“上代有多天子,残贼之极,如桀纣等”。上古天子托生于桀纣等,则不止赏其善,且罚之也。岂有此理,并岂有托生乎?
又托生乱说始于佛氏,汉朝以前贵国都无此邪教,汉以前无数人已死,都无救度,因无和尚,可怜古人哉!亦可怜今之贫人,和尚不救度其灵神,因无钱财畀和尚,如常时看见。若和尚是善人,并其教为真,虽贫穷之人,都该可怜其灵神而救度之,不然非慈悲也。则和尚不理其教,及不理灵神者,止私理欲救人之财帛耳。
又假如人果托生于禽兽,则吾人不当骑马,不当用牛耕种,恐此牛马或系吾先人托生,亦未可定,岂不是悖理之事?又使人托生为人,则世人娶妻妾、使婢仆,恐万一系先人托生,岂不大坏人伦?是托生一事,可知必无。又人类元祖不过两人,一男一女,其两人死,若果托生,亦不过托生两人而已,后世无数之人皆从何来?则托生之说,万不可信。然既知灵神不灭,又不托生,其已离肉身究竟何往?
夫灵魂只有两处,一处是万福万乐所在,就是天堂;一处是万难万苦所在,就是地狱。天堂是我们本家,但不是佛教错讲之西天,今所讲天堂比我们眼目所见之形天更大、更高、更妙、更齐整,永静不动,善人灵神已离肉身,即升其上,受享永远无穷福乐,子省察,若圣教人,该信佛妄言否耶?
第二十节 拜纸相非拜天主
客曰:汝们天主相亦纸所画然,则汝们亦拜纸也乎?
答曰:今各城皆有龙牌所拜,子云拜木牌耶?抑非拜木牌耶?必曰:拜龙牌者,正以伸臣子敬爱之心所寄也,非拜其木也。则岂曰吾侪所拜圣像者不然乎?天主纯神之体,充塞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无处不然,即我等昭事之心,亦无处不可,不过借圣相存吾心,表吾敬耳。若谓圣相即是天主,何小视天主,何亵渎天主也乎?然以各庙相为木土者盖亦有说。即观音而言,野史伪传为古时女也,古时之人未必灵感,纵有灵感,其灵有限,据云千百化身,亦止限于千百之数。常观贵国在在处处无不奉事观音者,若庙庙相请,家家相迎,其灵限于千百之数,则有至有不至者,其至者拜观音,不至者非拜土木而何?且观音遵佛氏之教,无夫妇,绝人伦,其身已死,其魂安有灵感,何能作乎威福以佑人也?信而奉之者亦且惑耳。
第二十一节 不当拜佛、菩萨、义士之相
客曰:天主有神,忠臣义士亦有神,乃以汝所拜者则谓有神,我们所拜者则谓木石,何出言之不顺耶?
答曰:天主有神,若子意谓天主相有神也,此是妄言妄证也。盖圣相都无活,岂有神乎?神者本为活神体,圣相止为天主之形相。天主圣相都无神,况佛、菩萨、忠臣义士之相宁有神也乎?佛、菩萨都是人,有始有终,何灵感?即其在日,都无灵感,死后岂有保佑耶?若有,为何自己不保佑常在乎?自己保不得,岂能保佑人耶?忠臣义士亦然,所以我们说佛等相都止为木石,天主无始无终,常生常王,无所不在,无处不然,其灵感无限尽也,因此该拜天主圣相,不当拜佛、菩萨、义士之相也。
第二十二节 不当敬鬼神
客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岂非言鬼神之当敬耶?
答曰:孔子之言鬼神与子之言鬼神大相远绝。子言鬼神,则以古时之人为鬼神也,子前云人死则与木石等耳,则古人岂为得鬼神乎?不然木石有鬼神者。又云:“天主有神,忠臣义士亦有神,乃以汝们所拜者则谓有神,我们所拜者则谓木石,何出言之不顺耶?”请解只自己相反之言也。孔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程注:“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孔子程子亦何曾说人该拜耶?子何得云:“岂非言鬼神之当敬耶?”
又曰:天地之用功,造化之迹,其德盛矣。依子云,岂非言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之当敬耶?只造化万物无数,则无物不该敬拜无数次也。嗟乎!子言不依背正理,且背古圣贤之教也。
第二十三节 占卦不合正理
客曰:贵教不占卦,然则圣人作《易》,亦不合理乎?
答曰:据中儒云,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后有太极,是为五运。夫太极既居五运之末,则太极非自始者明矣,太极既非自始,何生得两仪耶?
又《鑑》曰:“伏羲人头蛇身,女娲炼石补天,神农牛头人身。”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如此,《鑑》曰“伏羲人头蛇身,女娲炼石补天”不相合。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尧舜在三皇数百年之后,如此恐记著方策者有错误。说圣人作《易》以教人占卦云,因怕因上古人无文字章句,不过卦尽而已,其理乃寄于卦尽爻辞之中。
又曰:人灵神本坐位者,心也;心之本坐位者,人身中间也。伏羲既蛇身则无人心,无人心自无灵神,无灵神安有明悟?无明悟安得为人耶?夫头者,明悟既合本坐位也,神农牛头,岂有明悟,无明悟何有推论,无推论亦何能为人耶?女娲炼石补天,若天炼石可补,因何从女娲至今无人炼石补之乎?又天能损坏,从女娲至今贵国书载有万万年,因何只万万年无人炼石补天乎?既天不能损坏,女娲岂炼石补之乎?此言皆不合理,岂信得伏羲为人头蛇身、神农牛头人身乎?信此说者,非亵慢如何?所以方策中有多事错误也。能信得占卦,有凭据耶?占卦之事,都不该信。固万有本性体并其事情都有定也,时时不断焉,如惯常可见。若今人生不得人头蛇身及牛头人身者,岂古人生得乎?不然万有性体并其事情不定也,世间岂有此理耶?天本形躯性体不能朽得,因无对克,亦不系于四行之气,女娲岂炼石补得乎?亦不该信上贤做《易》以教人占者,占卦邪教止起于管、辂、京三子之说,所谓论蛇雀子父财官等语,以为趋利避害之术也。
又曰:用占可知该不该做何事,或寿夭病死能得财官等否。不知万物亦其效验都系于天主之圣意,犹治理其国都系於皇帝之意。若皇帝要赐官某人、不要与别人者,占卦同皇帝意有何相涉乎?或曰:虽然,但用占以能知皇帝之意者。请问:占有灵明否?无灵明何以通得皇帝之意乎?有灵明皇帝同占商量或显现其意否?无商量岂占能知得皇帝之意乎?有商量即委任某人止系於皇帝之意,因商量后惟皇帝决定其事,不然不是皇帝,因无能决定某人做官。另贵国时时不断有百万占者,只占入宫否入。可怜君哉!寝食无闲不入,君该一时中分开于万分,古圣贤亦然,岂有此理?或曰:不然,盖我们用占,不过祈求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等保我们,以能得造化,则得财帛、子女、官等。我们求都不系于占者,止用占以能得易,知有造化否而已,古贤都用占,所以祈求其保我们。曰:全不可信。上贤用占,予前有答,但既用占,上贤在那时,自己报不得死,死后岂能保得人耶?
又曰:古贤在之时,用占祈鬼神保他,死后岂有能报人耶?另上贤求报于鬼神,依此,鬼神有能,上贤都无能,岂当求其报人耶?又程子曰:“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则古圣贤求鬼神、求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此是无数者,岂圣贤祈求无数者,造化乎?
又曰:鬼神不过造化之迹,则即为造化之效验,岂发生造化乎?不然子生得其本父亲者。
又曰:有人用占祈求上贤并鬼神,报其亦容易能得行邪淫、计较、偷盗、瞒骗等凡人帮不好之事,都是不好之人,依此,占人轻慢上贤及鬼神之极,以其为万恶本源也。有人报人为盗,他亦为盗者,报人杀人,他亦为杀人者。上贤鬼神报人行邪、淫、贼、盗等,则都为不好之人,天下岂有此理乎?所以上贤及鬼神岂报得人邪?
又曰:不拘缘由同于效验,该有符节,以发其效验,不然发不得占,同造化无符节,岂有效验乎?譬如风烧不得物,盖风都无火事情以烧得物者;目不能听,因目无符节同耳者;耳不能视,因耳无符节同目者;占不过虚浮动作者,岂有物事情以同其符节耶?无符节,何能俾得造化乎?
又曰:物现在不能相合于未在者,占卦之时即现在,造化未在,占岂能付与造化乎?不然人还未在生得别人者。
又曰:若占能付得人造化,该常有其效验者。如火常烧、水常湿等。占不然,则占不能付与于造化。或曰:多次有效验者。曰:万物用占不用占,自然都常有效验焉。
又曰:占既有效验,其用亦有利益,因何人避不得官罚耶?为何词状中用多谎言妄证乎?则更托赖谎词妄证于占焉。如何贵国人多是贫难者,亦都用占也。大西洋从来不但有占,且甚辟之,因反天理也。其国虽不尽富贵,决无悬磬之嗟。即西儒在贵国人未有丑其甚么物,且西儒与其多样之物,其西儒都为博学之人,如惯常显明者,所以前朝见用,今又蒙朝廷委任,治理天文,则更好亦更容易顺正理而轻慢占卦焉。又曰:万万百事该有定法,如百工有定规者。万事定法为天理,所以天主付与各人本天理者。顺天理能得吉,逆天理则得凶,吉凶都系于天主,以赏罚吾人,有罪降凶,有全善降吉者。占不止在定法,且不过于庶浮动作者矣。
或曰:贵教不占,然则尽合正理已乎?曰:占反正理已先言之,用占然则尽合正理乎?又曰:我辈有天主十诫?十诫之内,乃敬主爱人忠群孝亲之事,非大中至正,而何既合正理?何用占乎哉?
第二十四节 算命系虚浮伪说
客曰:贵教不算命,何也?
答曰:算命虚浮之说,同占卦也,所以辩其伪如同辩占焉。即子思有云:“居《易》以俟命。”俟之也,非算之也。明理君子可不察乎?
第二十五节 烧纸钱不合正理
客曰:中国祭祀之礼,必以纸钱烧化为敬,何贵教之不用耶?
答曰:祀先之礼,荐其时食,事亡如事存耳。假如祖先存日,子孙与以伪银,必艴然怒。今以纸钱烧与祖先,何事亡不如存日也?三代以上,不曾有纸,安得有纸钱?子以祭无纸钱而曰不敬,岂三代之人与唐上诸贤,皆属不敬者与?况蔡伦始开其毒,世人不察正理,习俗为是,故不足。惜而明理君子亦相缘习,不亦大可笑也乎?
或曰:既纸之物烧后自能变化钱银、房屋、人等物,以为人死之用。请问烧后因何变得各人等物,以为人死之用,如用活者,惟变得灰耳?嗟乎!变化超越万物体能,若石不能变化得为人,各物亦然,何纸灰变化银人乎?子前曰:“人死则与木石等耳,何灵魂之有?”既是贵国祭祀之礼以纸钱,何所敬耶?
又曰:“未知生,焉知死。”死生之事,人常看见,子既不知;死后之事,子未见,何晓得以纸钱烧化为银乎?悲夫!人死不但要有形之物,虽有亦不能用,因其灵是神也,不然不是神。又既灵神死后要财帛,人死之时,为何不带去本财帛乎?
第二十六节 时日无吉凶
客曰:日子原有吉凶,不信何也?
答曰:吾试举一事而言之,人之婚姻,谁不择吉而成?然同日娶亲,白发相守者有之,儿女众多者有之,又不获偕老者有之,终身不育者有之,琴瑟不和者有之,何同时婚姻而后来之祸福迥别?昔纣以甲子亡,武王以甲子兴,时日之吉凶果何凭乎,只虚浮胡说,与占卦算命同类,所以破亦同理也。
第二十七节 不可妄信风水
客曰:葬亲当择风水,贵教不择,似乎不妥?
答曰:人子事亲,死葬以礼,不过如宋儒所谓,避其五患,使封树无暴风之扰,隧域无暗水之浸,斯人子之心无所遗憾耳。今人因以为利曰,葬某山可以发科名,葬某山可以发财帛。则其葬亲非葬亲也,不过藉亲之骸骨而求富贵耳。苟无科名财帛,不知其亲葬耶,否耶?且《家礼》云,人因争各房风水,而致日久令亲于暴露者有之,又贪风水而令其亲于高山绝险穷谷深渊以致遥远难祀者有之。死葬以礼,不可妄信也明矣。
第二十八节 堪舆不合正理
客曰:堪舆之家,观山似乎有验?
答曰:堪舆之家,岂有不葬其亲也哉?其度地相穴,当必至精,宜先有以自验矣。乃杨筠松作《憾龙经》,曾文迪作《青囊序》,未能倡大其后人。即今祖其术者,子孙未必富贵显达,岂真善为人谋、而不善为己谋耶?只邪术,同占卦同,其理可辩也。
第二十九节 娶妾不合正理
客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贵教不娶妾何也?
答曰:据子之言,则伯夷叔齐应有不孝之污,何称之曰圣人也?何其愚蒙若是耶?或曰:先贤、圣称之不一也。嗟乎!圣人则百行悉备,无后而可以为圣人,则无后亦何伤于不孝也?况诛不孝,律有严条,而不及于无后之举,何矧其为大也乎?盖子之有无,非吾人可得自主,而全系于天主之圣意也。虽朱子云:“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不过为娶妻而言,非为娶妾也。且孝之一道,在体亲之心、菽水承欢、继志述事之为,非谓有子而得孝之称。且世之人孰不有子,而不得一孝之名?郭巨埋儿,反居于孝之列,则非以有子而称也明矣。况娶妾违乎天理,天主初生人止一男一女,故一阴一阳谓之正道,若有二,则邪而不正。夫一女不得有二男,一男亦不得有二女,同是一理一情。夫妇彼此相结信,若彼此有邪淫,则夫妇反于婚配之信。且娶妾夫妇多致不和,妻妾相妒,儿女相争,家人各有偏向,合家不宁矣。所以圣教严禁娶妾者。
又曰:既无后为大不孝者,佛家不但严禁娶妾,且禁娶妻,则全无后,亦存不得人类,因何贵国不但罚诛之,而且养爱之乎?
第三十节 一夫一妻是正道
客曰:尧以二女妻舜,然则圣人且有过与?
答曰:孔子、孟子、曾子、子思等,非圣贤也哉,皆一而无二。然尧妻以二女,而舜受以姐妹也。《易》云:“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岂圣人撰之而圣人反之?不同行,志必不和而乖争,圣人安可以致人乖争也?但要知一阳当有一阴,一阴当有一阳,如一天一地,一日一月,各有符节而不紊焉,安可以耳目为理也哉?《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
第三十一节 男女有别之理
客曰:“天主生人,何以有男女之别,此实难解。”
答曰:请问,何以有天地、昼夜、雨睛、冷热、云雷、日月星之各别、各动焉?即月有盈亏,海有潮涸,禽兽有雌雄、牝牡,木有桃李之各别,亦何为也哉?况桃不为李,李不为桃,稻不为麦,麦不为稻乎,各类亦然。即子亦该答吾问,因为万教公者愚哉?万物当有次序,以依各物本类,传生而保存。若禽兽无雌雄、牝牡,人无男女,安有传生而保存其类哉?
又虽天主常常从虚无中能化成男女,或止男或止女。不要如是者,因人无父母妻子戚属之亲,岂有和爱而顺命,天下安有宁日哉?所以天主可怜吾人,生男女而相育,即五伦始于此。不观孔子系《易》云:“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安可读其词,而不思其义乎?
第三十二节 庶子不合天主圣意
客曰:灵魂既属天主赋我们,娶妾既不合天主之命,因何天主亦赋庶子之魂乎?岂非亦合于天主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灵神既属其赋,子辈娶妾既不合天与佛之命,因何天佛亦赋庶子之魂乎?岂非亦合于天佛等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
又曰:既岂非亦合于佛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为何佛教不止严禁娶妾,且严禁娶妻耶?
又曰:佛家云万物都归为佛也,则佛氏与人、物者亦然,因何子辈自己命,相反之命就是严禁娶妻与妾,子辈都有妻并多有妾耶?
又曰:既万物都归为佛,则子辈都是佛也,子辈祈求佛?官、财帛等,祈求于自己也;亦和尚诵经于佛,诵经自己也。不然,佛分开于各物,子解汝只迷路圆也。嗟乎!天主既赋万有本性,该许各行其本性之效,精血相结合,若全为洁净,因男女相合之际,无病或无别阻碍,本然生肉身,其肉身以成,而存者要本灵模,则灵魂也,所以天主赋之灵魂。不然天主阻碍各物之效验,则天主空虚赋他本性。犹撒种然,其地与谷俱好,自然发生,虽谷系窃盗一般,若谷因偷盗无发生,是古怪之事;则虽有妾不合天主之命,而生者亦犹是也。好生之德,人伦之重,止有一男一女,因合理也。有妾不但不合天主之命,且犯天理。前有答犯天理,岂合得天主圣意耶?
第三十三节 模质为天主造物之理
客曰:天之生物,各有阴阳之理乎?
答曰:《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曰:“太极生两仪”,则阴阳;“两仪生四象”,则太阴、太阳、少阴、少阳。然一阴一阳之谓道,即道本为乾坤、日月、大小星辰。朱子曰:“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无物不为天地、日月、大小星辰也。子思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则一阴一阳全归道者,修阴阳之谓教也。《汇》曰:“阴气流行之谓阳,阳气凝聚之谓阴。”如此阴阳一也,犹人或行流或疑黄蜡为蜡也。
若女为阴,男为阳,或阳为男精,阴为女精,此是止女为阴或其精也;及止男为阳或其精也,禽兽阴阳亦然。若阴阳诸说,模质二者,万物有以该成各物全本之性。譬如各人有灵魂,有肉身,其肉身为质,灵魂为灵模;草木身为质,生魂为模;天、地、水、风、湿等各有本模质者,与该成其性焉。所以天主生物,赋各各模质者。
第三十四节 拜北斗不能延命
客曰:北斗主人之生死,拜之延命,不知是否?
答曰:天有南北边,曰北极南极者,不过如门斗枢耳。或云:有以北斗为北极者。嗟乎!星之体类乎天,但其为更透光者。因其体更易受得日之光,枢纽之北斗,安有灵魂觉耶?无灵觉安能主人之生死,拜之延命耶?拜之如拜门斗也,子问之,吾安得不哂?
第三十五节 天之形体
客曰:天之形体如何?
答曰:天之形体,坚而透光。天主造天,用水为其质,其透光为模者,模质相结而天成焉。其虽无灵觉,无朽烂,盖都不系于四行之气,亦无对克,所以常在也。
第三十六节 地之形体
客曰:地之形体如何?
答曰:地之形体重而黑,天主从虚无中化成地,常定而不动。若有动,春夏秋冬四季年年不一也。盖天下之域有异,或热如小西洋,或冷如沙漠,有六月常昼,六月常夜者。若有迁移,必有新域。贵国自古至今,四季如一,可知地常安妥矣。
第三十七节 日月之形体与日月之蚀
客曰:日月之形体如何?日月之蚀又何也?
答曰:日形体坚圆而极光明,月形体坚圆而黑暗,其光皆系来于日头之射影也。欲知日月之食,当知其周旋普天下。譬如月在贵国地上,日在下,若地遮日光,月之缺光,则为月蚀也。日天高于月天,若日月旋行相对,月遮日光则为日蚀。若月全遮,则为全蚀;不全遮,亦不全蚀也。月蚀亦然。
日周行完程于三百六十五日三时,其周行完为一年。冬之初起,日头亦起,才回从南边向北,到夏至,日子渐渐起长。夏至起,日头亦起,再回南边,那时日子渐渐短也。进教者更有定算焉,则从圣多默瞻礼,至圣若翰保弟斯大瞻礼前二日,而日子有长。从圣若翰保弟斯大瞻礼,至圣多默瞻礼,日子有短也。
第三十八节 辟羿妻奔月之妄
客曰:有云羿妻偷王母药服,遂奔月宫,以为嫦娥,不知是否?
答曰:此乃道家妖谈,非明理君子所当信者。月形躯不过一坚圆球,圆球岂有宫乎,无宫安能居住耶?又月所在炎热难当,因近日头,并近火界域,岂能活得物耶?又云万形躯属四行之气,以活及存者其生活久不得,而惯常可知。并人止仅一百岁,嫦娥至今有四千年,岂能还在耶?
或曰:羿妻变为仙女。曰:既羿妻以变,其亦不在。因变化解说一物变于别物者,譬如人食饭菜,六畜食后都变化于人身者,不然人不止有本身,其有以个个食物本身者,岂有此理?羿妻既变化,岂有本身乎?
又曰:既古时有此药,因何今时无耶?若今时有,何贵国人不用此药耶?有用为何不奔月宫?有奔则月宫不止羿妻在也,及多男女矣。若此,因何子等独信羿妻服药能奔月宫,别人虽服药不能奔乎?为何王母服药无奔月宫乎?今无此药,自然古亦无。又既羿妻偷王母药服,亦奔月宫,何能走得耶?因从地至月,所在无路无水,何能奔得?凡形躯奔走,必要坚凝之路焉?
第三十九节 辟月中丹桂之妄
客曰:月中既无嫦娥,岂无丹桂?
答曰:月形躯中有黑点者,如人面有黑痣一般。所以愚人见之,想其黑点以为丹桂者。况月之处,炎不能活物,都与树相克,岂得生存丹桂之树也乎?
第四十节 辟嫦娥、丹桂、雷神之说
客曰:嫦娥、丹桂、雷神,皆有书载,汝曰无此,然则书亦无足乎?
答曰:古人信经不信传。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凡百事迹,当以心究其理,辩其是非,不可以耳食目食遂为确据。但今之人,不以心为心,而以耳目为心者,不知凡几矣,深为可惜,深为可笑!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斯语诚然!
第四十一节 (阙节)
第四十二节 风、云、雷、雨、流星之理
客曰:有谓风云雷雨自天而降者,有谓流星降于天体者,有谓润泽则雨师之挥洒,怒号则风伯之鼓吹,震响则雷公之奋武、电武摇光,其说多端,不知是否?
答曰:风有三界域,下界在地面,中界在更高,上界又更高于中界焉。日头热气及天星之气于地上,拔起其乾气,只地气因湿热为轻也,本然上升,升至第二界之风,若其汹湿热之气,其才回下涌动第一界风,所以有吹风也。云为水之湿气,其气一星拔起,升至第二界之风,其风冷,造水湿气为浓厚,即为云,其云变化为雨也。
雷光为大热气者,云者于大汹涌抛弃也。其闪电者,为小热气也,云者相触发火热气,只发火发气为闪电者,其闪电舜息中消灭也。
雷响者为云相触及多次热气进云中,其云因近于第二界之风,为浓厚热气要出,因云浓厚出来,不得那时热气于汹涌破其云者,所以有响焉。
流星不过热气,其气到于第二界之风,冷气汹涌,丢抛热气,所以愚人见之说为流星者。则岂为□于天体,并岂润泽为雨师之挥洒,怒号为风伯之鼓吹,响震为雷公之奋武、电母摇光乎?
第四十三节 雷霆击人
客曰:雷霆击人,此乃天主之罚乎?
答曰: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所以几次用雷霆以罚恶人,多次不用者,但许雷霆击人,因不要阻碍物本性之效验。不然物无定效验,都为常乱也,即我们难用物也。然天主阻碍火不烧、水不湿、风不吹、地不坚、日不光、月不盈亏,各物效验亦然。天下人不但用物顺其本意,且都为常乱,犹天子统治本国,该多次罚大罪人,几次当许其罪者。盖天子若要罚万罪人,亦不但无次序,且都为乱也。统治主该容及罚多罪者,所以天主多次罚恶人,亦常许万物发其本性效者,但几次阻碍物本性效者,以显现其全能,并其仁爱人之恩,吾人始知敬畏也。
又假如天子立国法以治其国,若常阻碍律法效验,不止一国常乱,且天子自相反也,天主治万物亦然。
第四十四节 四行之理
客曰:自古以来,皆曰五行,金、木、水、火、土,西洋则曰四行,水、火、气、土,何也?
答曰:子欲明只道理,先该知四行本性之事情。则火十分为热,并有燥气,差不多亦然。土十分为干,并冷气,差不多亦然。水十分为冷,并有湿气,差不多亦然。风十分为湿,并有热气,差不多亦然。形躯之物都包涵四行之气,则热干湿冷也。四行不是形躯本体,止为形躯体附赖者,然形躯有饥爱食干之物,有渴爱食湿之物,日用常行之事也,都不爱食金木二者,依理,金木岂为元行者乎?
第四十五节 儒者亦当进教
客曰:我辈遵守儒教,力行不倦,尽足存养,奚用进教也乎?
答曰:既是,请问尧是儒否?革封人有祝其富寿、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则多惧,富则多事,寿则多辱。”况尧不止是儒者,且为天子也,尚不尽足存养,不然无此三忧也。如此,虽子辈遵守儒教,力行不倦,都不尽足存养。因人心息止不得到能得本所向,如万物祈求本所向,犹石要下坠,因万重之物,本然求下所在;轻物如火求上所在,因轻物之所向要上升,不然息止不得。若无别物阻碍,人心亦然常求其本向,就是其本造恩之主,所以虽人遵守不拘何教,其心息止不得,虽教为圣也。教者,不是人本造主,遵守圣教,不过所用引人能得其真所向已耳。如人要朝天子,先必行路,方能得到而朝之,圣教亦然。盖是正路以能得人心所向也。如此,虽教是圣人遵守,力行不倦,亦不能尽足存养。此圣教是天主之道理,则以人能得其本所向,该遵守天主圣命也。其详明载在下卷。
又曰:子云止理肉身,不理灵魂。灵魂实为人至尊者,因灵魂,神也,所存养是神,惟行公道之事,省察其本来历,然后明得其授造之事情者,以常爱慕之,及死后享其无穷快乐。灵魂无消无灭常在,所以相似于天神,肉身为人之下分,常愿能得财帛,不分义与否,邪淫等事常爱行者,死后全归土也,所以相似禽兽,皆为古圣贤所不行者,不然岂是圣贤也?行善之事,自然该力行不倦,但有功劳,不然岂为得圣贤乎?天主圣教全引人以能得万德之事,岂无用进教乎哉?
又曰:既遵守儒教,力行不倦,尽足存养,奚用常爱慕荣职?既得之爱恋未已,尚欲尊荣乎?因何儒者多有宗佛老之教耶?则遵守儒教,力行不倦,无尽足存养也,不然,奚用进佛教乎哉?且佛教为邪教,予前已述。
第四十六节 行善为有所为而为
客曰:人之为善,当率性而为,不可有所为而为。若畏天主而为善,岂非有所为而为乎?
答曰:子前云:“我辈遵守儒教,力行不倦,尽足存养。”今曰:“人之为善当率性而为”等言,曰:依子言,尽足存养系于力行不倦,以能遵守儒教者,则以人之为善,可有所为而为,不然,则子曰“我辈遵守儒”等言皆不着也。
又曰:力行与率性不同,因力行有功,率性无功,不然,不拘人顺所本性者有功劳。依子言,以尽足存养,该力行不倦,则以人之为善,可有所为而为也。子言皆孩童顽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也。
又曰:凡人要做事,该有本意所向。如读书者,以为得智识,并为得爵位者;为商贾者,以为得财帛,百工亦然。不然能不得其所向,或其做都是乱焉。或为如疯颠,或如禽兽之行,疯颠禽兽都率本性而为,不然无性也。有性本然有率性,如火自然烧,则以率性依理可有,所为而为,即天理也。天理教人孝敬父母,盖生养吾人,则依天理,岂不当敬拜一大父母?所养生吾人,天主是也。或曰:率性同天理一也。曰:禽兽等物都率其性。盖率性之谓道,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禽兽等物有天理,有天理有智、仁、记灵魂三司者,岂有此理?不然,则禽兽等物能言与推论,及有人全事情者。今禽兽等物无天理,则率性与天理不同焉。
又曰:修道之谓教,则以为善该修率性,不然无教者。天理同,立教者止能得修率性,即率性与天理不同焉。则人之为善,当修率性而为,并可有所为而为焉,不然依理修不得率性也。
又譬如天子该有律法,不然,依理治不得国家,且一国都为常乱也。有性该有天理,与治性其率焉。不然性从其率,都是一常乱焉。可见如疯颠贼盗瞒骗等不好之人,该知与人为善,可有所为而为已。
又曰:古圣贤为善,因何皆归功于天而已,拜天可有所为而为否?不可!古圣贤之言不着则:“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诗》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等,予前有述,无容再赘。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则该有所为而为焉。不然儿女不可敬畏父母,及臣民不当敬畏朝廷。或曰:该敬朝廷因其为本国主,亦当敬畏其父母,盖为生养之恩也,则岂非有所为而为乎?何况该敬畏一个大根原,无始无终,常生常王,天地大主,常造生养保存万有乎?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则该有所谓而为焉,并可畏天主而为善也。
又曰:既人为善,当率性而为,不可有所为而为,则孔孟等圣贤之道理,有何利乎?为何国有多先生以此道理教于小子耶?若有只道理以教人为圣贤,岂非有所为而为乎?孔子曰:“君子之道四”,则以为君子有四所为而为,子思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则君子之道有所为而为也。又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则君子有所为而为也。《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第四十七节 睡梦之理
客曰:然则梦乃灵魂之所发耶?
答曰:明达此理,先该知道睡之缘由者。睡之缘由,因脾胃之稀热气升上于脑囊者中,脑囊为冷也,听以脾胃之稀热气在脑囊做为浓厚者,塞外五官之孔,如日头热气与天星之气拔起,地之乾气升至于中风之界,中界风冷,故地气热为浓厚遮日,脾胃之稀热气升在脑囊中亦然。若气极浓厚,睡为极熟;不甚浓厚,睡亦不甚熟。那进公觉用其相做梦也,犹水浑浊之极为浓厚,斯时不见人面,但慢慢水清,若略清,虽照人面不明,亦照得人面者。人睡中,公觉用其相做梦者亦然。
第四十七节 天主在天之外
客曰:天上之外,尚有何耶?
答曰:止天主在也。盖天主本为纯神,性体无限,尽天主万变移不得于其全能。天上之外,造得千百新天地,比现在更好更妙,天主常在天上外者,不然,天主要化新天地,该新去那边,则天主变移得,变移得不是天主也。
或曰:天上外都是空者,无所在,何能天主在得耶?曰:天主不曾化成天地万有在那里乎?天主止在如现在,现在与自己者,天主本为纯神,神不倚赖于物者,若倚赖于物,物该在于天主之先,若此万物是天主也,岂有此理?则天主不曾造万有,该在与自己者焉。
第四十九节 用夷变夏之理
客曰: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答曰:子何不闻,佛教是小西洋天竺黑人国来耶?但亦未察教之合理与否,合理当遵守,否则弃之。物该次序,不然皆为错乱。万物该归一大根本也,如一家有一家长,一府有一守,一省有一抚院,一国有一君,皇天止有一日,天上天下该有一大主,统治万有,并该有一定法,以治臣民者。贵国有多相反之教,岂有定法乎?无定法,何能夷人变夏耶?且夏该变于夷者也。常闻先儒有云“东海西海,心同理同”之说,斯语诚然,人何多疑而不至察乎?
第五十节 天主教之书无文气辩
客曰:吾观贵教之书,多无文气。
答曰:请问,为何先生教初学者,不教做文章耶?自然不教,因初学未达文章之意,认得字后,始教之也。故西儒做书有用文气,有无用文气者也。
第五十一节 西士无不轨之事
客曰:或者西士在中国藉传教之名,而谋为不轨之事?
答曰:未闻海外之人谋中国也。西洋之距中国九万里之遥,三年航海,而谓以数儒生谋为不轨之事,万无此理。且西洋国君岂肯违离故土,舍父母妻子,万死一生跋涉劳苦,老死他乡,以谋万不可几之利?然忠臣义士为君致命者,莫不望爵禄富贵,不及其本身,必及其子孙。况然一身无妻无子,既不为己身之荣享,又不为子孙之基业,人而出此,非愚则狂,而谓无求无欲、不婚不宦者为之乎?又凡有谋于人国者,必内外相通,前后相应。乃以九万里之遥,航海而来,非三年不至,且海外风涛难以逆料,求一字相传,奚啻登天,况其他乎?虽至愚者不应作是想,虽至愚者亦不应作是语矣。
又西士在中国有一百二十年,从到至今尚有多在朝中,侍君左右,治理天文。前朝受隆宠,现今又受特恩。若西士有谋不轨之意,君不知觉否?若有其意,如此之久,岂能隐藏其意者?当今朝廷特典隆恩,朝内锡建天主堂一座,可谓信如手足矣。又论播传,明显西士皆为忠臣义士者,所以许其国内不拘所在,构做天主堂,以传其圣道理,锡谕于左。
大学士伊桑阿钦奉上谕:
前部议将各处天主堂照旧存留,止令西洋人供奉,已经准行。现在西洋人治理历法,前用兵之际,制造军器,效力勤劳,近随征阿罗素,亦有劳绩,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将伊等之教,目为邪教禁止,殊属无辜,尔内阁同。特谕。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初二日谕
礼部尚书降一级臣顾巴代等谨题为钦奉
上谕事:该臣等会议得查得西洋人仰慕圣化,由万里航海而来,现今治理历法,用兵之际,力造军器火炮,差往阿罗素,诚心效力,克成其事,劳绩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又并非左道惑众异端生事。喇嘛僧道等寺庙,尚容人烧香行走,西洋人并无违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属不宜,相应将各处天主堂俱照旧。
释客问上卷终
释客问下卷
第一节 天主存在
客曰:有天主何凭据耶?
答曰:天主二字,是造天地神人万有之主宰。当初无天地万物,而后始有,必定先有造之者,因凡物不能自成,犹房屋必先有工匠架造而后成。有儿子必先有父母所生而后有。若无工匠,岂有房屋?无父母,岂有儿子?况无造物者,岂有天地万物乎?即见万物之次序,可明白有主宰掌管,不然万物必乱。何则?如一国无王,一家无长,其国其家必乱。天地万物之次序从来无错乱,岂曰无主宰掌管耶?犹吾人虽未到京都亲觐天子,但看国内次序无乱,谅京都必有一天子掌管其国,即一省有一抚院,一府有一太守,一县有一县令。可见一国有一天子,国内之人咸从其命,不然无次序,一国必乱。又子仰看日月星辰之次序,年年四季如一;太阳皆向东边上,月则初八上弦,十五则对月相望,月月皆然;潮水依月,月上水长,月落水退,日日如一;春夏秋冬四季,年年不差一点。春则种植,树生萌芽而开花,夏则结实,秋则缺叶,冬则有寒,夏则有热,春秋皆暖,从来未见四季有乱。即禽兽同类本性,如犬本性吠,天下之犬吠相似;鸟鸣各类各别,其声空中虽多而不浑杂。草木亦然,李树今年生李,推之次年、十年所生如一;桃树生桃,李树不生桃,桃不生李,各树亦然。看万物次序,可见有主掌管,不然就乱,一时亦不能相合相连也。
或曰:如是者皆自然现成之事,何有天主掌管乎?曰:此妄言也。若天地万物无主宰,断然无次序不能安平,犹一国数百年皆为太平,百姓相爱而不相争,家给人足,小人皆顺大人之命。若有人曰:此国太平皆是自然现成之事,何有皇帝掌管乎?此言可信否?决不可信!因国内无君,则敬畏无人,听命无人,则人人都要为尊,各欲顺其自便之意,无礼无律何有太平耶?况天地万物之次序,千年如一,分毫不差,岂无主掌管乎?
又即见世间多样美好之物,天地齐整,安得不认有主掌管?果非现成自然者,如有一大房屋,外面极齐整,里面有多景致,有多珍宝,花园、果品、六畜、禽鱼诸物皆备其内,若人见此屋,自然问其屋是何人掌管,而积聚斯物耶?或曰:无人掌其珍宝品物,皆是自然而有,斯言可信否?果然,是可笑之言。必曰:此屋之齐整,珍宝布列,禽兽畜岂无主人掌管,断断不信,子未知耳。子今仰观天之日月星辰□其上,群鸟噪于空中,海中之鱼,大小异类,山川精秀,草木茂盛,五谷六畜,果品诸类备办在世,以养吾人,子想只等之事,岂无主掌管?自然有主,予所称天主是也。
第二节 天主系无原之原
客曰:天地万物既为天主所生,天主又何人生之耶?
答曰:天主无所从来,因为万物之根而无根,万物之原而无原者。万物有始有终,如草木禽兽等;有始无终,如天地神及人之灵魂,因皆天主之所生故有始。惟天主无始无终,常生常王,为万有根原,犹树之花果枝叶皆从一根生出,无根即无树,又不能有别根而生其根者。万物都从天主生出,无天主无万物也。若天主有从来之原,非天主也。因那一根生天主、为天主,那根在天主之先,必定为尊贵于天主,犹父亲生子,父必在其先,所以父为尊,而子为卑。若天主有所生之原,何得谓无原之原乎?
又即各人良知良能,该想曰:我虽为父母所生,父母为祖父所生,祖父曾祖所生,历而推之,所自出之祖是何人生之也?必定有无原之原而为生人者,就是天主也。其尊无对,其贵无尚,先万物无始之始,以为万有之原也。所以生物之能为其本职,赏善罚恶之权为其主,至公无私,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万世之前如万世之后,不能变移,吾人奉敬之不能增其荣光,吾人逆其性命不能减其荣福,因其荣光荣福皆是自有,非由人来也。若国君之权,臣民尊之则为天子,逆之则为独夫,因天子之荣光皆由于百姓。天主万福充满,本自有于生人之前,如生人之后。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若有所不能随其圣意,便非天主;若有所不知不能管治万物,审判人之所行,赏罚人之善恶,亦非天主。如天子无赏罚之权,何得谓天子乎?所以天主之威明令人可惧,天主之全善令人可爱。天主玄妙之事无穷也,奚能言其万分之一乎?则岂有人生之耶?
又问:万物既天所生,天又何人生之耶?有人生之,则那人在天之先,为更大更贵于天也,如此上古圣贤归功于天有大错;盖不归功于一大根原不错,则圣贤为天一大根原也。如此,万有之原依理皆为一,不然不是大根原。只一大根原,惟为天主也,则天主无物能生之也明矣!
第三节 天主惟一
客曰:天地之大,不知有几个天主?
答曰:子始云:“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请问:“天地之大,不知有几个天?”或曰:天止一个,因上帝当有一个。悲夫!既上帝不是天主,况大根原该为一个,因是造万物之主宰。既上帝是天主,依子言,古圣贤认天主亦惟一,不然,何其皆归功于天而已,且皆归功于多天焉。子思云:“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嗟乎!天主乃是纯神之体,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前已有述,不必再言。犹一国止有一王,一家止有一长。若国有二王,家有二长,国家必乱,不能安平。天地万物古至今次序无错,则岂有二主乎?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又岂上有二尊乎?天主自有全备诸德权能,其造成万物止惟自主。若有二主,万物必须有异,只一个所有,必定那一个所无,所有为全善,所无非全善,非全善必须有亏于善,既不得为全善,何能为得至纯无杂之主乎?
又若有二主,各有本权,各有本意,只一个所愿,彼一个或不愿;一个要造某物,一个或要坏某物;一以能造,一以能阻;假如一主欲日往南行,一主欲日往北行;一主欲冬,一主欲夏;岂不错乱?今既明白看见日月诸星各行其道,春夏秋冬四时八节,又万物变化,其行动、其次第、其向本等,千年如一,一毫不错乱,则推论明知掌管万物者,必定是一主而无二,有二主不得谓全能,既不得谓全能,何能为生天地万物主宰乎?
第四节 天主之神
客曰:天主之神则如何?
答曰:太阳早出之际,若有红色后有云蔽,或变异其色,人见之曰,只日色皆为风雨之兆,但太阳本体无黄白色等,因太阳本体止是光明也,亦变不得。虽人常说太阳有红白变黄之色,其多色之故,因天地中有多样之气,其气发生多样之色也。
我们要论天主之妙处亦为如此。因论不得其真圣体,止可论得如其圣效验者,所以我们称其多样之名。若我们想天主,如刑罚恶人,称其为公罚;如赦人罪,称其为仁爱;如化生万有,称其为全能;如统治万物,称其为全知。因其各事情,我们称其个个名者。虽然人论天主事情,称其只多名也,其妙处都不相分开,因都是一成纯神体。如太阳无红色或白变黄之色,不过为人之意想耳。太阳止有一极光,其光超越万色之上,如此天主无那妙处如我想。且天主是一纯神之体,超越万妙之事,但称其此等名者,因我们明悟于一个名字,觉不得其圣体妙处也。其无形无相,非可以耳目视听者;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穷尽;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全是玄妙性体;天神不能通达,何我们人能通达耶?若天神与人能通达其圣性者,何得谓天主也!因神人之明悟皆有穷尽。如日光有穷之物,无一人能定仰其光,而无一人能尽究其光;海水虽深而有底,亦无一人能见其底。此有限之物,吾人尚不能尽究其事,况天主纯神之妙,吾人安能尽达乎?犹杯棬不能尽载海中之水,因杯之器小,海之水多。人之明悟比天主纯性之妙,奚啻杯与海水之足譬哉?则人何能尽达天主玄妙之事耶?
又曰:如我们灵魂之事情全通,不得因是神也,何况人能通明得天主之妙处乎?但如人认得灵魂为其效验,就是灵魂俾活肉身,使其动长及推论爱记得等事情。如此人虽通达不得天主之妙圣体,但认得天主者,盖时时不断见多样之效验,而万物化育并其次序等。
第五节 天主无始无终
客曰:天主无始无终,何也?
答曰:天主乃自有者,其有非由外来之有,所以为无始之有始也。若天主有始,必须有时无也,天主既有时无,必定先有施其有者。此施其有者,又可推论其有从何而来,或曰如此之远,人之明悟,自不能推论到于无穷际,断然有所止其所止者。必无有所从始,而为自有者。曰:所称无始之自有者,天主是也。犹万出于千,千出于百,百出于十,十出于一,其一乃为诸数之始,而无别数在其先,何必再问一之一从何来乎?若一从有于别一,一非一,乃为二等耳。天主乃为万有之始无始者,万物之原无原者,何必再问其始乎?
天主不能有终,若天主能有终,非天主也,何则?凡属能终之物,其缘故有二:其一,由物之内有相克之情,如人肉身有水火气土之异情而相克,所以能终,其余形质之物亦然。天主至灵无形,则无异情相背,无相背何有终耶?其二,由于物之外,因物有施其有者,而常保存都系于天主之圣意,如热气都于属火或于太阳者,无火与太阳,必无热之气,万物都系于天主之圣意亦然。若天主不赋赐各物其有,本然无物者,若天主不保存各物之有,就灭而归虚无者,惟天主自有,所以无始无终也。
第六节 天王无所不能
客曰:天主无所不能,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能,乃为全能也。凡物之能从物之性,性愈尊,其能愈大。如人之能大于禽兽之能,因人之性尊于禽兽之性;天神之能大于人之能,因天神之性尊于人之性。天主之性,至尊无对,至高无匹,圆全无缺,其能必为全能而无所不及。
凡物从其性之事情,如太阳是光之原,盖天主赋其本体为万形光之原,所以凡物能受得光者,都是太阳来也,如月星辰之光,都是于太阳来者。如是,凡有其有,都是于天主来也。天主无所不能,因其本性无始无终,所以从无中化成万有,不为全能,断天主不能出于无中之万有,则天主岂不为全能者乎?
第七节 天主无所不在
客曰:天主无所不在,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在,盖天主本体通达万有,如火气通达烧红之铁,而分开于物者。因凡造者,当在于其所造之先。天主保存凡所造者,无物无所天主不在焉。凡造者,必近合于所造之物,如手动某物,手必须近合于某物,以动得他。天主为万物之原,并常存他,所以必常合于物者,则天主无物无所不在焉。
天主有四样之在:第一样之在,曰以其权能在,就是万物都属于天主之权能。如一国臣民无一不属国君,所以君之权能在于一国。天主亦然,因万所万有无一不属于天主者,所以其能无所无物不在焉。第二样之在,曰以其体在,犹予坐一椅,予体止在此椅之内,而不在此椅之外。天主以其体在无所不在亦然,因天主性体通达万物之内,如灵魂在人,通活遍身。天主尊体,通透充满万所,因此万物之运动保存必原于天主在其内,所以天主全在万物大小精粗之中,不然其物消灭。如人之灵魂不在一肢,其肢死而不动。天主是如无底之海,万物如一包面放在海中,其面外水无所不包,内无所不透,天主透达万物之内外亦然。所以万所万物不能包容天主尊体,而天主惟包涵万物万所,因其性体为无穷际焉。第三样之在,曰以其现在或以目在,就是万物现在于天主之前。如予在客堂,凡在客堂之物皆在予前。虽我身不移动,客堂诸物各各显现于我。如此凡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其所运动并神人之意思言行,都在天主之前而,无不常见焉。第四样之在,曰以其宠爱在,就是凡进教之人无罪,得天主圣爱。因人忠心尊守天主圣教之十诫,如臣民忠心敬事尊守天子之命,能得其宠爱焉。只宠爱之在,止天主在于进教无罪人之灵魂,别三样之在,无人无物无所天主不在,不然万物就都再归于旧虚无者。
第八节 天主无所不知
客曰:天主无所不知,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知,乃全知之谓也。凡已过、现在、未来事物,并神人思念言动,天主了然明达,无一不知。天主为造生万物之主宰,则以造保存统治他,必定该知道各物之事情。天主是至公之主,而赏善罚恶之权惟在天主之手,则必知神人心思言行之善恶,以赏罚者。天主不独知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且其知为无际之知。天主从无始至无终常见万有,如人登高楼,地下之人或有已过者,或有现过者,或有未到者,一举目而即见,天主超越乎万事物之上,所以事物之前后现在,一举目而无不知焉。
第九节 天主全善全美
客曰:天主是万善万美之原,何也?
答曰:天主乃为万善之善,无善不备;万美之美,无美不全是也。天主赋赐各类本性之事情,譬如天主赋各人一妙灵魂,其灵魂包涵明悟、爱欲、记含三妙之司,赋太阳其美光,亦赋各物其本性之处,如吾人常看见。如此天主,必定为万善万美之原,不然赋赐不得各物本性之妙处,犹光无一不发于太阳,河水无一不出于大海,万物之美善亦无一不出于天主者。
第十节 天主保存万物
客曰:天主为保存万物,何也?
答曰:天主时时不断保存万物,若一舜息中不保存,则万物就灭而归于原旧全无矣。犹火热,水亦保存其热,若火离于水,其水就归于原旧本冷者,天主保存万有亦然。又犹太阳光照天下,若一时不照,即都归暗也,天主俾生万有并存其有亦然。可见万有并其保存,都系于天主之圣意也。
第十一节 天主无形质
客曰:天主无形质,何也?
答曰:天主至灵纯神之性,缘无形质也。凡有形质之物,必有限际,而为彼所汪容者,既为彼所包容,其所必大于其形质,如刀藏于鞘内,刀为质,鞘为所,其鞘必大于刀。天主玄妙之性为无际,岂有所可以容载?既无所能容载,必无形质矣。
又天主无所不在,处处在,若天主有形质,人人都看见他,自开辟到今,无一人看见得天主,则其无形质也。此理甚明,无容多赘。
第十二节 天主三位一体
客曰:天主止有一个,何能包涵三位乎?
答曰:此为天主圣性之奥,超越人性之上,吾人安能知也哉?但欲略知其意者,非譬之不能也。天主第一位为父,天主第二位为子,天主第三位为圣神,虽位有三,而实一个天主。因三位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即三位何有先后大小之分耶?如人止有一个灵魂,但包涵三司,即明悟、爱欲、记含也。明悟不是记含,爱欲不是明悟,亦不是记含。盖有多事物,人能通明其理,或忘记他,或恨爱他,但通明其理不是爱恨,亦不是记得他;而恨爱事物者,不是通明,亦不是记得。因通明事物,惟明悟之本分;记得事物,惟记含之本分;爱事物,惟爱欲之本分。如此,三司者不同焉。但三司只为一灵魂也,明悟是灵魂,爱欲是灵魂,记含是灵魂,但不是三灵魂,止一灵魂也。如是止有一个天主,包涵三位焉。其父之位不是子位,圣神位不是父之位及不是子之位,虽父是真主,子是真主,亦圣神是真主,不是三个天主,止是一个天主也。
第十三节 天主父生天主子
客曰:天主父生天主子,何也?
答曰:夫天主第一位曰父,第二位曰子,与人父母之生子大相远绝。何则?所谓天主第一位生第二位者,系于自己本体之所生,犹太阳生光,此光非由别物而生,系于太阳本体而生也,则无先后之别可知矣。因一有太阳即有光,天主父生子亦然。
又可比之人对镜,即见自己本像在镜中,纤悉无异,此相从何来乎?缘发于自己之本体,岂有费力时刻传类之事哉,一照而即有也。但人之能止可生虚像,而不能生实体之活像,因照掩而像灭耳。若天主父照见自己之全能全善全福,如人照镜,与己不殊,故生出之像与自己全体相同,只像又非虚像也,真实与父全能善福同为一体,所谓第二位子矣。
又可比于人之想念,如我胸中想自己之体像、自己之才德,即胸中生一肖己之像。若有生活像之能,则此像便是第二位我矣,何有异乎?但人无其能,即想念之虚像尚有能存,因想存而像成,想止而像止也。天主不然,天主一想自己之全能善福,其所生之像又为灵活真实全能善福,与己无异焉。若此,何有先后之殊,天主父从无始照见与想念本体,故从无始生出子也。
第十四节 天主父子共发圣神
客曰:天主父与天主子发出圣神何也?
答曰:第三位为圣神者,系于天主父与天主子互相亲相爱之情,欲明其理,先当明人亲爱之情何如,方可自悟也。如父母爱子,何人不愿其子才智、尊荣、寿乐等乎?但人之爱,徒有其愿而不能全施其志也。天主不然,天主圣爱本为实体之爱,天主父与天主子互相亲爱,本体之妙、本体全能善福即从本体之全能善福实实发出,是所谓第三位圣神也。天主父与子从无始互相亲爱,本体之妙故从无始亦发第三位圣神。由此观之,虽位有三,而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则何有分于先后、大小、贵贱乎?引三位一体之奥,虽人之明悟不能究,而实为至理存焉。若云天主从无始独有一位,并无别位互同其福乐者,则天主之福乐似孑然孤立,便缺而不全。若云有多天主,又非至尊无匹、至高无上而为万物之主宰也。
第十五节 天主造物之意
客曰:天主造天地万物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造天地万物有二意:第一意是发显其圣妙事情者,第二意是为人。天主造天地万物不是为自己用,天主是纯神,用不着有形之物。又其本体有万好万福,全备无缺,都不须外物者。有天地神人万物,天主之福毫无加增;无天地神人万物,天主之福毫无减少。其造天地万物,都是为我们而用,天主更爱我们人于父母爱儿女者。父母为儿女,先造房屋,预备田地家具财物,然后交与儿女享用。天主亦是如此,造天盖我们,造地载我们,造日月诸星光照我们,生五谷、百果、六畜、禽鱼养育服事我们,生金、银、铜、铁、线、麻等物皆畀与我们费用者也。
第十六节 天主生天神之意
客曰:天主生天神有何意也?
答曰:当初天主造天地之后,未生人之前,从无中化成无数神以奉敬天主,顺其圣命,听遵其旨,并令天神立功后享天堂之永福。其本体无形相,是灵体无杂,明悟极高,其神无数,分为九品,时时不断在天主之前,如天子朝内有百职以听天子之命。天神为天主使用者,或要加恩于人,或出令以显现人,皆是天神降来报于人者。又天主命天神为护守人类,凡人从母胎中,有一位天神至死常在身傍护守其灵魂;并肉身之生,即引导人为善,若人有善念头,皆系护守天神指引。但人听随其默启之事,不敢为恶,死后同其升天堂,共享无穷福乐者也。
天主从无中化成神,即显现其圣意,则天主为其本造主,神之本分为服侍而听命,则顺其圣意。而奉敬者,赏其享天主无尽之福乐,逆其圣命而自恃者,罚其下地狱受无穷之苦。
天神中有一神明悟极高,才能极大极美好,其名称路际弗尔,其见自己之妙,即生骄傲妄想,能与天主相似,欲诸神俱归于伊。三分神其中大约有一分顺之,其二分之心极忠极谦,尊天主圣命,认其为本造之主,此神称天神也,天主即赏其在天堂,报其尊敬之心,坚定于善,永不变易;其余顺路际弗尔者,天主俱革天神之位,罚为魔鬼,俾下地狱,受其骄傲永远之苦,其心已定于恶矣,永不能改移也。
第十七节 天主生路际弗尔之因
客曰:天主既为全知全善,为何而生骄傲之路际弗尔乎?知而生之,陷之地狱,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斯二者何居?
答曰:子当将此言自悟也。子之所信,非佛即天,若佛与天既为全知全善,为何而生贵国人多为恶而不善者,如盗贼、贪妬、嗜杀、光棍等乎?知而生之,陷于地狱,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二者何居?子亦当解明其理也。此言何异孩童顽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
嗟乎!天主交付神人本主意,以用他立功恭敬天主之圣意然。神人用好其本主意能升天堂,享天主之荣福乐;若神人用不好其主意,天主罚其丢弃于地狱,受无穷之苦。天主初生神人,即发明其圣意者,后神人各用本主意,逆天主之命,所以刑罚之,只罪全系于神人自主意,原来都不系于天主圣意也。孔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则为善或不为善都在人之主意耳。天主若生神人无主意,则无功无罪,岂有赏罚乎?所以天主生神人,赋其主意,以立功后赏其功;若有过犯,罚其罪恶。天主既甘心生神人,赋其主张,不该阻碍其主张。若天主强迫神人主意,天主岂非空赋其主意耶?如有人白白畀财帛我用,顺我主意,若我用其财帛,彼即阻之,岂非空畀我耶?所以吾人无主意则无罪无功,不然亦该赏罚禽兽之动作,则人本身之动如少则壮,壮则老,行走等动作,亦该赏罚者。又天主要神人顺本意者,正发显其全善,因不要强迫神人之主意,而赏罚神人之功罪,始发明其至公,不然天主岂赏罚他乎?再欲究明其理,请详看上卷十四端可也。
天主从无中化成无数天神,其中有一个头品天神名称路际弗尔,看见其本性美妙才能最大,用本主意即生骄傲之罪,天主即革天神之位,罚做魔鬼,其美妙变为丑恶,丢弃于地狱,受其骄傲当罚之刑。若路际弗尔要谦让,奉敬天主之命,在其主意之上如别天神焉。
犹国君甘心举一下民,立为众臣之首,然此民不独不谢其君之隆恩,且自夸而逆命,要与国君并其位,同其尊,国君罚其罪,去其位,可乎?不可乎?曾子论圣帝之本分曰:“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可,则天主刑罚路际弗尔,去其位,俾下地狱,必为至公之事;不可,则臣民不当顺其国君之命,且当与国君并其位,同其尊,岂有此理乎?
第十八节 天主许魔鬼诱人之意
客曰:天主使魔鬼引人为恶,复又致人于地狱之苦,岂非天主爱人下地狱也乎?
答曰:子信天或信佛,因何他使魔鬼引人为恶,复又致人陷于恶之罪,岂非天佛爱人陷于恶也乎?噫!子言大错矣。天主岂有使魔鬼引人为恶乎?且天主用魔鬼以罚人之罪,如天子用侍卫百官、用皂颖以罚不法之徒,不然天子百官是不公,天主不形罚恶人亦然,岂有此理,因天主是万公之原也。
又恶人常爱行奸歹之事,所以天主许魔鬼引其行恶之事也。又天主许魔鬼诱善人,因其人虽善,常有小过,亦许魔鬼诱之。善人知觉其诱,乃更加谨慎奉敬天主,痛悔其过失。如父亲爱善子,欲其希圣希贤,虽有小过,皆警责而无恕。由此观之,天主不使魔鬼引人为恶,惟用以刑罚人罪而已矣。
第十九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之意
客曰:魔鬼既会害人,天主何不禁止其在世害人乎?
答曰:天主禁止魔鬼容易之极,能禁而不禁者,有多深意焉。但讲两端:世人或有真为善者,或有伪为善者,其内不同而外动作相似,天主固知之,但用魔鬼试探其为善之真伪。若真善,魔鬼诱之,人德行愈坚愈密;若为假善,魔鬼诱之,人德行必散而消灭。犹金、铜外面相似,用锻炼分其真伪,若金愈锻其色愈光,若铜在金中,火锻之必为消灭。天主用魔鬼试探人,以显明别人其善为真或假者。
天主又许魔鬼在世,以加圣人之功劳。善人在世功劳愈大,死后赏报更大。善人战胜魔鬼诱惑,功劳愈大。譬如当兵,无仇相战无功,有战得胜后天子始赏其功,更勇更大赏。天主用魔鬼以增圣人之功,若无魔鬼诱惑,人何有得胜,无胜无赏。魔鬼诱圣人,令其愈恳切奉敬天主。可见天主许魔在世,亦为加恩于圣人,并许罚恶人者。如天子有侍卫以罚恶人,天主用魔鬼在世亦然。
第二十节 魔鬼诱惑世人之因
客曰:魔鬼诱惑于人,有何意也?
答曰:魔鬼看见天主生人,俾升天堂,以补其缺,满其空位焉。并见自己本性为尊,人性为卑,能得其所失之永福,所忘之尊位,发怒不已,故生嫉妒,以陷人类,所用千般百计,诱惑扰乱人心,阻人为善。或诱人立邪教,做伪经,以祭礼崇敬魔鬼如本主,求其降福免祸,人陷于罪,升不得天上,受享其失之荣福,且下地狱,共受无限量之苦。
犹若藩王谋反,天子必罚之,并革去其位。倘天子将其位赐与一卑贱之人,那藩王自然极怒,其人必用多样之计,以令其不能得其所失之位,且得天子之怒,如同其得谋反之罪。魔鬼恨人者亦然。魔鬼虽在世上,常带地狱之永苦。
第二十一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诱人
客曰:魔鬼既下地狱,必不能出此世间,何以在此诱引于人,此是难解?
答曰:魔鬼虽下于地狱,若天主命或许他出得在于世,以刑罚人之罪,其常带地狱之永苦,犹天子命。凡恶人常在监中,若天子几次命他出来,以用他顺天子之意,有何不便乎?
又曰:魔鬼下地狱,既出不得,世间有多魔鬼,不曾下地狱,但此魔鬼亦常带地狱之苦,天主常用此魔鬼以罚人之罪,前已有答,无容再辩。
第二十二节 天堂真福
客曰:天堂之福如何?
答曰:天主造天有两样:一样是我们人目能见之天,日月星辰□其上,此为盖人之天。第二样之天,今人目不能见,称天堂也,为赏善之本所,万福充满,天神及圣人、圣女灵魂在此,亲见天主,享无量无穷之福乐。人在世为善,顺守天主圣教规训,死后皆升其上,又享永远之福。天主造天堂,预备万福有上,以勉励人行善,逆损气血之偏情,多加肉身以苦功,若无赏可望,谁欲为善耶?如当兵者无望爵禄之赏,谁愿奋其白刃之难;读书者无望希圣希贤、图谋荣贵,何愿受寒窗之苦;若死后无天堂福乐之赏,谁人在世甘受贫贱而为善乎?又因天主报赏不在于世,世上之赏罚有尽故。现世有顺守十诫之训,而未蒙赏者,有多为恶及爱富贵未受其罚,岂非赏罚之必在死后乎?不然天主忘人为善之功,任人为恶之便,何得云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乎?岂有此理!
天堂永福,世上无福可比,人目从来未见,耳从来未闻,心思从来想不到。天主所预备善人之福乐,即将普世之人所享快乐,并各人聪明想像奇乐,并归享于一人之身,亦难比天堂福乐纤毫耳。另为无穷之福也,世上之福皆为伪福,而且不我自主,不我久享,何能称之为福耶?并其中藏有多苦焉。何则?其福不过三者而已,一曰多子女,二曰多寿,三曰多财帛。不知多子女,多其养育之劳;多年岁,多其衰弱之病;多财帛,多其营谋得失之苦。即革封之祝帝尧之辞可知矣,曰:“嘻!请祝圣人!使圣人富贵,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则多惧,富则多事,寿则多辱,福乎?否乎?”即天子日有万机之苦,而况于奔逐者乎?呜呼!其年不过百岁,快乐几何?财帛无益,声名何保?所以天堂之福乐,彼所无苦、无病、无痛、无阙,灵魂升至其所,安乐无比,因已得其向。明悟亲见天主玄妙事情,爱欲得享天主荣福,常时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万美积聚,满足其愿,无别可望,因皆得了其可定之向;又无别所惧,因已得天主宠爱,永不能忘失。即天主之爱胜于父母爱儿女,永永再不能得罪天主,永不死而常生,虽历亿万年亦然,此为天堂无穷之真福乐也如此。
第二十三节 地狱永苦
客曰:地狱之苦何也?
答曰:地狱在地中间,为受罚之本所,万苦充满,魔鬼同为恶之人共罚此处。其狱中之苦不可胜言,世上无苦可比,因今世苦如画苦,地狱之苦乃为真苦。何则?世苦虽大,不能久,亦不为全苦。地狱之苦,内外皆备。内苦者何?想天主无尽之善、无穷之福、无比之美,皆永失无穷之福乐,不得见天主之至善至美,时刻独结此想,其苦无比。外苦者不止一端,因地狱充满酷毒之火,魔鬼百计之害,其火永炽不灭,魔鬼之害永不息,人之灵魂永不死。受其永苦,虽亿万年,尚如初起,永远无尽,昏黑无光,其中火炽烈热,又有寒冻,惨极!魔鬼或拿人在火中,或拿在冰霜之内,口常吞毒秽难吞之味,鼻常嗅臭气,目常见魔鬼怪异丑像,耳常闻残酷涕泣之声,其身无肢无节不受其苦。因人在世遍体得罪天主,死后遍体无不一受其罚,理之当然,地狱之苦如此。
第二十四节 天堂地狱之凭据
客曰:天堂地狱有何凭据?
答曰:此为甚合理之事,即人之明悟可想也。因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赏善无穷福,罚恶无穷苦。人得罪天主,其罪重大无穷,罚以无穷之苦,理之当然。若天主无赏善罚恶之权,不是天主也。如天子无权以赏罚臣民,何得为天子?若此,则无人顺其命,畏其威,所以天子必有权以赏贤能在于职位,以罚恶人于监牢与桁杨耳。天主亦然,所以造天堂以赏人之善,造地狱以罚人之罪,并警惕人为恶耳。既天子有赏罚之权,若有善不赏,有恶不罚,不是公道之主。天主无赏罚亦然,岂有此理乎?则该有赏罚之所在,即天堂地狱也。如天子有爵禄以赏善之人,亦有监牢等苦以罚为恶之人,此理详载次端,观之而愈明。
第二十五节 天堂地狱为赏善罚恶之所
客曰:天堂地狱,不过警惕愚夫愚妇之意。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乃现世之天堂地狱也。
答曰:天上有主否?无主则古圣贤归功于天,天子祭天地皆不着有主。此主公否?不公,则上帝为不公,及古圣贤皆是不公,因皆归功于不公之主;若公,则该赏人之善,罚人之恶。曾子云:“唯仁人放流之进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何况上主无赏善罚恶乎?既有,则当有定处以赏善人,就是天堂;亦该有定所以罚恶人,就是地狱。只两所在,岂止警惕愚夫愚妇之意乎?不公必无赏罚,何《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请问,成汤亦为愚夫愚妇乎?又《书》曰:“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赏罚不独是现世之天堂地狱也,不然上主不但不公,且古圣贤不能受其赏,不能受赏,何《诗》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三后在天。”《书》曰:“乃命于帝庭。”又曰:“兹殷先多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而何?有天堂,必有地狱可知矣,不然在上、在天、在帝左右,不止于文王三后等。且凡善恶之人皆在上、在天、在帝左右耳,则上帝为不公也,因赏恶人如赏善人,岂有此理?则该有赏罚之所,就是天堂地狱也。
依典藉有善而未蒙报,恶而未加谴者,即颜子之夭而贫,盗跖之寿而富。若非天堂之福、地狱之苦,何以报颜子、盗跖之不爽也乎!
第二十六节 天主造人类元祖
客曰:天主造人,用何物以造之也?
答曰:天地万物齐备后,天主始用土做成人身,即赋一妙灵性,即灵魂也。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赋肉身之生活,即有人性,全就成为人,其名称亚当,译言天下万有之皇也。天主俾亚当睡熟,取其肋一骨,化成一女肉身,即赋一妙灵魂,其女名称厄襪,译言万人之母。只两人为我们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由此两人生出也。
第二十七节 天主生人之意
客曰:天主生人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不是造我们在世间但为生儿女,相传本类,即聚财帛,留扬名声,饮食宴乐等,天主原生人类在世间行善去恶,诚心奉敬天主,为本造之恩主,爱慕如本父,报其洪恩,死后赏在天堂,享天主本体永远之福乐。人在世不久,不过为暂居,天堂乃是我们本家。我们今在世间,如行路一般,故世上之物要看路旁经过者,不要留恋在心。我们在世间,又如兵马在战阵中,当发其勇力,战胜立功,后有赏兵马。当交战时不受赏,俟战胜之日,始赏其功劳。世人常有不明此意者,想望进教后赏其富寿、多男子,以定他心,劝勉他行善。如此想头,犹如要做官之人想望朝廷先赏他金帛,引导其受职一般。天主原许天堂之福,岂有天主赏金帛买尔心,请尔升天堂,受永远福乐,世间岂有此理耶?
第二十八节 灵魂之理
客曰:有灵魂何凭据也?
答曰:若子要明其据,先该知道灵魂之事情,始能明得有灵魂之凭据也。灵魂虽人人止有一个,但其事情并其效验有多分也。称灵魂,因其交付肉身之活命,不然肉身不能生活也。犹或日或火,交付凡物其热,不然别物无热者。活者,解说自己里面动作也。
灵性解说灵魂之本体性,体不是灵魂,体之付外,其灵魂如为神体,称灵神也,气者止为性体付外之形躯也,形躯不能推论,不然凡形躯推论得既是,因何禽兽等形躯不能推论乎?灵魂为人之神尊体也,肉身为人之下形体也,其体虽下为,更尊于气。盖气是体之付外者,气止为体之效验如热者,不过或日或火之效验耳。即问之博学之士,何有曰热?即为火与日之体乎?况灵性体为尊,与气不同甚远也,不然气为人体,则气该成人之性体,谁可云热?该成日与火之本性体乎?可见人则有灵魂焉。其灵魂如同身,该成人全性,称灵模也。如推论亦通达道理,称明悟也。如有愿或爱或慕或有恨,称爱欲也。如有主意,称主张也。如有记得,称记含也。如真实判断,分别邪正之事,称理也。如清明通达凡道理,称神明也。灵魂虽止是一个,有多名字,盖其事情并其效验为多也。犹一人有多手艺,如裁缝、木匠、铁匠等,虽是一人,有多艺名焉。又如一人有多子女,所称皆为个个子女之父。气岂有只事情并效验乎?盖气不是体,亦无生活。不然,凡气有生命也。若欲其详,请看上卷第十一、十二及十九端可也。
或曰:心者身之主也,凡身之动,咸听命焉。是心即为身之所以然,岂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曰:既心身之主也,而无别所以然,何圣贤云人有灵性,则岂非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或曰:灵性与心同然也。曰:人死有心,因何不推论耶?或曰:因其神已散。曰:若此,心与神明有分也,不然何心不散耶?呜呼!神明不能散灭焉,试为子言之。
又曰:既性与心同然也,朱子云:“性即理也。”又曰:“天即理也。”又云:“理为法则也。”《易》曰:“太极者,道也。”又曰:“理即太极也。”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如此,心是理、天、法则、太极、道也。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则皆归功于心而已,归功于心则皆归功于自己而已,盖各人有心也。又《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则心生两仪等,各人有心,则各人生两仪等。又曰: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心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等,子解放只迷路园也。
又曰:朱子云:“理为法则也。”法则不过为事物之次序,次序止为天理效验,如此太极、道、心、性、天止为天理效验也,岂有理乎?则神明、心、性、道等都相分开也。
又曰:神明为神体,心者为形躯也。神体无形相,不消不灭常常在,盖不系于四行,而无相克之情;形躯消灭,因属于四行,而有相克之敝,则神明与心有分开也。
《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盖依子言,人死其心之神亦散,何孔子、《礼记》等云,人已死,其魂升于天,则人另其心者,有灵魂可知矣。
第二十九节 三魂之别
客曰:有闻魂有三样,不知是否?
答曰:然。但有三等,各不同焉。下等称生魂,则草木之魂也。其能扶草木生长,若草木被砍枯朽,其魂即灭。中等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其能扶禽兽生长知觉运动,而不能推论道理,因无明悟,禽兽死,其魂消灭,盖草木禽兽之魂全系于本身也。上等之魂称灵魂,包涵生觉二魂之德,所以其能扶人生长、知觉、运动,复能推论道理,透达万事物之情。只灵魂不倚赖肉身,所以身死而灵魂常在,不死不灭。盖天主之所付,而全不系于父母也。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付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躯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生觉二魂,倚赖于形体,所以身死其魂随之亦灭。灵魂不死不灭之凭据,不必再述之,前端已略言其凭据。请问,若灵魂能消灭,何贵国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佛、菩萨乎?拜既无其肉躯,非拜其灵魂如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灵感,及牌位曰某公神主耶?
又曰:天下人不畏死禽兽,而畏死人。何也?岂非其人虽死,尚有未死之分,如惊惧者非灵魂而何?灵魂既不死不灭,后世定有安顿之所止有两处,因人灵魂止有两样,或为善,或为恶。为善死后受赏,在安乐之所,则曰天堂;为恶死后受罚,在苦难之所,则曰地狱。灵魂或得二者之罚赏,乐则永其乐,苦则永其苦,而无息日也。犹天子举一人于朝,或罚于监。天子不革其位,何人敢革?天子不赦其罪,何人敢赦乎?则何轮回之谬哉!
第三十节 天主不劳于造生灵魂
客曰:灵性既天主所赋,一日所生,吾不知其几许。然天主日日畀以灵性,天主不亦劳乎?
答曰:《太甲》曰:“顾视天之明命。”《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则人之明德、恒性,非天之明命,上帝之降衷而何然?一日有生,吾不知其几许。然上帝日日俾以明命,上帝不亦劳乎?噫!子以天主与人同也,误矣!天神本为纯神,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终尽,其妙处无穷,予述之不一也。若天主造化而任其劳,岂有玄妙之事乎?天主从无中生出万有,不劳心力,不费时刻,不用材料,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现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即有;若要灭现在天地神人万物,亦一命即灭,皆归于原旧全无矣。由此观之,则天主日日所付,虽亿万灵性,时时不断,岂有劳乎?请看次端而愈明。
第三十一节 天主不苦于审判人灵
客曰:人死其灵魂皆归于天主,则天主终日不闲,拿此灵魂,何其苦也?
答曰:天主既不劳于畀人灵魂,又何苦于判其灵魂耶?问既同,则答亦同也。
又曰:人死时节,天主即付其灵魂一大光,以通明其工者,或善或恶。斯时,虽有亿万之灵魂,个个一瞬息中通明本工,则天主岂有苦耶?不观之太阳,虽无灵觉,有限之物,天主付其极光,能照四方,亦人人明白见。凡物在其面前,太阳照临天下,有六千八百九十三年,其光无变无损,不朽不烂。况其造物者,虽时时不断,或俾或交付,凡灵魂光以自明其本工,岂有苦耶?子当猛然自反,开其明悟,以力想本之妙事焉。
第三十二节 灵魂受得赏罚
客曰:纵有灵魂为恶,天主必罚;既无肉身,灵魂何所藉以为痛耶?
答曰:子意以为死后无赏罚,此妄言也。请观论天堂地狱之赏罚可知矣。
又曰:依儒教,神明同肉身相结合,身是形躯,神明是神体,何得相结合成人之全性耶?因何人死后其神明已散,即归得其旧阴阳乎?阴阳是形躯也,为何神明受得各形物之像,以认得其物?因何神德受得快乐耶?《礼》曰:“五者备当,上帝其飨。”《易》曰:“圣人烹以享上帝。”既神受得享,则受得苦矣。
又曰:既神受不得乐,为何贵国人献香茶、五牲等形之物于死人乎?噫!虽有形之物罚不得神,则亦畀不得乐于神,但天主赏罚得他。盖天主不止是纯神,且为全能至公,则赏罚得善恶之神。灵魂受得善恶,依理受得其善恶之所当报也。
第三十三节 天主降生要旨
客曰:天主则为天主,又何必降生为人?
答曰:天主降生,原有无限妙理,然其要旨总有三端:一曰降生之说,一曰降生之意,一曰降生之事,亦就其可见可闻之大意而约言之而已。
第三十四节 天主降生之说
客曰:何谓降生之说?
答曰:天主第二位子降生为人,不因人工,为第三位圣神之功。圣神用圣母玛利亚腹中净血成胎,天主付以纯美灵魂,天主第二位子即时降合,与之缔结怀孕于圣母玛利亚。九月而诞生,圣母童身无损,如日光照入玻璃瓶内,日光出入,玻璃瓶不破。圣母怀孕及生产,依然童身。盖天主降生不用人道配合,皆系天主全能神功。试思天主从无物中能化成天地万物,则从童身之母而降生,亦何难之有?所谓天主降生者,天主性与人性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故耶稣亦为真人、真天主。论其为人,系天主所造,其知能诸德皆为有限;论其为天主,即是造物之主,其全能、全知、全善皆限量。天主降生,非向在天,后降于地。天主无所不在,未降生前亦在于地,降生后亦不离天。所谓降生,不过天主至尊无对,下结合于至卑之人性,故谓之降。天主降生为人,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化其人性而为天主,又非两性交合共成一体。人性与天主性各自分明有别,两性同在于耶稣一位。但耶稣虽具两性,其位惟一,犹如人之灵魂与肉身两者共成一人也。
第三十五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客曰:天主既为一个,包涵三位,何降生得第二个,那二位不降生乎?
答曰:若子要通明只妙道理,该记得予前述天主惟一,但包涵三位,其位有分也。犹虽各人止有一灵魂,其灵魂包涵三司,即明悟、记含、爱欲,爱欲不是明悟、记含,记含也不是爱欲、明悟,虽三司有分开,而止一灵魂也。
譬如,虽灵魂认得尽者,说不得只认得是爱欲之工。因爱欲不是所认得之司,止为所爱之司,认得之工止是明悟司之本分。但明悟爱欲止是一灵魂。并是真说灵魂有工于脑中,及有工于心中者,但如心中有工,是爱欲;如脑中有工,是明悟,则两个司不同,虽两个是一灵魂也。
又譬如以明悟能认得,凡物先该有其物之本相,只物之相同明悟相结合,即明悟认得其物。只认得之相,不是爱欲之相,所以爱欲同他结合不得。因爱欲之相,止为好之相。如此,天主第二位降生,相结合于人之性,第一位与第三位不相结合于人之性,三位都相分开,虽三位止为一天主也。再欲说明其理,请看本卷十二端可也。
第三十六节 天主降生之意
客曰:何谓降生之意?
答曰:天主造天地万物为人享用,养存其生命,此种之恩虽大,比不得降生为人受难之恩。因只洪恩乃是超性之恩,显扬天主爱人之至极。天主降生,亲口教人其妙道理,亦赎人罪,此恩畀人本性之恩远如天渊之隔,虽人时刻不断一心爱慕天主,难报其万分之一耳。天主生天地,以显扬其全能;降生救赎人,以显扬其全仁也。
当初天主造天地之后,生男女两人,男名亚当,女名厄襪,只两人为人类之原祖。天主生他,即付其心内极好诸德,被满七情,安平肉身,及齐整世界。诸福备足,寒热艰难等苦未有也。不病不死,定年已满,生活升天,受无穷之乐,其子孙世世俱享此福。奈何原祖受此洪恩,就背天主,犯其圣命,天主罚焉。所以肉身始有万苦,灵魂大坏,其罪。为万罪之根,人落为魔鬼之仆,失天主之圣宠,乃为天主之仇,不能升天,因天堂之路断绝,所以人类失享天主荣福之乐。其罪虽亚当一人自犯,传染于后世,因人为其子孙。亚当为万人之原祖,其罪为人之原罪。譬如源水浊,流下之水亦浊;父亲白,生子亦白;父亲黑,生子亦黑;树根坏,其枝干亦坏。亚当为吾人之原祖,其犯大罪,则所生之子孙亦有罪也。又如人犯重罪,天子罚之,并罚其子孙,永不能登于职位。何一人之罪流传,其罚若是耶?因其罪重也,人类之不能升天亦犹是也。
亚当之罪无穷,则其应受之罚亦宜无穷。犹人得罪平常之人,其罪为小,其罚亦为轻,赎罪不用多价;得罪尊贵之人,其罪为大,其罚为重,则赎罪之价亦重也。倘获罪国君,其罪为更大,其罚无可赎,因国君为尊高也。天主尊贵无比,凡人并天神比于天主,亦不啻如比一滴水于沧海之水。盖海之水,虽多有穷,天主为无穷之主,人得罪天主,其恶无极,其罚亦系无限。所以虽天神及万人齐赎人罪,不能赎其罪万分之一。因要赎无穷之罪恶,该用无穷之功劳。天神并人之功劳,皆为有限有限之功,何能补得无限之罪乎?
天主至公,无恶不罚,无善不赏,依人罪,当受无穷之罚。依天主仁慈,不忍人类尽下地狱。但白白宽赦人罪,何以见主宰罚恶之全义?尽罚人下于地狱,受无穷之苦,不显天主仁慈之心,独赦则伤义,独罚则伤仁。天主发其全知之妙,所以自要降生,以代人还无穷之债,补无穷之缺,天主显其至公之义;用无穷之功,以赎无限之罪,天主显其至慈之仁。如有人欠人一万银,虽尽家业不能还其万分之一,彼告官而问取,官为公正者审明,命此人债还彼债,或在牢监以到其死。官审如是,不显爱民之心,因其人穷极,果然不能还;若免其偿还,不显公义之情,盖彼不还此人之债。若官要显扬其慈仁至义两情,将自己之银,代彼人偿还那一万银。如是,官显扬其公道,因全还其债;亦显其爱民之心,因甘心代穷人偿债也。
天主降生,代吾人受难,以救赎我们之罪,全还补人之债。只不是其当然之事,不过天主大发其仁慈,可怜吾人,甘心代我们全补人罪,受难被钉十字架,显扬其公义,补赎我们之债,开天路引我们升天堂,享无限之福,显扬其无穷之仁慈也。
虽天主受苦受死,不减其尊焉,且可贵可重也。何则?人死有轻贱,有贵重,不在计其死之凌辱,且在受死之缘故,缘故不善,死可贱可轻;缘故善,死可贵可重。譬如强盗死,虽无大凌辱,必为可贱可轻,为其死之故为恶也;忠臣义士,或为本君或为守城保民被杀,虽死时受大凌辱,必为可贵可重。若国君为保万民而死,其死岂非更尊贵耶?
天主受死之缘故,不是为本身之罪,正是为救赎万人之罪,及开天堂之门,免人受永苦。其死善之缘故安可计?其贵其重,又安可比哉!
天主降生,名称耶稣,译言救世者,其在世三十三年,亲训其圣教,教人认得天主,改恶迁善。彼时选十二位宗徒,显出甚多圣迹,姑舍而后言之。受难之期既至,自己甘心交付于恶人之手,以受其苦难,被钉十字架死,万世人罪债全赎于此。并开天之路,而人能升天堂。天主耶稣死后第三日而复活,四十日之内多次显现,宗徒订正其圣规。至四十日满,在宗徒弟子一百二十人面前,午时,天主耶稣自己升天上焉。将升天时,谕十二位宗徒分行天下,遍报于万民,天主降生以赎人罪,天门已开,及命其劝化万方之人奉事天主,进天堂之正路。宗徒依天主圣谕,四方播传圣教,多国无数君臣、博士、农民一心奉事天主而为圣人也。其后万国常有多博学之士传天主圣教,如予辈铎德,到贵国以劝人顺从天主圣教,奉事天主,不过承天主命引人升天享无限之福。况贵国是聪明之人,何忘其本主大父而不省察,反以佛、菩萨为主、为父,而奉敬之耶?犹有一童子,本是尊贵者所生之子,有被小人瞒骗说道,尔是我之子。童子无知,信其言,随到其家,奉敬如本父,命其耕田、采薪、牧牛等。其童子长大,明悟虽开,不知认本父及本家本乡之路。偶然有人经过其地,认得此童子为某大人之子,召而问之,子为何在此耕田粗衣而受其苦耶,尔非只小人之子,尔亲父至尊至贵,家业无比,尔本父在某处,若子要归本家,我引尔到本乡可也。此童子听闻那人之言,岂不欢欣感谢其人,而即离小人之家,以归本乡,受本父之洪恩乎?吾人本是天主亲生之子,天主预备天堂之荣福以为吾人受享,奈被魔鬼瞒骗而失荣福,至死后止有同其受无穷之苦。予辈铎德从大西洋来与子等讲明,子等本父止是造天地、宰万物、至尊无对、至高无匹天主也。今劝化子等专心顺守天主圣教,即引导子等行本乡之路以至本家,则为死后升天堂,享本父之家业,受无限荣福。予辈铎德引导子等认子本父,岂非为爱慕子等灵魂,不舍得其下地狱受永远之苦乎?所以予辈大发切爱之心,轻贱世上之福,离本国本乡来传圣教,劝化万人从本亲父之圣意,虽万里程途,波涛艰险,历猛兽蛮彞而有所不避也。冒此而来者,予辈为何而来乎?费用皆来自本国,不过止要人人为善,以得升天,享永永之福。可见只圣教为真也,实实有爱慕人之情,因为天主生人如父生子,人当奉其圣命如子之顺父命也,不然则犯不孝之罪。天主又为人之恩主,时时刻刻降恩于人,人当报谢其洪恩,不然则为忘恩之徒,而犯背本父之罪。
天主代人受万千苦难,以赎人罪,人当奉事如本恩主,不然犯无情之大罪。子不从本父之命,自不能得父亲家财,理有当然;人不顺天主圣命,岂得天堂之荣福?凡不报谢人惠者,其人自不再加恩;人不报谢天主无比之恩,岂天主再加其恩乎?奴仆不奉敬本主,不能得主人之爱;天主为人本主人,不奉事天主,岂得天主之宠爱?且受其怒其罚耳。吾人不从天主圣教,犯大不孝、大忘恩、大无情之罪,岂可得升天享其永福?按罪而受苦者断断也。
第三十七节 天主降生之事
客曰:何谓降生之事?
答曰:降生事迹,经典载之详矣,如举其略而已。天主降生之时,为汉哀帝元寿二年。降生之夜,夜光如昼,九品天神皆降来朝拜,空中作乐诵云:“上天永福于大主,下地安和于人。”天上显现异星,引导外国三王各来朝觐,奉献多宝贝,不约而来,同日而至。降生之地,曰如德亚国。此时天下万国皆习于异端,惟如德亚始存天主正教,先知圣人预言降生之事,以为人后征符,载在经典。主降生之名曰耶稣,译言救世者,居世三十三年,所显之圣迹甚多,人神俱所不能。一则令人推之立教者,断非寻常,必定有天主权能,方能行此。一则令人知所传之道皆为正教之凭据奇迹,如命风息即息,命海浪平即平,命草木枯即枯,以五饼二鱼饱饫五千余人,如跛者、偻者、聋者、瘖瞽者、疯疸者、癞疾者等,不用药饵,谕痊即痊,负魔命退即退,及死已葬四日者,命活即复活,降生之事者,其略如此。
第三十八节 天主受难之因
客曰:天神为神,岂受得难乎?
答曰:前三十四端已讲,天主耶稣之位包涵二性,即天主性与人性。两性相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所谓天主受苦难,不是天主三位一体之体,不过是第二位降合人性肉身之体。因天主三位一体之体,万不能受苦,若使苦难可侵,便非天主。但天主降生,既是天主性与人性相结合,其两性名称则互相通共。以此之故,所以受难钉十字架死等,虽单系人性之事,其称谓亦与天主本性相通共,因而云天主受难钉十字架死。犹如人身受伤时,其灵魂虽不能伤,但因灵魂与肉身连合共成一人,所以不但云人之肉身受伤,而云某人受伤,此之谓也。
第三十九节 耶稣的神人二性
客曰:天主有母而无父,不怪异之事也乎?
答曰: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则在于天也。天赋我以气,赋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曰:人有父母,亦天赋人以气,付人以形,不亦怪异之事乎?又既天赋人以气,赋人以形,父母甚么赋人乎?自然赋灵性与身之缔结也,然人以缔结其灵性于其身,止有父母并其本灵,形止为天赋他,何怪异天主耶稣如人性有母而无父,反如天主性有父而无母乎?
噫!子不知,分开天主耶稣之一位有两性,有天主性,有人性。如人有灵魂,亦有身,两者共成一人之性,天主耶稣两性成其一位亦然。耶稣如天主性,则有父而无母;如人之性,则有母而无父,乃以天主用圣母纯净之血,以成天主耶稣之圣躯。然天主之自能从无物中而生万有,况用圣母纯净之血化成耶稣圣躯,有何难乎?
第四十节 耶稣被钉十架乃其圣意
客曰:天主耶稣何不默化恶党,令致无此被钉之事乎?
答曰:虽天主耶稣能默化与禁止恶党无被钉之事,不要如是者,盖人都有本主意以行,顺其主张。天主不要强迫人之主意,予前已详言,无容再赘。请看上卷第十四端,并本卷第十七端,始可豁然之道理,即孟子有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又曰:既吾主耶稣默化恶党,令致无被钉者天主乎。实辜负其降生之圣意,何得救赎万人之罪,何得补还万人无穷之债于天主耶?请看本卷第三十六端可知矣。
第四十一节 民康物阜系于天主圣意
客曰:三代以上,唐尧虞舜乃圣帝明王之治,尚且教化斯民,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岂以耶稣自称之曰天主,其教化斯民,既不能使民康物阜,时雍风变,则亦己矣,反被恶党之钉,何天主尚不及圣帝明王也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既天或佛是造天地万物之主宰,该常在常有权能。既然,为何今世不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乎?岂以上帝或佛自称之谓万有之主,其教化斯民,而不能使民康物阜,时雍风变,何上帝或佛尚不及圣帝明王也乎?
或曰:予不论上帝等,止论三代以上耳。曰:则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全系于天子耶?既是贵国三代后有多皇帝,其权势更大于三代以上,因何其时无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
或曰:三代后无圣帝明王。曰:有无都是人,其权能有始有终,亦无权俾下雨,及使不得地多生珍宝财帛,而致令于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
又曰:既帝为圣,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等全系于他,则圣帝天上天下有全能,为何皆归功于天而已?因何有生有死耶?因何贵国人都拜天或佛等,而不拜圣帝耶?何子前曰,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耶?降祥降殃,儒曰都从天降来,释曰都从佛降来,无一人曰于圣帝降来,则圣帝非全能也。
嗟乎!子做圣帝,更尊更高于大根原哉!子不知民康物阜等首系于天主圣意,人要否该顺天主圣意,次系于臣民有多地方,以耕得多田。三代以上,地广人稀,田亩无限,地土高腴,种则不计亩,收则四倍于今,果物遍野,六畜繁衍,凡有欲者,皆取满其意而后已。又在于人之行,做善有时雍风变、民康物阜,做不善无时雍风变等地上真福。止在做善之事,死后升天,予已详言在本卷二十五端。后在於皇帝爱臣民,矜恤之,薄税敛,并统治有方,赏善罚恶古时。万国新创,国君皆爱民如兄弟,因国始而人稀也。无仇敌相争则无费用,衣食各足则无盗贼,无兵车则税敛从薄,此君民安堵如此,亦何尝非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不止贵国然也。上古有万国,数百年皆然也。则三代以上,民康物阜,不属於皇帝之权,亦不系于帝之圣可知矣。嗟乎!予前多证万物该有一大根原,生存统治万有之主,其全能无对,则天主也。及第二位白白降生为人,以甘心赎万罪人之债,若天主耶稣要用其权能,不止负其降生之圣意,且强迫恶党主意,何难之有?其不可,不必多言矣。
第四十二节 拜十架之意
客曰:耶稣既钉十字架而死,贵教当不忍见此刑具,方为贤肖之子。乃以立为圣号,而拜之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白白降生,亦甘受苦难,以赎万人之罪。既是圣教之人,当然见此刑具,方为贤肖之子。从天主圣意,止当不忍天主苦难之原故,就是万人之罪,亦各人当痛悔其罪过,并不敢再得罪于天主,方为贤肖之子也。
又曰:贵国人皆拜天子之恩赐,因是皇帝之物也。况我们该拜天主耶稣圣号,就是十字,盖天主耶稣钉死其上,而本圣血淋漓其上乎。
第四十三节 天主降生实据
客曰:天主降生不过出于西士之口耳。
答曰:贵国有孔子,不过出于士子之口耳,子必曰,岂有此理!盖中国有多典籍,以证有孔子,其本国为东鲁,其墓还在,其后代亦在,则说无孔子岂非狂乱之言乎?况天主圣教有百万典籍证天主降生,其本房屋及墓现在,其弟子今常不断传其圣教,如我们铎德。子云天主降生不过出于西士之口耳,岂非狂乱之言乎?子细细省察,予答始能通达,不独该有天主,且该降生焉。
第四十四节 耶稣生如德亚国缘由
客曰:耶稣何不生在中国,乃生于如德亚国何也?
答曰:国君何不都于广东,而都北京乎?必曰其为一国之主,则国内之地,亦何处不能为都而随其意耳?况天主本为天上天下第一个大主,万国之中亦何国不可降生而顺其圣意耶?天主降生于如德亚国者,盖亦有说。如德亚在天下万国之中,亦当日原祖所居之处,又如德亚人尚未失天主圣教,降生如德亚,其意多端,但谓此者而略言之也。
第四十五节 天主审判人灵魂
客曰:人死,天主审判其灵魂否?
答曰:人死而审判者,理之当然。天主生万物者以显其全能,并生以服事吾人。而生人者,以一心奉事天主,死后升天堂,享其无限之福。奈人虽受此之恩,而不认其为本恩主。又天主遣多圣人劝人从守本分,就是奉事本恩主。人不理圣人之劝化,后天主自己降生,受苦以赎人罪,显其慈悲之至,而人尚不感其无穷之恩,必死后天主重罚于地狱也。譬如有一府人,为恶至极,谋叛本主天子,则先知之加多恩,以动其心,使其自改。又差多朝臣以安慰之,而令其传命曰:已往之罪不追,但当恪守承命于今也。若人不肯悔改,以受只大恩不已,国君又躬亲履其境,面谕而慰之,亲手惠之,彼府人尚悍然不顾其本主之命,本主而后屠灭之,则非刑之不恕,而受戮者为其自召也。
人既为恶受大刑,本所不在现世,而在死后,名曰地狱,其苦略言于本卷二十五端。永罚在于死后,者盖世上为人之时,天主许人用本主意为恶为善,随其自便后。世乃为天主之时,天主至公,顺其圣意,该赏善罚恶,因人之行藏而自定斯时也,人不能阻其刑而脱天主之手,不得不去于天主之台前,以听判断生平之所行。审判有两样,一为私审判,一为公审判也。
第四十六节 私审判
客曰:请解私审判何也?
答曰:私审判者,是各人各处已死,其灵魂即至天主台前,以听其平生所行之事。人有善恶之别,天主判之亦异。天主审恶者曰:予生天地万物为尔享用,又生一美好灵魂交付于尔,时时刻刻降其保存安养之恩,亦为救尔灵魂,降生受难后,命铎德传遍我圣教于天下,何尔不从耶?其明言佛、菩萨等皆异端惑世之人,尔等何信而承顺之,且忘本父本主之恩,而犯不孝不忠耶?即天主命魔鬼拿其灵魂下地狱,受无穷之苦。对善者曰:尔专心遵守我圣教,锡尔永永不断享我福乐,即命天神携其灵魂同升天焉。
第四十七节 公审判
客曰:请解公审判何也?
答曰:天主耶稣在世之时,面谕宗徒,日后自天再降。来之期既至,先从天降来大火,烧灭天下之人并万物。天主即命天神大发号声,上通天堂,下透地狱,唤死者复活,万国万方墓门即开,喷肉身之灰海,吐肉身宛如未死。善者灵魂降自天堂,恶者灵魂出自地狱,皆与原旧肉身相合,自开辟之人,至判审之日,无一人不复活而听赏罚。此时士农工商、贵贱大小皆无分别。虽居帝王之位,珍宝之乐无有也,又无权势可恃,前之富贵尊荣如云散风灭,止有一身一灵魂,并生平所行之事。因人已复活,永再不死,善恶皆然。善者之肉身,有受四大恩,光倍太阳,轻快如风,不能伤损,万物不能阻隔;恶者肉身极重,丑黑不可堪言。或曰:人既尽烧毁,又何复活乎?
要知天主全能,原从无中生万有。当初既能从无中化成天地人物,此时取人之焚化灰尘还人原身,何难之有?况复活之身,不可新造,该真是原旧之身。因人在世时为恶,灵魂并肉身都有分,所以死后该共受罚,理之当然。譬如有人共为盗,官捕之不能释此而,盖罪其受罚必固。若人为恶,灵魂与肉身有共,岂可受罚而不共分乎?但灵魂为身之主,故人死止灵魂受罚,而未及肉身。所以大审判之日,天主命人复活,以同灵魂受罚。为善者在世,肉身帮灵魂行苦功,克己淡薄,天主待其复活之日,使其共受,享天堂永永之福焉。
万民已复活,天主耶稣从天降来,审判万民,而圣容极其尊严,人人畏怕。天主耶稣命天神分开善恶,善者排列于右,恶者列于左。天主即起至公审判,先转目对恶人曰:尔们果是忘恩之人,我真为尔们恩主,尔在世时背我之恩,予安养保存尔等生命,尔何不报谢此恩。予为尔等本主,又为尔等降生受难救赎,尔们不独不奉事我,且奉敬魔鬼如本主,而今该罚尔之重罪,我从开辟时,地狱之永苦以备,为尔们为恶之仇,当去受无穷之罚。即地面裂开吞陷恶人,同魔鬼受永远之罚。地面裂口复合,天主即转喜色向善人曰:从未开辟天地,天国永福以备,为尔们真福,我友与我上升享无穷之福乐才。天主耶稣天神并善之齐升天上焉。公审判者如此,信与否随子自择,但信而专心奉行教诫,死后升天堂,享永永荣福;不信则受地狱无穷之苦。两路在子之前,任子所欲,皆不能免天主台前审判,至此推委不得,曰未知未闻乎。
第四十八节 天主教食素持珠之义
客曰:贵教食素持珠念经,与和尚何异?
答曰:何自天子至于百官皆持珠,则天子百官亦与和尚何异耶?嗟乎!凡事顺人意向,各有分别。如天子百官持珠,意向以为制度服色。和尚意向以为念佛,其念不过阿弥陀佛,口虽诵而心不可解也。天主圣教持珠念经,意惟因日日有习念经几十端于天主。持素者不过记数而已,以记得完未完其数也,岂持珠与和尚同耶?又和尚之珠无十字,我们之珠有十字,则珠亦不同也。
食素又从天子至于百官皆有斋圜丘之祀,先三日百官皆宿斋宫,即孔子慎斋,近而人人可见者。凡有干旱水溢,有司示谕令人食素,然则亦与和尚同乎?□若此之斋,其意为祭天地而已。和尚之斋,不知物性,止为奉佛而已。天主圣教之斋,惟有克己淡薄,以容易顺天主圣意。如此,圣教食素持珠与和尚大异矣。
第四十九节 天主教之斋
客曰:不斋之日,又食牛肉,此何解也?亦贵教以鱼为斋,非怪异之事乎?
答曰:儒者、释氏之斋,与天主圣教之斋大相悬绝。其禁食六畜,但食得饭菜、荳,一日能多次饱饫,如是之斋,不论男女大小老幼,容易守得口,真是怪异之斋哉。天主圣教之斋,止禁食不俱肉,及一日上午饱食一次,晚食点心而已。天主圣意立只样之斋,使人克己以容易顺守其圣教。盖人不多食,肉身平安,灵魂易用其三司,即明悟、爱欲、记含。肉身常饱,时时生多不好之气,昏迷其灵魂,推论不明,亦难用其记含之司,止易用邪淫不好之欲,亦生多样之病。如日头于地水之上,拔起多地水之气,其气升于第二界之风,做浓云也,其云浓遮掩日头之光不明。人多食,其肉身拔起多气,升于脑囊,造浓云,遮明悟之光,所以推论不明,即记含亦受损坏焉。然人一日止一次食菜,其力□为减少,做不得工夫。所以天主可怜人类,虽斋之日,许其食鱼。盖鱼者,淡薄之质,鱼是水中之物,但进教者不要食鱼肉。天主亦不禁不斋之日许食肉,以□其以容易做工夫,及守得别日之斋。又曰:天主生万物以事人,若不斋之日食不得牛肉,何人用得顺其本意耶?嗟乎!及不斋之日,为何儒者不独食牛,且食猪、鸡、鸭、羊、马、狗等之肉乎?子自夸为儒者,因何食肉耶?既食得凡肉,为食不得牛肉乎?
第五十节 勿见事有难行而强辩
客曰:人亦知有一大主,人亦知有一灵魂,人亦知有此本来之良心,但见事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耳。
答曰:人亦知有田,人亦知有五谷,人亦知本来是好之事,但见耕田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耳。各工亦然,既无耕田,何有得五谷乎?
又曰:人亦知有书,人亦知读书学为圣贤,人亦知天子贵德尊位,但见读书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自然为不得圣贤,不能得天子之赏;人认得天主圣教为正道理,但因见其事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自然,不能得天主之永福,且下地狱受无穷之苦。譬如人亦知有天子,人亦知纳粮是公道之事,人亦知顺其命为合理,但见纳粮与顺命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自然天子不赏且罚之也,天主亦然。嗟乎!人本分是行善之事,孔子曰:“如不可求,从吾所好。”人尽本分无难也。孔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则故不得不为强辩合理之事,不但有大罪,且是无情之人。禽兽尚知认其恩主,何人不知乎天主,不止是我们之父母,且为吾人大恩主?凡人受别人恩惠,必有常怀酬谢之情,吾人无时无刻不受天主之恩,如生存保养诸恩,吾人岂可不认此恩主而报谢之乎?如有人不断常白白送品物与子,子因不要报谢其恩,故不得不为强辩,此是无义无情之人耶。何况子是更大忘情之人,因故意不要感谢。天恩之大恩,常不断白白赐与子,但故不得不为强辩而忘其大恩也。悲夫!该知道凡人之所收者,皆由其所种,种善则收赏,种恶则收苦而已矣。
第五十一节 圣贤之理当合天主圣意
客曰:贵教所行之事,不知与圣贤之理相合否?
答曰:天子所立律法,不知与臣民之意相合否?嗟乎!臣民之意该相合于天子之律法,不然天子非天子,则臣民为法子,而天子为臣民耳,并其国必乱焉。盖□□各要立国法以依其本意,有是理乎?所以圣贤即是圣贤,其行事该相合其本造主宰之圣意,不然不是圣人也。
又曰:凡教合理。而为善教者,当教人天上天下上有一人主,统治万有,以赏善罚恶者,并当讲明为善去恶之定法。天主圣教有只样事情则合正理者,其圣法称天主圣教之十诫曰:一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二毋呼天主名字,三守瞻礼之日,四孝敬父母,五毋杀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盗,八毋妄证,九毋愿他人妻,十毋贪他人财物。右十诫总归二者而已,爱慕天主在万有之上,与夫爱人如己。子省察天主道理合理否?
第五十二节 主日敬拜天主之义
客曰:贵教七日一拜天主,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初五日中生万有以事人,至第六日生人以服事天主,造人为天下万有之主。天主更爱人于父母爱儿女,若父母为爱儿女,先备田地财帛交与儿女享用,天主亦然。其儿女依理该常感谢其父母之恩,况吾人该常不断感谢于天主之洪恩乎?所以□□至七日命人停止百工,得以专心感谢天主洪恩,此日名曰“主日”。因天主耶稣复活之日,不论进教本分,此日当听弥撒,听讲道理。若路途遥远不能到堂者,在其本处该守瞻礼,停止百工,当念经,看圣教诸,想天主事情,以养其灵魂。当各年有瞻礼,单该记得。主日及大瞻礼之期,该几次到天主堂听弥撒,听讲道,详言其载在多书,不必多赘。进教人日日该拜天主,因时受其多恩,此守主日之礼,是天主之命,吾人当守,犹人该从守其父母之命,况人当从守其大父母之命乎?然百姓该纳粮于天子,因其为保一国不陷于仇敌强盗之害,况人该魂之粮于天主,就是遵守天主圣道理行事之事,以天主保存赐人日日之衣食,保人于强仇魔鬼等,死后赏升天堂,享无穷之福乐。
第五十三节 进教事主勿待
客曰:贵教事事皆合正理,人人当拜天主,然我亦有是心,而有待焉。
答曰:子既认得天主道理为真,亦有心从守,因何敢曰而有待乎?然天子有命于子,子敢曰而有待焉?又天主白白畀子无数珍宝,子敢曰受则受耳,而有待焉?呜呼!天主是天上天下万物之主,今开子明悟能认得其圣教为真,盖天主可怜人之洪恩,赐与子并死后赏升天堂,受其无穷之福,岂可云而有待焉?子生命在子自主,不妨曰有待焉,人之生死止在天主圣意,人从守其道理,为其仇敌,因何不怕其偶然罚下地狱,受无限之苦?不知不信者,尚谓非愚则迷。若子非愚迷者等耳,何不哀哉!
释客问下卷终
[1] 《释客问》是陆铭恩所著清初天主教护教文献。陆铭恩,Alvaro de Benevente,西班牙人,奥斯定会士,出生及殁年未详,1680年来华传教。今底本,1694年抄写本,有自序,共276面,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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