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徐光启撰
□□□□□
辟释氏诸妄题解
《辟释氏诸妄》[1]是中国天主教信徒徐光启写的辟佛著作。徐光启,字子先,号玄扈、吴淞,上海人。生于1562年,1592年中进士,1603年受洗,教名保禄Paul,葡萄牙传教士罗如望Joāo da Rocha施洗,卒于1633年。与李子藻、杨廷筠并称为中国明代天主教三大柱石。本书大约成书于1614年,共33面。藏于梵谛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324(18)号[2],在同馆又有几本,其编码为Borg.cine.334(11), 349(3)号; Rac.Gen.Or.III.219, 247号。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101, 7102, 7103, 7104, 7105, 7106号; 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献编码为D425, 761/b.3号。
《辟释氏诸妄》大致可分为五个部分。[3]第一部分是对佛教地狱观的批评。其中包括“破狱之妄”、“施食之妄”、“无主孤魂血湖之妄”、“烧纸之妄”四篇文章,论述了地狱是天主所设,是拘役亡魂之所,由天主掌管,它真实存在,非佛教僧人举办法事可以破除。鬼魂不须饮食,烧纸不过是儿戏。第二部分揭示“持咒祈福之妄”,主张当行善以成祥。第三部分批评了佛教轮回学说,指出六道不能轮回,轮回与贫富贵贱无关。第四部分是对佛教净土宗的批评,说明阿弥陀佛并无变化生死的权能,念佛也不能使人往生净土,莲花化身。在第五部分作者系统地批判了禅宗明心见性的觉悟,禅宗的修行、禅宗的顿悟、禅宗的斋戒和禅宗的经典。
徐光启的《辟释氏诸妄》一书主要是针对佛教徒日常行为中最鄙庸而一般人又最多迷惑的地方进行了批评,其中涉略教理较少,关乎佛教宗教仪式和风俗习惯较多。目的在于变化习俗,使世人迷途知返,“不为无益之事,悔过迁善,昭事天主。”本书的逻辑性很强,常常设定二难选择,使佛教理论和一般人头脑中的错误观念和矛盾之处自动显明出来。如“且破狱时,止放一魂乎,抑概放众魂乎?如止放一魂…非平等观,…若佛法广大慈悲,众魂皆放。…地狱可以不设矣。”这种辨论的好处在于,通过揭示佛教理论中的内在矛盾,使人认识到其中的错误。而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曲解别人。这可以避免过多的主观臆断,使辩论合于理而不是自说自道、党同伐异。在这一点上徐氏的论辨非常成功,以致历时近百年后,“释氏中虽有杰出者,无敢置一喙。”后来佛教僧人普仁截在写《辟妄辟略说》时,只能是“其于孤魂、血湖、烧纸、轮回、念佛、禅宗诸论,已自知其妄,不敢一言置辨。独於持咒、破狱、施食三章,巧肆妄说,混淆愚目。”本书的这种论辨方式直接影响到后世洪济和张星曜的《辟略说条驳》的写作,使辟佛护教合乎理性,变化风俗以理服人。
辟释氏诸妄目录
前言
释氏不知人魂归於何所,创为破狱、施食、烧纸等说,以诱愚蠢、诞妄鄙浅。齐东野人,本无足辨。然习俗久矣,贤者不免,姑为拈出一二义,砥柱狂澜,庶江湖犹知返乎。
第一节 破狱之妄
一曰破狱之妄。
一、以地狱之有无证破狱之妄
夫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大主所设,坚於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
二、以人魂之拘释证破狱之妄
且破狱时,止放一魂乎,抑概放众魂乎?如止放一魂,是众魂造罪,一魂独以情面幸免,非平等观,何以服众魂耶?天纲偏私,先自主狱者始矣,此不可之大者。
若佛法广大慈悲,众魂皆放。则一人破狱,众魂得以幸免,狱止待一人破足矣,地狱可以不设矣。
三、以破狱方式证破狱之妄
且使念动真言,地狱即破,则人之权反重於大主。
虽极恶人,有钱者皆能修斋破狱;虽极善人,无钱者难以设供召僧。必如所云,是地狱亦有钱得生,无钱得死也。冥魂日闹於泉壤,坤维不宁矣。 此破狱之最妄者矣。
第二节 施食之妄
一曰施食之妄。
佛氏以为念咒设供,则远近冥魂齐来赴会。
一、由施食产生冥魂出入之疑
夫既有地狱以禁冥魂矣,而主之者又云为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矣。当听咒时,狱主开门,不分轻重,不问姓名,令其一齐争出乎,抑挨次点名令其鱼贯有序乎?若鱼贯有序,则施食已完,名点不尽;若一齐争出,则冥主无从稽考。就使一齐得出,还令一鬼押一魂乎,抑任其飘荡使其自去自来乎?若任其飘荡自去,又复自来,冥魂无此痴蠢之理。若一鬼必押一魂,则安得许多空闲狱卒耶?
二、由施食产生设地狱之惑
且东家之斋事未完,西家之斋事又起,倘赴东不赴西,魂为拣择取舍;倘东应西不应,咒又为有灵有不灵。如凡施食之地皆赴,则魂终年在世,飨用优游为极乐场。而地狱中独一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相对守空狱而已矣,地狱之设不滋多事乎?
三、施食将使人有灵而天子无权
大主设之,而佛氏废之,是庶人有灵而天子无权也,此施食之妄也。
第三节 无主孤魂血湖之妄
一曰无主孤魂血湖之妄。
一、施食无主孤魂之妄
释氏又云,我所召请者,非冥司魂,乃无主魂。有百千不等之死,有百千不等之魂,皆属在外孤魂野鬼,不受狱收。岂地狱中,别有他魂为有主之魂;而地狱外,尽不收之魂为无主乎?岂外鬼可施以食,而狱鬼独不可施以食乎?
况人魄降尸僵,业已死矣,游魂为变。或升天堂或入地狱,即孝子慈孙,四时享祭,不过尽生者心。异其洋洋如在耳。是有主之魂,尚不敢必其来格,况无主闲散孤魂,飘忽流浪,身形既无,复有和嗜欲而生餍饫乎?
且人死虽子孙满前,其魂自孤福也、祸也,总由不得自己,又求不得他人,是谓无主孤魂。岂可以客死者为无主,以家死者为有主乎?季札所谓魂气无不之者,何谓乎。又以有后者为有主,无后者为无主。寇莱公、王孝先、邓伯道辈皆无子,皆无主孤魂乎?魂与人生死异路,原无不孤之魂。虽常平四十万,一日皆死之魂,亦自家心性自家知耳,总是孤魂。
然总听上主赏罚。盖天命谓性无分人鬼,皆上帝为主,岂得以孤魂谓之无主哉。故谓有主孤魂可也,谓无主孤魂不可也。主谓上主,原非人主。即入地狱者,亦路际弗尔为主,而不由人所主也。
若人可为主,则人子然一香、设一供,皆可呼之即来。上不由上主,下不由冥司,又不借重僧道念咒矣。且念咒时,云万里孤魂,一时俱至。吾恐一日之间,有东家斋事,复有西家斋事。遍天下施食处所无算,则此孤魂终年在世,享用逍遥,为极乐场。而地狱中魂,嗷嗷受馁,反为无主者矣,不若在外之孤魂野鬼矣。何德於在外孤魂,而绝恩於在内诸魂乎?此必无之事。愚僧妄僭主权,不知尝入何等地狱?
二、血湖地狱之妄
至若血湖地狱,更属悖诞。设产妇血污有罪,则上主不该令产妇生人。以生产为陷阱,害天下万世妇人矣,有是理乎?况妇人之血,在上为乳汁,在下为月经,言其月月依期而至,愆期曰病。岂妇人所喜有者?惟受孕以经尽包含而成,天施地生之道也,若无精血交媾不能成胎。又岂妇人所喜无者?子在母腹九月,必资血而长,临产必俟血行而生,无血则儿不下。是知此血为生人之至宝,无血则成干血痨矣,乌得云罪耶?
据佛所云,众生艰嗣,念我求我即生男生女。既生男生女矣,是佛之灵生之也。佛之灵既生无罪之男女,何乃贻有罪於父母?不几父母之求生男女者,反自加其罪乎?多一男女,深一血湖,是以男女为饵,而以血湖为阱也。佛经既免血湖,则不必自造血湖;佛力不能造血湖,又不能免血湖,是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不亦自相攻击之大诞乎?良可笑矣。此等皆不必辩,亦不必多辩,明者自解之。
第四节 烧纸之妄
一曰烧纸之妄。
一、自古祭典不烧纸
自古祭典,惟用牲醴,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也。故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即祀天地山川诸神,不过牲牢圭璧币帛止耳,未有焚化冥钱。如今人用金银錁锭,凿楮为钱;又彩画图像,火焚为敬者也。
二、烧纸之妄
呜呼,尘世贪财,为衣食计耳。天上神明无求不得,至公无私,何用衣食,何用假钱纸灰,以买衣食乎?
岂人见为纸灰,而鬼神反见为真钱乎?若果见为真钱,是鬼神由人儿戏,不必烧纸矣;若不见为真钱,止见纸灰,则鬼神怒人儿戏,又不敢烧纸灰矣。
况彩画图像,指为此系某神,彼系某神,付於炬火烈焰中,立成飞灰。不知神有何罪,必欲焚其尸,扬其灰乎?如谓神不在此,则不必焚;如谓神果在此,则不敢焚。人子虽极悖逆、极顽冥,未有焚祖宗遗像为孝者,何独绘神像而焚之为敬乎?神如有灵,吾知其必加重罚矣。
⑴纸钱变不成真金银
至於楮钱金银錁,当其未焚,不过纸耳;岂既焚,乃有大能变真钱真金银乎?即真金银,天神亦无所用,况假灰乎?
⑵历代钱法不同
且钱法历代之制不同,各国之式又异,何独以楮钱而历代各国守之如一乎?则亦不究其源矣。
自古作俑,设衣裳,制明器,始有焚帛之礼,意生者曾用此,死或不废此耳。至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以王为祠祭使,因物力不给,始改帛用纸为钱以祭。
夫以楮为帛,矫诬甚矣,况又为钱乎。如楮果可为钱,玄宗以前,鬼神俱无钱用矣;如楮不可为钱,又何取尘世之造为欺罔,污秽神明耶?吾谁欺,欺天乎?然楮起自蔡伦,则秦以前且无楮矣;太公造九府泉法,则周以前并无钱矣。无楮则无纸钱,并无錁。鬼神何幸富於王既生以后,何不幸贫於王未生以前耶?何幸以正直无私洁於王未生以前,何不幸贿赂脏私污於王既生以后耶?
三、预修寄库之妄
今乃各由进香,以焚化钱纸多寡为厚薄,而释氏又演出预修寄库等诬说,以诱人死后地狱用度之费。
夫预修者,生前先备以待死后去用也。寄库者,将楮帛作为金银錁钱衣饰冥资等物,焚之以寄於地狱之库也。
云地狱者,比之监牢也。监牢,犯罪者万不得已而入之,欲求出而不可得。世间焉有人不犯罪,而先将银钱买监牢去坐乎?若此,则虽至愚至痴之人,决所不为,而况设预修寄库而买地狱永久之殃乎?
且也人独不思钦崇天主为善向上,死后归於天堂,反溺於恶而预为焚修,甘心下地狱也。又言祖宗父母,籍此追荐,以为超生出狱。殊不知祖父等去世多年,善恶赏罚,天主已定之矣。而若子及孙焚修於世世代代,忍拟祖父永处於地狱,孝乎,不孝乎?又谓少冥司钱若干,以在世焚化钱纸多寡为贫富,总属欺上主,无敬忌。名为事神,实系侮神,名为事祖;实系蔑祖。吾不知此辈当得何报矣?
四、当事主修德
今而后烧神像於空中,不如存主像於心内;焚楮钱於冥漠,不如修实德於身心。常留热爱,不致灰冷,便是日夜烧真金银耳。
第五节 持咒之妄
一曰持咒之妄。
一、持咒之悖谬
释以咒为佛氏真言,持诵千万遍,随求即得。是以有诸佛菩萨等咒,而今之准提咒,遍天下矣。此佛方曰持我咒,可以求官位得官位,求男女得男女。彼佛又曰持我咒,可以求官位得官位,求男女得男女。果诸佛菩萨自与之乎,抑代祈上主转与之乎?若说自与,则诸佛菩萨,亦父精母血所生,与人类等,原无祸福之权;若代祈上主转与,则人或可自祈,何劳诸佛菩萨仆仆作通事、作禀事吏耶?且呼此名,则此去禀某事;呼彼名,则彼又去禀某事,何异献媚小人,望尊长颜色,听尊长声音,一呼百诰者耶?
设使持咒可以与男女富贵,未知各佛菩萨,与各样之男女富贵乎,抑与一样之男女富贵乎?如有各样,则官上加官,子外添子,一持咒而人不可胜用矣;以多寡为强弱,持诵应有炎凉。如系一样,则男女富贵无有差异,诵一佛咒,而彼佛不能加於此佛之外,又不必政出多门矣。
即诸佛菩萨,方听此人呼唤,又听彼人呼唤,方代此人祈求,又代彼人祈求,惟恐以人不验则自家没趣。及持诵既久,茫无效验,始诿曰尔心未诚,诵未久。迨诚矣、久矣,终不验,又曰前世多愆,宜持至来世,以期后效。夫佛咒果灵则一语亦效,如朝廷颁旨,只在一字一句,无不奉行;若其不效,如乞儿莲花落,终日叫街何益乎?是以举世持诵而贫苦孤孑如故也。
二、持咒之错失
未有在世为人,无一权柄,死而为鬼,乃为千里眼、顺风耳,闹聚传送探人意向,为人奔走,无顷刻暇,且随祷即应者。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各有定限。而佛咒必敢於逆天,以破此限,何异天王已封建阙国,一夥卖菜佣相噱曰,不必天王,但念我小张、小李,便尔公尔侯,不大可笑乎?
且咒盡胡言黑语,不可番译,捏为肉髻涌出,此即狲行者之毫毛变化也,丑矣。
或曰某富贵人也曾持咒,曰不知是人或有微善,不功天而功佛,是逆子承父之产,而拜邻丐为生身也,其罪莫赎矣。
三、当作善行善
作善降祥,积善馀庆,此天主咒,当持请思之。
第六节 轮回之妄
一曰轮回之妄。
一、轮回之悖谬
释氏所云轮回,以为旧灵魂乎,以为新灵魂乎?
⑴上主巧于造初生之魂拙于造后生之魂
若系旧灵魂,则是灵魂有数也。今日之人,必用当日之魂也。上主何巧於造初生之魂,而拙於造后生之魂耶?
⑵轮回将使人类尽灭
魂既有轮回矣,无论大者,即食一鱼,而永世之业报不尽。如虾蟹蚊蛤种种多命,咸来索取赏报,不百年而人类尽矣,胥化为四生六道矣。何三代以後之人,日新月盛,不可穷诘,亿万多於上古之人耶?
若系新灵魂,则天命之性,无时不生,后来之人,自不借资上古之魂矣。父精母血,人类犹可以传新肉身;而上主为大哉乾元、至哉坤元,岂不能造新灵魂耶?既可以造新灵魂,则此身必不借资彼魂矣。
二、轮回与赏罚相悖
人死而魂受应得之赏罚,则一魂之事已毕。而新生之人,自有新魂犹肉身新生,不得指是既朽之肉身。有形之肉身,且不相贷,而况无形之灵魂,反相贷乎?
三、六道轮回不合理
如谓肉身虽多,灵魂不再,则魂既化为异类矣,又将何魂以为人乎?若魂止於变迁流浪,轮回为人,又不得有魂轮回以为四生六道矣。
即人之轮回复转生为人,将父或为子,母或为妻,皆天心所不忍。倘谓转为异类,则人子将食亲肉,而寝亲皮,乃桀纣所不为,而至慈上主令人为之乎?
盖人之魂与四生六道之魂灵,蠢原殊。孟子所谓犬之性不犹牛性,牛之性不犹人性者也。
四、轮回与贫富贵贱无关
或曰,人无轮回,何以有富贵贫贱之不同。
曰,世人有富贵贫贱之不同。此如人身,有首有足。如只有首,而无手足任其劳、大小便出其秽,不成人矣。
世界止有一天,而无地,何以载?天止有一日,而无星月云露,何以覆?
人世止有一君,而无百工伎艺,何以使孟子谓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天下之通义也,不关前世轮回也。
作善认主,虽贫贱亦得升天;作恶悖主,虽富贵亦应堕狱。
五、轮回之说不可信
长江後浪催前浪,岂浪亦有轮回乎哉?
朱子谓轮回之说,止可以愚庸夫爨婢。
不意今士君子反信之,妄指因果谓某人曾说前世事,以讹传讹,茫无实据。设亿万中偶然有一,亦诞魔暂时附会,久则如梦,不足为信。
六、归根复命之道
故轮回之说,人所必无者也。
人且无轮回,则四生六道,更无轮回矣。
牲可以得而杀,人可以得而养,恐惧修省,及时寡过,以为归根复命之地。西儒另有专书备论,不暇详说也。
第七节 念佛之妄
一曰念佛之妄。
一、阿弥陀佛考
释氏劝人修净土,念南无阿弥陀佛,径往西方,即得莲花化生,为横出三界。夫阿弥陀佛以为人耶、神耶、理耶?
如为人,则父精母血等耳,即与盘古、伏羲、神农、尧、舜相类,亦无变化生死之权。
如为神,则风云雷雨之司,与社稷山川之吏,皆奉上主各勤厥职,察人间修省善恶功罪大小,一禀主命以行赏罚,未有敢自创一境土,自栽一莲花,以为诸魂投胎化魄之所。无论不敢,抑无此能。
如为理,则彼言阿弥陀佛,此译无量寿觉。文言无量寿觉,即俗言常远明白之谓也。南无译言皈依,即俗言投顺也。夫投顺常远明白,未指常远明白者何事。
二、念佛质疑
既然心明,则不必口念;既然口念,则心终不明。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念者不明,明者不念也。
若说念佛为念想之念,非口念也。念既在佛矣,虚无渺茫,妄思幻理,有何实据?谁引冥魂赴於莲花池上耶?
三、莲花化生荒诞
若以为因想成像,如俗传赵子昂,好画马现马形之类,则人之贵於异类者,以其有灵魂也;异类之贱於人生者,以其无灵魂也。若人生於莲花,是以无知生有知,以极贱生极贵矣。试观中国,桃树不能李花,池藕不能结他果,而莲花乃生人乎?
如谓莲花为出水不染,借喻清净之义,则化生为诞妄不实。
如谓莲花实能化生,甚於庄子程生马、马生人,怪诞不经极矣。且是莲花,以金铁作茎须乎?不然则擎托人身不起,抑人身以蝶粉为躯壳乎?不然则栖住莲花不安。又不知自莲花生出后,如婴辞母胎,亦跃出池外,另寻安乐窝乎?或永世如桎梏枷锁,生根在莲花上而不能去乎?则亦何取生於莲花乎?
伊尹之生於空桑也,儒者不信,指空桑为地名,何独信莲花生人乎?
且释氏以莲为贵耶,人为贵耶?若以莲花为贵,则以莲花生莲花,足矣。若以人为贵,何不生於净胎之人而必生於无情之花耶?释氏著妙法莲花经,彼地止见一莲花耳。此无异辽东豕,而指为人类转生之地乎。
四、人死后非升天则入土
夫人身死后,止有天堂地狱两途。大地圜球外,原无西方极乐世界。天命谓性,则天是本乡,当念念不忘,自可在帝左右,如不升天则入土。非佛命之谓性也。佛生乃人也,死乃鬼也,毋劳妄念也。
第八节 禅宗之妄
一曰禅宗之妄。
一、总评禅宗
释氏以明心见性,即成佛道。而明心见性,不出禅宗两门。禅属详解,宗由立悟。掉唇摇舌,惑世诬民。
二、明心见性质疑
彼於心性,无论不见不明,即见矣明矣。知而不行,有何干涉。
况离根本乎?先儒谓佛氏知性,不知有天命之性,故言性不言天。又言天上天下惟我独尊,又言清净法身忽生山河大地,此非知性者之言也。
如果知性,敢为怪诞罪妄至此乎?彼即见性矣,高僧见性者代不乏人,曾能随意生一蚁乎,起一丘乎?极小不能而又动称山河大地乎?且不知大地无须弥山,而妄称三十三天三千大千世界乎?
三、禅宗修行批评
谈禅者穷年累世讲经说倡,总如捉风捕影。性不能窥,不得已逃而为宗,不用文字,喝棒交作,立地成佛。
四、禅宗顿悟批评
如庭前柏树子,狗子有佛性等,是贱性也;以人而同於动植,又贱佛也。至青州布衫十六斤,天王殿后干屎橛,又死性也;以人而沦於臭腐,又死佛也。或曰非也,借此明心见性耳。余更曰,非也。董子谓道之大原出於天,不求之於归根复命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之真宰。而琐琐计竹头木屑,认为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者,我可以安身立命乎?不几庄子所谓道在瓦砾道在屎溺之馀唾乎?
五、禅宗行为质疑
且有见性之後,□□毁律破戒,如罗什吞针,志公啖鸽,鬼怪狂诞,尤属可笑。甚有锁骨菩萨甘为妓女,观世音三十二应,乃现异类身而为说法,此於存心养性夭寿不贰之旨,有当万一乎?
六、禅宗斋戒批评
夫禅不得而逃之宗,宗不得而求之戒,琐屑鄙细,具非戒慎恐惧大体。
即如斋之一端,原为克己减嗜,或节食或蔬食,皆非礼勿视听言动之大旨。即蔬食菜羹瓜祭,以为报本追远,非鬼神果食气也。气且不食,而况粗滓乎?
奉戒禅和过午不食。谓过午,系鬼食,让於鬼也。夫鬼果食,原不劳人让。人即食,非夺自鬼粮。禅和子即不食,而饭蔬自在也,不过省一餐米耳。未闻施贷贫乏也,而何为让於鬼食乎?且鬼无眼耳鼻舌腹脏肠胃,何从得食乎?
於鬼性且不知,而又何以见自己之性乎,而况於天命之性乎?
七、禅宗经典批评
佛氏之传迦叶也,曰法法本无法,无法法亦法。付汝无法时,法法何曾法此。不过谈空而耳,岂知万物有根宗为造物主耶?
又《金刚经》须菩提反覆云阿褥多罗三貌三菩提,译言无上正等正觉,亦浮浅无味,衍出许多诡谲神奇。世共尊为至宝,总由不思耳。
《心经》之观自在菩萨,不知大主。
首《楞严》之诸观,乃求於地水火风等,又不认大主。
八、结论
理不关於实践,行不定於一尊。东弛西鹜,恬不知妄,更不知羞,难逃□□□□□□□帝鉴矣。
附一:[4]
答乡人书
大学士徐光启
一、崇信天主使天下大治
佛入中国千八百年矣,人心世道日不如古,成就得何许人?若崇信天主,必使数年之间人尽为贤人君子也,道视唐虞三代且远胜之,而国家更千万年永安无危、长治无乱。可以理推,可以一乡、一邑试也。
二、《天主实义》具天学大概
执事将何从焉?《实义》中所论理学止举大概,若欲尽解其义,宜用经书万卷。今未得遍译,他日必当大明,恐吾与执事不及见到。
三、大端只宜信天主
若未能深明其详,大端只宜信有天主。天主,即儒书所谓上帝也。一信其有,即所直教戒不得不守,所谭义理不得不从;如臣从君,子从父。何中国殊方之可言乎?譬如国有其主,在京师大内宰臣、侍从方得是之,海滨、草野之民,不见也。虽则不见,岂可不信其有耶?不信其有,必至犯法于令,直待断罪于阙下,然后信其有,悔其罪。晚矣!晚矣!
四、大旨全在悔罪改过
教中大旨,全在悔罪改过。虽临终一刻,尚可改旧图新,免永久沉沦之苦。在高年时,势已迫,尤不可不蚤也。眼前悠悠不问,无可奈何。如执事来相诘难,正自难得,肯相与一讲明。非惟救得执事,从执事更可救无数人,执事功德亦不细矣。
附二:
天辟邪事
绛州正堂雷
为尊天辟邪事告示
一、事天主是正道
照得开辟一天,万古所尊,正道惟一而已。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以来,相传所谓事天,事上帝者是也。先儒解曰:“上帝,天之主宰。”今人以所见之苍苍者,言天是犹称帝王,曰朝廷也。即至愚之人,不识不知,未尝不曰“天爷”,曰“天命”,曰“天理”,曰“天报”,曰“天罚”。可见性中带来,非因勉强。
二、大儒极力辟佛道
自佛家道家惑乱人心,使人不尊天而尊己,所以从古大儒极力辟之。
三、邪教大干王法
吏可恨者,非佛非道,有无为教、金蝉教等名,欺天悖理,煽惑愚民。甚者结党为非,大干王法。
四、高先生敬天爱人
幸有西儒高先生,修身事天,爱人如己,以教忠教孝为第一事。上自圣天子,贤宰相,莫不敬礼之;以至缙绅、学校诸君子,尊之如师傅,爱之如兄弟。百姓从其教者,皆化为良民。其有功朝廷大矣!
五、乡民当弃邪归正
尔乡民有心向善,何不归于正道?乃甘从邪教,欲为善而反得恶耶?夫圣天子,固天纵之聪明;而贤宰相以下,皆孔圣之弟子也,岂识见不如尔乡民?尔等又何疑焉,而不弃邪归正哉?为此出示,敢有倡率无为、白莲等教者,定行访拿。其协从之人,一并究治不贷。须至告示者。
崇祯八年六月 日
[1] 简称《辟妄》。
[2] 辑入《天主教东传文献》续篇,第二册,载《中国史学丛书》,台北:学生书局,1966-1967影印版。
[3] 明代以后,中国佛教基本上是禅、净两派,《辟释氏诸妄》所针对的便是这两派的一些基本思想和行为。整篇文章亦可分成为对净土宗的批判(第一、二、三、四、五、六、七节)和对禅宗的批判(第八节)。前一部分分成对净土三大佛理的批判:对地狱观之批评(破狱、施食、无主孤魂血湖、烧纸、持咒)、对轮回观之批评、对念佛之批评。后一部分对禅宗“明心见性”之批评。
[4] 此抄写本是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éque Nationale de France)藏有一部,古郎(Maurice Courant)氏编目为6875号,黄鸣侨《天学传概》(1639)的第二部分,附加山西绛州正堂雷翀的告示:《天辟邪事》(1635)一文。
本文由汉语基督教研究网[ChineseCS.cc]—汉语基督教文献馆[CCT.ChineseCS.cc]发布。该文章由本站收集、整理、录入!请勿他用,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支持!
评论